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绝不宽恕!”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银子以上者,立杀!”60两银子就要杀头。那么,明朝的60两银子究竟相当于现在多少钱呢?这里有两种算法: 一、按价值计算:旧时一两大约31克,因此,综合白银黄金的比价一两白银在明代近300年的市场中折合人民币大约在200元左右。即60两银子只相当于现在人民币12000元! 二、按购买力计算:按常规计算古代购买力是按照大米的购买力计算的,这种计算的结果大约折合人民币100元左右(这是按照常年的计算,如果是丰年或是旱涝年井会有很大幅度)。即60两银子只相当于现在人民币6000元! 以朱元璋这个标准,现在的贪官们真是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更骇人听闻的政策。 自唐宋以来,政治制度、机构设置多有不同,但县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门、戒石、鼓楼、二门这些结构,但在明朝却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 这个土地祠是干什么用的呢?不要吃惊,这个地方是剥皮用的,剥的就是人皮。 原来朱元璋命令将贪污官员处死后,还要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 雍正呢?雍正在位时诛杀贪官不计其数。但他的反腐措施并不仅仅是杀,除诛杀贪官以外,雍正还有三项更为彻底的措施:一、绝不放过贪官的涉案的亲戚和子孙。二、让贪官“死路也没有”。三、杀贪官给官看。 贪官们的罪一经核实,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向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 做得如此之绝,看来,贪官们只有“死路一条”了。可是,在雍正时代贪官连“死路一条”都没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他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不错,反贪污连死人都不放过,追穷寇一直追到阎王爷那里,表面上看起来是狠了一点。但在贪污成风的年代,不下这样一个狠心,就刹不住贪污腐败之风。 雍正继位不久就发生山西亏空和科场舞弊两大案件。经审理,山西巡抚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其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恩科主考官张廷璐泄漏考题、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罪大恶极。雍正原本是要把诺敏“腰斩”、把张廷璐“凌迟”,经大臣谏劝,改为诺敏“赐死”、张廷璐“腰斩”。雍正下令:“传旨给顺天府和京师各大衙门,让那里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诺敏、张廷璐行刑时,不论是否沾亲带故,也不论是不是门生好友,统统都到西市去'观刑’。让所有的人都去给这两个墨吏送行,大有好处!”—— 这就是杀贪官给官看。对此,雍正还有一番高论:“杀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当官的去看,一人也不许不去,朕就是要让他们好好看看,看得心惊肉跳,看得筋骨酥软,看得魂消魄丧,看得梦魂不安!这样,以后他们的黑眼珠盯着白银子时,就会有所惊觉,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就得想法给自己留条后路!朕告诉你们,这些当官的,都自称是孔子和孟子的门徒,让他们见一见这血淋淋的场面,比他们关在房子里去读一百部《论语》、《孟子》还管用得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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