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论中,将“正”和“奇”作为一对范畴提出来的是项穆的《书法雅言 正奇》,里面指出“奇即连于正之内,正即列于奇之中。”“正”和“奇”这两个概念进入书法领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奇”与“正”作为对立统一的两个范畴,可以归纳出书法艺术中的某些判断和界定。书画艺术欣赏往往带有模糊性、抽象性和虚拟性,品论和欣赏时借用此道合乎情理。书法中,以王羲之、颜真卿和赵孟頫为正,而民间书法,残纸帛书瓦当,乃至金农、郑板桥等为奇。刘勰提出“宗经征圣”,凡是符合传统儒释道思想的为“正”,其余则为“奇”,苏东坡所提“胸中绝无尘俗气,下笔不作寻常语,不步人脚后跟。”倡导的就是“能自驰骋,不落蹊径”的艺术。由此而言,“正”是从法度上是有章可寻的,而“奇”则是不守故常。雅,即是正,“雅言”,即为规范之类,但凡就风格“正”而言,即是“常规、本色、雅俗共赏”一类,而“奇”则是“出乎意料、与众不同”的概括。“奇”往往是出乎意料,不类他人,直抒胸臆,体现真实的自我,如八大山人和弘一的书法。 下图这幅《回味》在画面的上方斜跨着两竿修竹,其中一枝小竹枝向下蜿蜒探到画面的下方,竹枝由屈而劲挺,变化中又有弹性,气韵连贯,弧线优美,具有节奏感。枝头轻轻上挑,密叶纷披,折旋向背,向四处奔放扩张,凌空倚势,龙翔凤舞,显示了无穷的生命之力度。这是一幅带有“奇”趣的墨竹图,其中滋味看者细细观赏乃自得也! ▼张贻强作《回味》68×68cm 作画于滞处求脱,于奇处求正,于俗处求雅,此思翁見道之言,余力不及此,然每一握筆,未赏不思及此,兹得残败筆,殊不称意!画竞自玩,益觉其言可味也。 ![]() ![]() ![]() 以上内容纯属个人观点,读者如有不同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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