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究竟由谁发明的呢?历史研究告诉我们,农业是由母系氏族时期的妇女们发明的。
原始社会,人类以采集、渔猎为生。在这些生产活动里,男女老幼依其体力的不同而有自然的分工。一般来说,妇女老人儿童多以采挖植物种实块根为主,壮年的男子多以狩猎、渔猎等活动为主。
妇女在长期采集活动中,率先观察并掌握了某些植物的生活习性,开始了农作物的栽培。当农作物栽培达到一定的规模之后,其成果可以满足原始群体的日常所需时,定居就成为可能。这个时期,人们定居在原始村落里,妇女们不再漫无目的到处采集植物种实,而是在固定的区域里耕种。男子们则仍然以外出渔猎为主。
定居生活也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既然植物可以栽培,那么动物也可以驯养。人们逐渐学会了饲养猪、狗、羊等动物。牲畜的驯养,使人们大大减轻对狩猎和渔猎等经济活动的依赖。
伴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男子也不再外出渔猎而逐渐成为农业生产和牲畜饲养的主要劳动力,女子则从生产的第一线退下来,成为家务劳动者和子女养育者。
当人类的生产活动由采集和狩猎转变为农作物种植和动物驯养时,这些变化是自然而然的,但其意义却格外重大。它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剧烈变革,原始公社解体,私有制产生,阶级对立出现,并最终导致了国家的产生和文明出现。
父系氏族社会是由氏族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组织形式,其特征是:男子居于支配地位,妻子从夫而居。辈分从父系计算,财产由父系继承。
私有制是如何产生的呢?男性与女性相比较,具有智力和体力的两个方面优势。这是男性和女性在生产活动中自然分工的基础。无论是在采集渔猎的经济中,还是农业种植的经济中。
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男子主要从事狩猎渔猎等生产活动,女性则主要从事采集等生产活动。但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原始群体共有,大家过着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财产公有制生活。人与人之间没有贫富差别,原始群以血缘血带将大家联结在一起,族长也是家长,关爱和保护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这样,一个母系氏族集团,其实就是一个血缘大家族,彼此都是亲人。
农业和饲养业的进一步发展,逐渐成为群体的主要生活来源。使得农业种植和牲畜饲养成为主要的经济活动,采集狩猎则退居次要地位。这时男子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农业和畜牧业的主要劳动力,而妇女则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和生儿育女活动,经济地位下降了。男子成为生产的主体,成为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他们权力的欲望也会膨胀。他们要推翻原来母系权威,确立自己的权威,从而建立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组织,这必然形成了对女性的打压、歧视,甚至奴役。所以,男权社会的到来,同时伴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下降,以及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和奴役。
母系氏族制度解体后,对偶婚逐渐向一夫一妻制过渡。从此,以男性个体为主体的独立家庭成为社会组织的细胞和最基本的经济单位。每个小家庭即要为整个氏族大家庭生产服务,也要为自己小家庭的利益而奋斗,于是私有制产生了,在氏族家庭内部便有了贫富分化。
由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大发展,社会群体不再只是一个血缘大家族,而是若干血缘大家族的集合体,原来的家长逐渐演变为氏族长、军事首长或部落联盟首领,绝对的权威得以确立。当权力和私有制相结合,权贵阶层逐渐形成,于是又产生了阶级分化和对立的现象。财富和权力的集中是阶级社会和国家形成的基础,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