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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4号:七种情形可延期申报出口退(免)税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阅读数量:1620发布时间:2015-06-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公告,明确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由七种特殊原因造成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单证,逾期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出延期申... 阅2 转自刘刘4615 公众公开 15-09-24 18:47 |
解读: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出口企业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还应按规定进行冲减或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 阅89 转4 评0 公众公开 13-08-21 21:55 |
专家解读:零税率应税服务享受退(免)税及适用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 阅211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3-08-21 21:54 |
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该公司根据以上计算的数额,在9月增值税申报期内,生成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打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等相关报表及其附表,... 阅122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3-08-21 21:51 |
最新出口退税政策详解与操作实务。例题3:若该企业2006年2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05年12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10万美元,2006年1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3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当月支... 阅4331 转105 评0 公众公开 13-08-14 07:24 |
《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申报资料和要求等内容。自2004年以来,对一些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按规定不予退税,须按内销征税,主要包括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 阅330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3-08-14 07:15 |
出口货物劳务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 阅3259 转24 评0 公众公开 13-07-12 15:11 |
(五)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 阅108 转6 评0 公众公开 13-07-12 15:09 |
对出口加工区外企业(以下简称“区外企业”,下同)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一)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阅11555 转117 评0 公众公开 13-07-10 0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