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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根据合同相对性的一般原则,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最高法院:根据合同相对性的一般原则,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主张工程款。然而,尽管杨雪平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了整个工程,但因为他与联合建工公司之间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联合建工公司也否认与杨雪平存在直接合同关系或挂靠情形。总的来说,根据合同相...
18、实际施工人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主体——唐某与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周伟、周虹、任杰、宋世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实际施工人提供了建设工程劳务合同书、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收取工程款及支付工程款的记录、工程结算单、协议原件等,结合承包人的陈述,涉案工程劳务合同的签订...
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五个要件。实际施工人跳过转包或违法分包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应当满足两层欠款的事实,即发包人欠付转包或违法分包人工程价款,同时转包或违法分包人也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只有同时存在上述两层欠款的情形下,发包人才有可能需要承担付款责任,且发包人仅在欠付转包或违法分包人价款、转...
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五个要件。实际施工人跳过转包或违法分包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应当满足两层欠款的事实,即发包人欠付转包或违法分包人工程价款,同时转包或违法分包人也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只有同时存在上述两层欠款的情形下,发包人才有可能需要承担付款责任,且发包人仅在欠付转包或违法分包人价款、转...
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代位权的认定。从审判实践看,审查转包人对发包人的债权,往往涉及解除合同以及解除后果的处理,如发包人未向转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转包人既怠于向发包人行使权利又不同意垫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可以代位转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弥补转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债务缺口。转包人对发包人的债权...
一审、二审判决认定朱某与中顶建设公司系挂靠法律关系,朱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判决中顶建设公司向朱某支付工程款,自然资源局在未付清中顶建设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朱某与中顶建设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没有约定中顶建设公司向朱某支付工程款,自然资源局也...
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甘肃一建已经委派专人代理诉讼,李锦昌与华兴公司达成的结算协议系以甘肃一建代理人名义完成,并非以实际施工人名义完成,甘肃一建在事前并未向李锦昌授权,事后也未对李锦昌的行为进行追认,甘肃一建在诉讼中知晓其行为是在其已经签订结算协议后,知晓并不能等同于认可李锦昌的行为,二审判决混淆了李锦昌签订结算协议时...
最高法:被挂靠人收取管理费未尽管理义务,应当对挂靠人对外欠的工程最高法:被挂靠人收取管理费未尽管理义务,应当对挂靠人对外欠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经查,长建集团明知陈怀远不具备建设工程承包资质,仍然允许陈怀远借用资质非法挂靠以规避法律,且长建集团还按照已完工程总造价7.2%的标准向曾强收取税金和管理费。
最高法: 施工班组与实际施工人形成劳务关系,主张的是“劳务费”或最高法: 施工班组与实际施工人形成劳务关系,主张的是“劳务费”或“农民工工资”,施工班组不属于实际施工人。故二审判决认定乐殿平与彭云瑞之间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将本案案由定为劳务合同纠纷,并无不当。”(2019)最高法民申5594号 乐殿平、福建四海建设有限公司...
挂靠情形下隐藏行为指挂靠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一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即隐藏行为亦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借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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