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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山高月小:【推荐原创】博客,不能再“脱”了...

 春雨 2006-11-17
【推荐原创】博客,不能再“脱”了
作者:谁知山高月小 2006-11-17 21:12:54

 

博客,不能再“脱”了  

妻近日晨起收看中央台12套的电视连续剧《仰头老婆低头汉》。估计这部片子的主创人员是从文学角度出发定的片名,因为在乡下,人们都习惯于把这句话说成抬头老婆低头汉。所以,听起来多少有些不舒服。本来,平时早上起来,多是忙于博客圈圈内精文推荐,所以看电视也只是在吃饭的时候溜上两眼。

片子中的一个片段:爷爷对着只穿着短裤的孙子说“脱!”孩子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的情况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哭着对爷爷说:“不脱,我不脱”。爷爷转身对着自己身边的儿子说“几岁的孩子都知道个羞耻,你这个当爹的怎么都不如个孩子”。

抛开剧情中这个当儿子的犯了什么错,有什么不知道羞耻的地方,让我们重新回到网络话题。

成文之时,进入某门户网站使用搜索引擎,仅以“脱”为题的相关博客就22,260篇文章。

“脱”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7种解释:①(皮肤、毛发)脱落;②取下;③脱离;④漏掉⑤(书)轻率、轻慢;⑥(书)倘若;⑦姓。而在博客文题中出现的“脱”词,多为取下或脱离之意。而这种脱,又多与衣物有关。

事实上,脱的本身,是一种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的现象,冬天穿的厚,到了单位外面的棉衣要脱,进了浴室洗浴要脱,晚上睡觉要脱。戴着的帽子要脱,脚下的袜子要脱,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这个脱字,

只是,作为博客,一种文化交流平台,一种时尚的文化现象,总是可以由博主们自控其内容,自控其形式,自控其主题。不管是名人在脱,艺人在脱,文人在脱,那都不在我们每一位博主自身的管理范围之内。我们可以去忽略,去淡化,而不能利用我们自己的文化工具为我们不支持的社会现象去炒作。

博客,不是文化人的专利,但是,没有文化是没有办法成为博主的,除非是雇佣。而作为共和国的每一位有着不同层次的文化人,每一位有着不同程度社会责任感的人们,都应该去自我管理好自己的博客。

据朋友讲,打麻将,有“三不”,一是不能在什么地方都打;二是不能和什么人都打;三是不能什么时间都打。好一个“三不”,把做事的时间、地点、对象,严格的区分开来,真的是有节有度,其实,不仅如些,日常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应该是有节有度的,包括我们每一位博主的博客。

生活中,常有人把孩子“看了网络中不该看的”责任推给了网络,这不支持这个看法,网络中,使用中文的网站,多是中国人在管理,所以,那些不该,多是缘于人们只见其利,忘却其义,记不得自己以及亲人的家里还有孩子,记不得自己对这个网络也承担着一种社会责任。

我们管不了外国的,我们可以管得了中国的,我们管不了别人的,我们还可以管得了自己的。

净化我们的博客,让博客世界成为一个让18岁以下的孩子们可以自由来去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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