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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因此,在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最高法院公报2023年第3、4期裁判摘要汇总。对于同一建设工程,可能存在多个承包人,如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且共同完成的建设工程易于折价、拍卖的,则应依法保障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和办法,深基坑工程施工包括支护结构施工、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土石方开挖等内容,故基坑支护、降水、土石方挖运工程施工合同...
在整个工程中造价人员流程有很多方面,比如说工程招标流程、签证工作流程、竣工结算流程、进度款支付流程、合同签定流程、设计变更的处理流程、面积控制流程等等。每月到了报进度产值预算的时候预算人员要提前深入实际施工现场,观察施工进度及其所报产值范Χ及施工变化情况,准确、合理、及时地将项目形象进度产值预算进行申报,同时及时协调...
生效裁判认为:合同履行中,双方均明知相关的施工期限发生变更,某建设公司未提出工期变更或顺延申请,某房地产公司也并未依据施工协议提出工期要求,相关工程款结算中,也未就工期延误损失提出异议,应视为双方对工期延误已达成一致意见或均放弃相关损失主张。生效裁判认为:双方所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第六条虽只约定对承包人延误工...
“联合体”工程法律关系的认定及责任承担。1、数家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约定共同组成联合体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此后各单位作为联合体参加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后又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联合体成员的上述行为实质上已经形成了合伙关系。3、联合体投标的情形下,联合体各成员是作为一个...
【一审裁判观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6)苏民初52号民事判决中认为,关于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鉴定,中建一局已完...
若铠达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省五建支付工程款,拖延10天时省五建向铠达公司发出催付通知,若铠达公司在收到催付通知后10日内仍不能足额支付工程款,省五建发出第二次催付通知,若工程款又拖延10日仍未足额支付,省五建可将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省五建起诉称,2006年8月20日,省五建与铠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法裁判观点:建设工程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传播法律知识 · 弘扬法治精神。“四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本条规定发包人在起诉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于一项建设工程,如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
45度小贴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19种无效情形。阅读提示: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较多,但判断施工合同效力的核心依据只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19种无效情形1.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因此,在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实际施工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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