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小曹王小明 IP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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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聚众赌博最新处罚标准!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
赌博作弊是赌博罪还是诈骗罪?本案刘某等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存在分歧意见,有观点认为刘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赌博罪,也有观点认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既遂,但笔者认为,刘某等人的行为属于诈骗罪未遂。在诈骗罪中,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是认定诈骗罪既遂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但不能简单认为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并进而取得...
向他人提供赌博网站账号赌博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针对第二种行为,行为人是将自己所控制的“代理”账户直接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未利用自己所控制的账户为他人设置账号,但是其所拥有的账号本身即属于“代理”账号,属于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的行为,因此,无论该行为人是否将自己的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只要有接受他人投注的行为均已经完全符...
【微案例】我院提出抗诉的贺某等七人开设赌场案获中院支持并依法改判 我院提出抗诉的贺某等七人开设赌场案获中院支持并依法改判文︱吴以瑞 近日,被告人贺某等七人犯开设赌场罪一案得到中院支持并依法改判。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为他人提供场所、赌具及借贷资金,供他人赌博,从中营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
被告人朱的行为不符合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犯开设赌场罪不予支持。经查,被告人曾某某是利用“六合彩”的开奖结果接受投注,且开奖后由上家兑付奖金,属于相互对赌、竞猜,以财物下注赌输赢的行为,参赌人员并非聚集在一固定地点进行持续时间较长的赌博活动,被告人亦非直接向参赌人员抽头渔利,仅通过上述开奖信息组织多...
涉赌案件中的赌资认定问题研究 | 法纳刑辩。现金赌资,主要出现在实体型赌博活动中。由于筹码自身并不是赌资,而是筹码与现金兑换价格进行挂钩后,筹码代表的现金数额才是赌资。在这类型的赌资认定上,笔者认为应当严格的审查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只有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通过银行转账用于结算赌博输赢的金额才能被认定为赌资,而被告人银行卡内...
一般认为行为人客观支配下以营利为目的开设、承租专门的赌博场所或提供赌博用具吸引他人参与赌博和利用计算机网络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或者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进行赌博活动,这两种方式下行为人为赌博提供资金组织赌博的行为以开设赌场罪定罪。毛某、王某对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到赌博场所提供赌资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聚众赌博...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周帮权等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香港“六合彩”开奖信息进行聚众赌博,涉赌金额达68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应以赌博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认为仅利用“六合彩”信息在庄家与参赌者之间进行竞猜对赌,庄家与香港赛马会之间无关联的行为,不属于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的非法经营行为,而是一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各市、县公安局:一、关于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的定罪处罚对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招引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应依法从严惩处。接受投注的人数少,投注金额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应依据《广东省...
在具有输赢规则的微信群中组织抢发红包属于赌博行为,故建立微信群并设定输赢规则继而组织他人抢发红包而从中抽头营利的,同时构成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即以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因此,对于发红包者或者抢红包者而言,红包金额中金额最小的这个红包便是一个不确定的结果因素,没有抢到这个金额最小的红包者,则其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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