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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德拉到文学风格

 Tanya&77 2006-10-20
  昆德拉的一个最基本的手法就是在小说中引入关键词或者抽象词,他认为:一部小说就是对几个难以捉摸的词的定义的长期摸索,对这些词定义和再定义。在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对于托马斯是“轻和重”,对于特丽莎则是“灵与肉”。那么,我们所要讨论的关键词——“风格”,在整个文学道路上是否也是定义再定义而形成一部关于生命体验、创作作品与文学审美的小说呢?
  有人这样定义:文学风格是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中通过言语结构所显示出来的、能引起读者持久审美享受的艺术独创性。
  首先看看“创作个性”,这是文学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同样是作家形成的内在因素。需要有良好的气质禀赋和思想水平,而其内在的审美趣味和艺术能力在我看来则来自于作者本身的生命体验,造就艺术的人格结构,造就审美的意识形态。同样以昆德拉为例,由于父亲是钢琴家、音乐艺术学院的教授,他童年时代,便学过作曲,受过良好的音乐熏陶和教育。少年时代,开始广泛阅读世界文艺名著。青年时代,写过诗和剧本,画过画,搞过音乐并从事过电影教学。总之,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曾在艺术领域里四处摸索,试图找到我的方向”。
  当他在30岁左右写出第一个短篇小说后,他确信找到了自己的方向,从此走上了小说创作之路。而20世纪是个不断突破以往小说定义的时代,从卡夫卡,乔伊斯、福克纳到卡尔维诺,再到昆德拉,20世纪小说成了一种与美术、电影一样最具先锋性和革命性的形式,也是一种最具可能性的形式,但成为一名好小说家必须找到属于自己的小说规范和美学,找到自己的形式。在自己的作品因苏联入侵捷克而被列为禁书,昆德拉便失去了在电影学院的职务。这种境域致使他探询他的小说学,我们发现他的作品核心都是探讨什么是小说独属于自己的本体,什么是小说独有的无法用其他方式替代的形式,小说的可能性限度是什么。此种探索方向无疑是战争与政治所带来的,于是他的作品同样又是这两者的诗化。我们可以从《生活在别处》中感受到,诗人的出生带着硝烟与浪漫,是昆德拉的自我解脱么,或是在小说中试图运用诗人的眼泪浸润社会的种种歪曲。这些都蕴涵着昆德拉昆德拉的生命,是时代更是人生,是想象更是体验。昆德拉的创作个性是在特殊的年代的造就,是社会赋予的内涵与理解能力,是生活创造的体验外延。真是难以想象,昆德拉需要具备怎样的机智,站在怎样一个俯瞰全局的高度,才能摆出这样一座巨大的迷宫,把那些“隐喻”、“陷阱”、“暗道”、“机关”天衣无缝地构建在一起。让人每走一步,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无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一个魔鬼。”与其说这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萨宾娜对托马斯的欣赏,勿宁说,这是昆德拉坚定而又明确的自我表白。“昆德拉带根流浪,在法国已十多年,与其说他认法国为祖国,不如说他对任何地理上的历史上的‘国’都不具有迂腐的情结。”——这正表现了昆德拉的伟大,他不仅仅在为他的祖国,而且在为整个欧洲,乃至人类的命运担忧。这样的人生经历正是论证了一点,创作个性是他完成所有优秀作品的内在根据。
  再来看看言语结构的显现。这里的言语结构不仅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修辞”,更是作者运用内在气质所体现在语言和整部作品中的思想形式。即风格是主题与对象、内容与形式想契合时呈现的特色。同样来看昆德拉,作为一名电影专长的作家,将电影技巧巧妙地运用到了小说里,作品中情节的切换,人物的转移,当是电影艺术与文学艺术的完美结合。同样以昆德拉的作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为例,全文的蒙太奇手法将时空的交换与人性的刻画,表现尤其突出。在选材上,描写性爱算做昆德拉的风格之一,与性爱色情小说不同,他的叙述中多了对人生的哲理,多了对人性的揭露,多了对社会的写照;在语言运用上,更是显示了一流作家的风范。比如,在“反复叙事”上,譬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托马斯关于特丽莎的那个“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的诗性记忆的细节,在小说里出现了八次,而且每次再现都似乎是很有必要的,并不让人感到罗嗦。再是小说的第一章其实将故事已经介绍完了,在后来的二至七章仍然在重复重要故事,他可以营造了这样一个反复叙事的小说结构,他这样突显了人类叙述行为的某种本质特征,就是任何一次性的叙述都具有局限性,因为在叙述时或者地点都是从某个角度来观察事物的,受制于人的主观倾向。另外,这样的反复造成了小说时间的穿插和倒错,而且作者对小说的关键词“轻与重”可做反复的强调,给人以反复的思索。比如该小说中托马斯和特丽莎的死在地三章就已经交代,第六章又再次交代,而正式在第七章写两个人开着卡车到邻近的农庄 ,回来时的车祸我们就毫不吃惊了。可以说,这样倒果为因的叙事手法也一改传统小说的写法,这正是昆德拉在研究小说发展的道路上的纪念碑。另外,小说里也总是体现着音乐性,他经常“将小说与音乐相比较”,认为小说的“一章就是一个旋律”,似乎都在“中速、急板、柔板”的节奏中阅读文字。同样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该小说的分章分节上也都蕴涵了音乐之感。因此,无论是作者在具体作品中具体运用的具体行为,还是作者借文学形式所要表达的某一深层的潜在的意图,都是主题与对象、内容与形式想契合时的呈现。当然,这是创作个性的外化与形式化,也是文学风格的特色所在。
  最后,在审美方面想必已从作者分析和文本剖析上看出,作者与作品的出现是时代的促成,是社会的促成,是时代与社会审美的驱使。作为读者,我们的选择性阅读不是作者所能控制的,因此作者们没有必要对自己的文学风格做刻意地追求。当然,经常有喜欢这样的倾向:顾城寻找“光明”,北岛寻找“蓝色的湖”,舒婷寻找 “爱情”;也经常有说老舍的凝练隽永温婉多讽,赵树理的明白如话诙谐生动,更有李诗与杜诗的不同派别的诗句,这些就像葡萄酒就应该用夜光杯盛才得以美酒,风格不同,味道也就各异,理智的审美是“中庸”的辩证法,只要深刻认识到作者生平和作品背景,相信,审丑也是审美的一种形式。
  想必,应该对“文学风格”再次做一定义:文学风格是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中通过言语结构所显示出来的、能引起读者持久审美享受的艺术独创性。然,定义一样,但理解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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