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根据其成书的过程、记载的内容,作者的身份等方面的不同,一般分为正史、杂史、别史、野史、稗史等五种。 正史:指纪传体史书,一般由朝廷主持编写。清乾隆年间编辑的《四库全书》,规定只有经皇帝批准的才能列入正史,并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 杂史:只记一事始末见闻或私家记述掌故性质的史书。 别史:编年体、纪传体以外,杂记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 野史:中国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称为野史。 稗史:指闾巷风俗,遗闻旧事的记录,后世称杂记琐事逸闻的书籍为稗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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