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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尘雨 2007-01-31
第八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基本要求〕
(一)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二)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条件
(三)掌握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四)掌握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五)熟悉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 %作为参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则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2.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3.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根据本书“第十三章收入”相关内容的规定,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三)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乙公司的一辆小轿车,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35万元,乙公司小轿车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账面原值为35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双方协议,乙公司支付甲公司5万元补价,甲公司负责把该设备运至乙公司,交换小轿车,甲公司因此发生运费2万元。甲公司未对该设备提减值准备,乙公司小轿车已提减值准备1万元。
  假设1:
  (1)甲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20万元(甲乙都具有商业实质);
  (2)甲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0万元(甲乙都不具有商业实质);
  (3)甲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7万元((甲都具有商业实质,乙不具有);

  要求:分别计算甲和乙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及编制相关分录。
标准答案为楼下二层瞳瞳的回答:
(1)甲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20万元(甲乙都具有商业实质)
甲乙都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都可靠计量,此时都用公允价值计价法
甲公司的入帐价值为35-5+2=32(万元)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32
银行存款 3
累计折旧 2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
营业外收入 5
乙公司的入帐价值为30+5=35(万元)
借:固定资产—某设备 35
累计折旧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营业外支出 1
贷:固定资产—小轿车 35
银行存款 5

(2)甲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0万元(甲乙都不具有商业实质)
甲乙都不具有商业实质,此时都用帐面价值计价法
甲公司的入帐价值为40-5+2=37(万元)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37
银行存款 3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
乙公司的入帐价值为31+5=36(万元)
借:固定资产—某设备 36
累计折旧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贷:固定资产—小轿车 35
银行存款 5

(3)甲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7万元((甲都具有商业实质,乙不具有)
甲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可靠计量,此时用公允价值计价法;乙不具有商业实质,此时用帐面价值计价法
甲公司的入帐价值为35-5+2=32(万元)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32
银行存款 3
累计折旧 17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
营业外收入 2
乙公司的入帐价值为31+5=36(万元)
借:固定资产—某设备 36
累计折旧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贷:固定资产—小轿车 35
银行存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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