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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撤销、破产单位,由原单位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人员人均工伤费用一次性缴纳10年的工伤保险费用后,由经办机构负责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以及已退休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待遇;第四十六条 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含职业病),其工伤待遇按原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 阅3527 转32 评0 公众公开 11-12-08 21:00 |
山东新工伤待遇明细表山东新工伤待遇明细表 发表于 2011-10-10 7:30:58.①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②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职工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注:1、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 阅487 转8 评0 公众公开 11-11-25 1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