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章
发文工具
撰写
网文摘手
文档
视频
思维导图
随笔
相册
原创同步助手
其他工具
图片转文字
文件清理
AI助手
留言交流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 的更多相关文章
37天黄金救援时间,辩护律师能做什么?
庭外辩护:刑事案件审前的三个“救援期”
精细化辩护的三个着力点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发挥怎样的作用?看完你就明白了
学术| 李奋飞:律师把庭审环节当成辩护的唯一场域是不行的
律师无罪辩护的黄金节点:“捕前辩护”
李耀辉| 论无罪辩护
侦查阶段,律师能否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能为犯罪嫌疑人做什么?
刑事案件的37天黄金救援期
律师为什么不喜欢起诉后介入案件?
刑辩律师看过来——“认罪认罚”案件应如何辩护
论刑事辩护的理论分类
刑辩律师必须掌握的攻防技巧36计
卞建林:刑诉法学如何回应法治时代新需求
志言|“捕诉一体”对刑事辩护的影响
刑事诉讼控辩的全程性及几个实用的辩护技巧
腾智解读丨侦查阶段辩护技巧与经验
案件进入补充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该如何有效的辩护?
深度解读:补侦指导意见对刑事辩护的五点启示
律师如何提高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 | 法纳刑辩
全媒首发 | 韩旭:“少捕慎诉慎押”中的证据问题 | 之十
律师会见笔录模版
《尚权刑事辩护指引》系列(五)审前辩护篇
成为一名优秀刑辩律师的必备条件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王同生谈:庭审发问技巧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的六类辩护意见
尚权十年丨刘方权: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实证研究(一)
一审刑事诉讼中,刑辩律师至少要完成的六次会见
决战岂止在法庭——审前辩护几个焦点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