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整理 ![]() 1914年春,21岁的毛泽东考入湖南第一师范。6月,他写一篇《商鞅徒木立信论》参加学校作文比赛。全文540字,他的国文老师柳潜写了145字的眉批。 原文:商鞅徙木立信论 普通一班 毛泽东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记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究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弩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来由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注:柳潜在第一段上的眉批:“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骎骎入古。” 第二段眉批:“精理名言,得曾末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 第三段眉批:“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 柳潜在卷末评价说:“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末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自嘲译文: 我读历史读到商鞅徒木立信这件事,就感叹我国国民的愚昧呀,也感叹执政者的煞费苦心呀,还感叹数千年来,民智不开,使国家几乎走向沦亡的惨境呀。如果你不信,请允许我详述其理。 法令,是为民谋福的工具。好法,民获福亦必多,国民应该就怕政府不颁布好法,就怕颁布而不生效,人民应该会竭尽全力去保障维护好法,使其达到完美。如果政府与国民是互相依存的关系,岂有不信之理?不好的法令,不但不能给国民带来幸福,还会危害国民,所以民众必然会全力阻止之颁布与实施。虽然你想让我信,我又哪有相信之理呢。说到商鞅与秦民,正与此相反,为什么呢? 商鞅之法,是好法。现在就翻阅一下我国四千年来的历史记载,找也找利国福民的伟大政治家,商鞅不是首屈一指吗?商鞅时在秦孝公之时,中原混乱,战事正紧,举国疲劳,难以言表,要想战胜诸国,统一中原,是多么艰难呀!在这样的情况下,商鞅变法,他的新法,惩处奸佞以保障人民的权利,奖励耕织以增加人民的财富,崇尚军功以树立国家的威势,收贫困懒惰之人做奴隶以杜绝人力物力的消耗,这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的大政策,民众为什么会害怕且不相信呢?以致迫使商鞅去徒木立信,于是我明白了执政者的煞费苦心,我国民的愚昧,几千年来的民智不开 国家几乎走向沦亡的惨境是有原因的。 虽然这样,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开始出现时,百姓对此还会感到惊惧。国民还是这些国民,法令还是那些法令,我为何感到奇怪呢?我就怕徒木立信一事,如果让东西方各文明国民听到了,会捧腹讥笑我们的。诶呀!我啥也不想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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