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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眼看《劳动合同法》——西安“劳资”大辩论侧记

 linda1168 2007-08-03
                        辩论现场
贺建荣摄
  针对企业面临规章制度修改不当、招聘用工不当、劳动合同签订
不当、试用期使用不当、合同解除不当、违约金设置不当、劳动派遣
选择不当、用工形式不当等诸多方面的风险,7月25日下午,一场由2
007年6月29日正式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全新变革而引发的“
劳资”双方激烈的辩论会,在西安高新区创业广场多功能厅火爆开坛。
辩论双方唇枪舌剑,气氛热烈。这是由高新区人事局、西安智联易才
公司,就新的《劳动合同法》而联合举办的“《劳动合同法》顶级律
师大辩论”。
  此次“劳资律师大辩论——第三只眼看《劳动合同法》”辩论会,
邀请了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课题组核心专家彭光华博士、陕西省律
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主任陈全等,分别扮演劳资双方,针对新近出台
的《劳动合同法》所涉及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订立劳动合同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担保禁止性规定等焦点,以不同的立场和角度,进行
现场实战辩论,并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著名劳动法专家郭捷教授
进行现场点评。通过现场劳资双方实战案例的剖析和辩论,使得英飞
凌、ABB、高新区软件园等500多名参会的企业高管、人力资源经理,
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和重大意义,让他们切
实收获了“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新的《劳动合同法》与旧的《劳动法》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
新法更加注重的是约束用人单位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所以一些企业
难免对新法产生畏惧和不理解的心态。但一味地埋怨和回避都是没有
用的,只有按照新法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才是企业目前
的当务之急。对于现代的企业管理者来讲,应该积极主动地运用《劳
动合同法》保护员工和企业双方的利益,真正让《劳动合同法》成为
维权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手段。”参会的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时代如是说。
  据悉,新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
国劳动领域近十年来最重要的一次立法,它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
有方式、用工成本、用工模式等带来全面的影响。因此,如何利用新
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合理降低劳动成本,
提升与员工的关系及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
理人士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
  此次“辩论”,是《劳动合同法》全国普法巡讲系列活动之一,
将在全国40多个城市举办,西安是这次巡讲的第4站,首站已于7月7
日在上海举行。同时,这也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西安市企业界
首次进行的大规模学习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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