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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0ml)的机动车驾驶人,无论其对检验结果是否有异议,均由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
(2)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锁定杨某可能是驾驶员。以上几点均是根据正常的生活推理提出的疑问,从杨某的供述和辩解可以断定:驾驶员不是杨某就是陈某,但系杨某的可能性非常之大。综上,上述三个证人的证言证明了平时和案发前都是杨某开车,况且杨某也是此车的实际拥有人,根据正常的推理,事故发生时,驾驶此车的驾驶员应该是杨某,杨某在案发前十几分钟...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的犯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也不论情节恶劣与否,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修正后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将危险驾驶罪限制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该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无疑应该是在道路上运输危险...
刑事辩护的方法多种多样,就危险(醉酒)驾驶而言,亦无外乎对于案卷证据的审查、当事人的询问以及办案机关的沟通,从目的论上来讲,探究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刑事辩护的根本,通过对证据的研究进一步还原客观事实,努力实现辩护的效果和意义。危险(醉酒)驾驶案办案周期短,律师要及时会见,将相关法律第一时间解释给当事人听...
至于绍公鉴(化)字(2014)716号鉴定文书及浙公司鉴(2014)265号鉴定文书,因被告人朱某对第一份鉴定书有异议,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送至浙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予以重新鉴定,该中心做出的浙公司鉴(2014)265号鉴定文书送检程序合法,采用的检测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且按照事实存疑应当作有利于被告人解释的原则,本案依法采信第二份鉴定报告作为...
案发后,被告人方某主动投案,并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70万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方某表示谅解。期间,被告人蒋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已按照协议赔偿23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告人蒋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通行,致1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事故发生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
最终,娄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常熟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胡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采信复核后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无不当,而胡某上诉认为十字路口相交的两条道路没有先行后行问题,但根据交警部门手工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可知路口处有“让”字标牌,事故发生时胡某本应当在路口减速避让于主...
有的判决将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其他具体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导致本罪囊括了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全部行为(使“以其他危险方法”的表述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条款);然而,如同不构成放火罪、爆炸罪的放火行为、爆炸行为不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样,破坏交通...
以案说法:危险驾驶案中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时应如何处理(2016)|法客帝国。阅读提示:在犯罪嫌疑人杨某负全部责任而被害人伤情为四根肋骨骨折、腿骨折,可能构成重伤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对被害人窦某进行伤情鉴定?在被害人表示放弃做伤情鉴定,表明被害人自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需要对被害人进行伤情鉴定,理...
典型案例 | 公安部曝光春运期间危险驾驶典型案例。1月2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谢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2月1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宋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2月15日,当地公安机关对欧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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