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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德国联邦行政法院倾向于认为,违法行政协议的法律效果不限于有效或无效,违法行政行为的不同效果,原则上也适用于行政协议。《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起草者指出,在行政协议案件中,“提起撤销之诉的条件主要限于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因素”,并进一步认为,“行政机关在签订行政协议的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规...
张祺炜:房屋搬迁补偿行政协议纠纷的类型及司法审查进路——基于367份搬迁协议行政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不止行政裁判观察。摘要:房屋搬迁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实施协议搬迁项目过程中与相对人签订的协议,其不同于法定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处在于,搬迁协议的签订、履行等存在法律法规缺位、协议签订主体多元等情形,导致搬迁协议行政案...
答:当事人因补偿安置协议引起的行政争议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以补偿安置协议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或程序性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其复议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答:经催告后,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对人仍不按照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履行搬迁、交出房屋土地等义...
二审法院提出的“双重审查、双重裁判”原则的立论根据是合法性审查原则,其推导逻辑是: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行政协议属于行政行为→行政协议案件(含撤销案件)审理适用合法性审查→行政协议具有的双重属性(行政性、契约性)→在行政协议行为合法性审查之外,增加行政协议的效力性审查(双重审查)→行政机关行政协议行为的合法性判断、行政协...
【案例要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签订行政协议后,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行政协议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并不能成为行政机关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另外,行政协议本身具有的公益性并不能免除行政主体应负有的违约赔偿责任,公益性与违约责任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
涉案招商引资协议纠纷是否属于行政协议纠纷?第五,不能认为行政协议诉讼类型仅限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四种情形,而应结合原告围绕协议的效力、协议的履行、协议的变更解除、协议的责任承担等提出的相应诉讼请求,对上述规定作扩大解释,尽量使其容许于行政诉讼,并防止同一性质的协议争...
答:当事人因补偿安置协议引起的行政争议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以补偿安置协议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或程序性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其复议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答:经催告后,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对人仍不按照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履行搬迁、交出房屋土地等义...
所谓负担行为,德国学者将之定义为:“是指使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或另若干个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的首要义务是确立某种给付义务,即产生某种“债务关系'。”也有学者将它称为义务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义务的产生(或确认),是使所有的合同当事人承担一项给付义务。”史尚宽先生认为,义务行为并不直接...
无权处分的行政协议无效。评析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协议性”,其效力判定要依照行政法律规范中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规定,以及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加以确定。在行政征收领域,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物权根据法律规定在征收决定发布后即发生转移,此时无权处分人若已与行政机关签订补偿协议,因行政机关已经对被征收财产进行...
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行政机关如何主张权利?对于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时,行政机关如何主张权利,目前有两种观点。行政协议未约定强制执行条款的,行政协议相对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并在决定中明确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行政协议相对人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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