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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享有法律和合作社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合作社事务的职权,同时也对合作社负有忠实义务,在执行合作社的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合作社的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阅959 转43 评0 公众公开 14-11-28 17:58 |
湖南省桂东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资料湖南省桂东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资料。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 阅292 转9 评0 公众公开 14-11-28 17:55 |
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成员培训班讲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成员培训班讲义( 10000名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 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是合作社工作的前提,是合作社工作的目标,是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对合作社的严格要求。四、合作社交易活动暂行管理办法 合作社内每个成员都是经营实体,都有权利运用... 阅857 转41 评0 公众公开 14-11-28 17:46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称谓,它是该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别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组织的标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 阅3763 转163 评0 公众公开 14-11-28 1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