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遵奉法受褒奖 东汉时,颍阳县有个年轻的县吏名叫祭遵。这个人出身殷富人家、诗书门第,但他颇懂得“俭以美德”的道理,生活很简朴,丝毫不像那些纨绔子弟们整日里花天酒地、肆意挥霍。 祭遵在县里任职,因其勤于政事,办事公道,老老少少都很敬佩他。特别是当上级奖赏给他财物时,他全都奖给部下,自己则分文不取,甚至自己连一件好的衣服都没有,与其共事的人都称赞他的为人。 西汉末年,昆阳大战,光武帝刘秀率军大败王莽以后,回师京都经过颍阳,听大家说到祭遵的为人处事,就召见了他。刘秀看到祭遵年轻持重,仪表堂堂,就让他暂时代理了门下史的职务。以后,祭遵又跟随刘秀大军征战河北,立了不少战功,被晋升为军市令,掌管了执法权。 有一次,刘秀的一个中舍人,倚仗着皇帝的宠幸,醉酒后闯军营打死人,犯了杀头之罪,依法当斩。祭遵查明真情后,决心依法处置。这时有许多人劝他,看在皇帝的面上,还是从轻发落吧,不然皇帝怪罪下来,可不得了。祭遵说:“王子犯法,尚且应与民同罪。一个舍人这样无视法律,光天化日之下把人打死,岂能逃避法律制裁!” 祭遵坚持依法将舍人处死了。刘秀知道后勃然大怒,说:“军市令目无圣上,这还了得。”便命令把祭遵抓了起来。这时候,主簿陈副进谏说:“您经常要求军队服从命令,如今祭遵奉法为上,不避亲疏,秉公尽职,这正是照您的命令行事啊!”这一番话说得刘秀转怒为喜,立即命人赦免了祭遵,并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并对诸将领说:“大家应当谨慎从事,不要落到祭遵手里。我的亲信舍人犯了法,尚且被他杀了,你们这些将领如果犯了法,他也决不会徇私情的。”后来,由于祭遵廉约奉公,战功卓著,又官拜偏将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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