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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长寿几百岁的婚姻制度

 长河落日 2008-11-22
 
一种长寿几百岁的婚姻制度
 
 
  许多生物活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长寿,而是为了繁殖。繁殖完,它们的生命似乎就没有了意义,因此很快就会死去。

  在内蒙古正蓝旗境内一个无名湖泊边的草地里,数不清的蓝色的豆娘伏在草叶上,仔细看,会看到它们一对一对地正在交配,雌雄二者围成一个心形的造型,很美。受到扰动,它们飞舞起来,好像一阵迷雾。其实我们不应该干扰它们,因为这是它们一生最辉煌的时刻,过不了几十个小时,当它们把卵产在水里后,它们就会死去。豆娘的稚虫会在水中呆上一两年,才顺着水草爬出水面,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它们褪去外壳,羽化成为美丽的豆娘,迎来交配繁殖的那一刻。

  蜉蝣,朝生暮死。朝生,性成熟;暮死,繁殖后。

  蝉的幼虫在地下一住多年,长的可达13年以至17年之久。这一切的等待与准备,仅为一个短暂的繁殖期。夏季出土后,雄蝉爬到树上不懈地鸣叫,目的是吸引雌性来交配,当秋风起时,它的生命就结束了。

  在加拿大落基山中的一条河中,我看到成群的鲑鱼逆流而上,穿越险滩去产卵。产卵后,河中漂满了死去的雌鱼。

  活着是为了繁殖。极端的例子还有螳螂,当雄螳螂爬到雌螳螂背上开始交配时,雌螳螂开始吃丈夫的身体—当然是先吃头,如果是先吃下面,那螳螂这个物种就不存在了。

  为什么会是这样?按照时髦的社会生物学的解释:生物的个体只是运载基因的一个机器,是基因为了达到复制自己的目的而临时组建的一个工具。基因生存的全部或者说唯一的目的,就是不断复制自己。豆娘、蜉蝣、蝉、螳螂、鱼作为个体死去了,但是它们的基因却传播下去了,基因的目标达到了。它们从其寄存的一个生物个体转移到了另一个个体后,就抛弃了前面的寄主。基因是不朽的,而寄存基因的生命是随时可以抛弃的外套。

  人能摆脱这样的命运吗?我认为人已经依靠自己创建的文化摆脱了受基因摆布的宿命。人活着可以不为着繁殖,不为了传播基因,人能够追求许多高尚的目标。人已经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

  譬如长寿就是人对抗自私的基因所取得的一个成果,或者说是文化战胜自然选择规律的一个例证。

  一份欧洲人各个历史时期的平均寿命表说明了这一点:青铜时代,18岁;古罗马时代,29岁;文艺复兴时期,35岁;18世纪,36岁;19世纪,40岁;1920年,55岁;1935年,60岁;1952年,68岁。

  这份表的开始和结尾很有意义。青铜时代,18岁,平均寿命刚刚超过性成熟期;1952年,68岁,这已经超过了女性更年期的年龄。

  从基因的角度看,生物生存的全部目的,就是不断地复制自己,繁殖就是一切生物的目的,但人摆脱了“基因复印机”的命运。如今,上海人、北京人的预期寿命已经超过了80岁,很多人虽早已不能生育,却仍幸福地活着。

  为什么要把繁殖与长寿扯在一起,因为在生物界,这两个问题的确是紧密相联的,前面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豆娘、蜉蝣、蝉、螳螂,它们无法改变命运,只能听从基因的摆布。但是人类是个例外,人类可以通过文化对抗基因的计划。

  比如,人不想生完就死,在环境、饮食、运动、卫生、医疗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努力,收效很大;其实还有收效更大的办法来提高人类的寿命:只要人类改变一下婚姻制度,确切说是生育制度,要想活到一百岁、二百岁、三百岁甚至一千岁理论上完全能够做到。

  具体的做法是:不断地推迟结婚的年龄,实际上是推迟生育的年龄。如果只允许30岁以后才能结婚生育,那么30岁以前就死去的人,就没有了传播后代的机会,如果将死亡的原因视为多基因的组合,那么这种组合就传播不下去,就消失了;如果这个国家进一步提高育龄,要求40岁以后才能生儿育女,那么这个国家的平均寿命很快会进一步提高到40岁以上。如果考虑到男女之间的差异,规定男70岁、女40岁才能结婚生育,那么人的平均寿命可以进一步提高到50、60岁以上。

  除了婚姻生育制度外,再辅以像驯化动植物和繁育良种那样的技术,届时,男人至80、100岁尚能工作,女人至60、80岁仍可生育,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样的制度理论上可以把人类的寿命无限提高,甚至千岁也有可能。

  这套说法不是我的发明,是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中说到的。他是从一个叫梅达沃(Peter Medawar)的生物学家那里引来的。我只不过加以发挥,说得更清晰明确罢了。

  既然有这样的方法,可以大大地提高人类的寿命,为什么人类不这样做呢?并非不能为,而是不想为。因为长寿是否值得追求就是一个问题,而且究竟多长算长寿。长生不老值得追求吗?如果人不死,人生还有意义吗?

  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追求长寿的国家不具有优势。战争中,爱惜生命的长寿者不可能抵挡得住视死如归的勇士。在有限的资源下,如果有哪一个国家刻意去追求长寿,那么它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对个体而言,大多人愿意长寿;但对一个族群,或者一个社会而言,长寿未必是好事。假如从秦始皇到康熙大帝都活着,中国会怎样?

  写完这篇文章,我站到了窗前,看到落日的余晖洒满了街道,一对夫妇可能刚从菜市场出来,他们的满头银发告诉我:他们可能有70多岁了。男的一手拎着一袋菜,一手扶着女的,他们踽踽走来,我忽然有了一丝感动,因为这是只有人类社会才可能出现的情景。

  我去过许多荒野,在野生动物很多的可可西里,我看到了跑起来震天动地的野牦牛群,看到了为争夺配偶,把利剑一样的长角插入对方身体的藏羚羊我看到的都是健硕有力的年轻的野生动物,我从没有看到过衰老的、走路颤颤巍巍、牙已落尽的野生动物,衰老在动物界就意味着死亡,这是荒野的定律。

  人的存在是否就是为了打乱基因的计划、抵抗自然选择的宿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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