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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
2009年11月30日,经计算返利11.7万元,商场取得供应商红字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票1”),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取得返利实物的增值税蓝字发票(以下简称“票2”)抵扣联,按正常购进货物进行会计处理:票1对应的进项税额,商场在当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1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
供货商以117元(含税)卖给经销商,但给经销商开具了234元的增值税专票,经销商实际销售收入是200元,所以看上去经销商的应纳税额是0,但实际经销商应该缴纳增值税17,这个17的税款就是供货商的返利。借:应收账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应付账款23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即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
如何理解“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考虑到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为平衡全能厂与协作厂之间的税收负担,保持应税消费品税收含量的一致性,从1995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外购烟丝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一律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
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分别用于不同方面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满意答案 网友回答 2014-04-15 一、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如卷烟厂生产的烟丝,如果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但如果烟丝用于本厂连续生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就不缴纳费税,只对生产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二、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酒厂增值税计算题汇总93.本月初加工完毕,全部收回,支付加工费25000元和甲厂代垫辅助材料成本5000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5100元,其消费税已由甲厂代收代缴(甲厂无同类粮食白酒的销售价格)。(8)当月生产粮食白酒200吨,销售情况如下:①销售120吨给乙企业,每吨不含税价格40000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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