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世运刑事律师 IP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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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等社交账号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出售的实名认证微信号的账号密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且该账号密码与在其他设备登录该微信账号时接收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相结合即可识别特定自然人,因此张某出售的实名认证微信号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在案例一中,一、二审法院均将已经实名认证的微信号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进而认定出售...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证据不足的四种常见情形。01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观故意案例1: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沅检刑捡刑不诉〔2020〕9号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机关认为,虽然陈某甲以该违规性方式要求下线来完成电话号码实名认证激活任务,但并不意味着下线只有采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方式来获取公民个人身份证信息才...
本院认为,三被告人交易的车辆档案信息内容中,没有涉及车辆购买价格、行驶公里、购买方式、维修情况等可以对车辆进行估价或者评价公民个人财务状况的内容,且现有证据不能证实三被告人购买、出售车辆档案信息是用于实施针对人身或者财产的侵害行为,本案涉案车辆档案信息不宜认定为公民财产信息,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涉案车辆档案信息不属于...
员工使用公司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推销,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某、梁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员工接受公司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收受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买卖驾照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吗?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被告人霍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驾驶证信息通过被告人郭某违规处理车辆违章。被告人霍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驾驶证信息并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获得了公民个人相应授权和许可,那么获取、出售、提供相应公民的个人信息...
一直以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只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自2019年以来,一些地方的检察院在一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还会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动向。
在网络上下载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例三中,被告人从论坛下载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的行为均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销售人员非法获取信息拓展业务,销售主管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被告人张某作为销售主管具有监督、指导、督促团队内销售人员推销演讲培训课程的职责,而通过交换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销售行为的必要手段、必要条件,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与销售业绩之间存在一定联系,且现有证据证实销售主管根据团队总业绩提成,因此被告人张某应当对其团队内销...
购买信息拓展公司业务,是自然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开州市人民法院认为,单位犯罪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一般是指犯罪行为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实施的,从而将盗用、冒用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者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与其职务活动无关的犯罪行为...
纵容员工购买信息拓展业务,构成单位犯罪吗。【裁判理由】法院认为,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南充市XX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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