学生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学生的安全学校当然重视!但是学校也不是无限责任公司!在学校的安全,学校负责,放假了就应该是家长负责! 有地方规定,凡是暑期发生学生溺亡,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并视情况追究学生校长责任。 ![]() 为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前些年一些学校要求老师们组织起来进行巡河、巡塘,甚至一些老师被要求住在河堤上,老师们的暑假更是不得安宁! 近期一则防溺水安排,让当地的老师再次炸锅! 防溺水安全工作提醒: 1.请各地各学校持续做好防溺水1530安全宣传教育和到家回告机制的落实,周末要通过公众号、家长群等持续推送防溺水的宣传教育。 2.高三、初三及小学6年级毕业生依然纳入原班级管理,对毕业生及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提醒、教育制度不变,直至新开学期。如发生毕业生溺亡事件,将追究原学校校领导、班主任责任。 3.本周六、周日天气高温,各学校要加大防溺水宣传,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参与巡逻、巡查。 这样的安排真的合理吗?学生都已经放假了,毕业了,他的安全责任究竟应该谁负责呢! ![]() 说实在话,大家都非常重视孩子的生命安全,毕竟每个孩子都代表着每个家庭的希望,都是每一条值得珍惜的生命,所以防溺水工作也是各个学校的重点工作。
网友普遍表示,巡河超出了教师职责范围,地方政府和家长将防溺水工作责任推给教师,模糊了责任界限,无限放大教师责任,是典型的不作为表现,最终易形成校方做表面工作求“免责”,监护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责的畸形监管模式。 我们需要弄清楚的就是巡河到底是不是教师的责任,有些人就是认为老师既然暑假领工资了就应该干活,所以安排你情况怎么了?但是这真的是我们老师的事情吗?但如果老师在巡逻期间遇到学生也有发生的安全问题,老师是否必须要跳进河中进行捕捉,如果老师出现伤亡怎么办,同时是否脑子巡河了,就不发生溺水事件了呢? 其实主要还是学生和家长的责任,老师做好宣传工作,家长做好监督孩子做好相应的安全意识,不去野河当中游泳,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溺水事件的发生。 如果不把所有河流盖上盖子,想真正地解决问题,可以设定如果孩子到河中游野游家长如何处理,学生如何处理,这样才可能真正有效的降低,而不是让老师去巡河就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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