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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哲学--你知道什么是法~释、道、墨、儒吗?

 小睡仙 2008-12-13
道家的作法是:“好啊!好啊!‘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你以为你打了我,其实不如说是我用脸打了你的手。我打了你,而你还不知道真实情况。可笑啊,可笑!可怜啊,可怜!……”
 
墨家的作法是:“畜生!不准胡闹!怎么什么道理都不懂?大哥打了你,完全是为了你好,为了大家好!怎么一点义气都不讲!”
 
而儒家的作法比较特别一点。孔子历来强调要“身体力行”。所以他轻轻地拍打自己的厚脸,一边打,一边唱:“约束自己啊,回到礼的约束,这就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啊。如果有一天大家都作到了,天下就安宁啦!”所以儒家认为每个人都要这么拍打拍打自己。当然,有的时候,由于人们没有掌握好孔子的莫名其妙的“权”,就这么自己把自己给打死的也不少。所以孔子认为,一流的猛兽不是如法家那样四处猎食的猛兽。最好的肉食者是:只要哼一声,弱小的动物就自己举着盘子,带着作料,跑道主人面前等待被吃——当然,如果被食者能够提前刷洗好身体就更好了,这可以免去主人患消化系统疾病。

根据以上表现,可以看到,真正自己动手打人的只有法家一家;而释、道、儒、墨并不需要亲手打人。这样就可以看出这些流派因此可以分为两个大的类,一类是实际负责操作的,如法家;另一类则负责作解释、安抚的工作,就是所谓的“意识形态”。虽然维护统治的目的相同,但其中的奥妙则完全不一样。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大概地说:
 
===〉 法家的研究重点在于“实际”的操作。就是说,统治本身也并不完全是欺骗。特别是当战争爆发时,统治的素质如何,立刻就见分晓了。统治作为一个“综合平衡体系”,至少需要从制度的设立、法制的建立、官吏的培养和任用、处理包括战争在内的紧急事件等等方面的内容。这些“琐屑”的“细”事,其实只有法家来处理的。例如作为地方行政官员,应该对农业的生产技术有些了解,而这些事情在孔子看来,是“小人”才做的。
 
===〉 佛教比较特别,因为它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佛教认为“四大皆空”,“生即是苦”等等。等于是说有些人注定要倒霉,而另外有些人则相反。等等。
 
===〉而道教或道家则从“相对”的观点,认为佛教所说的“苦”就是“乐”。当然作为“意识形态”的道教或道家思想,与这里所要谈的《老子》存在根本的区别。
 
===〉 墨派认为通过建立纯粹“个人”性质的组织,就可以形成统治。墨派的主张当然不错。但显然,在墨派的基础上无法建立大的国家。因为墨派与制度不相容的。制度的建立同时就是集团的解体。对于制度而言,不存在集团的概念。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级别的差别只存在于制度本身之中。制度不会承认集团的等级和权威。尽管制度和集团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安无事,但二者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制度是唯一的集团,它摧毁了与它并列、不肯加入它的体系的其他集团。
 
===〉儒家的情况的确有些不同。儒学主张“正人先正己”,认为应该自己遵守礼法,然后再要求别人这么做。而且往往是高级别的“礼”,如父、夫、君,要求级别低的“礼”,如子、妻、臣。而且特别要求低级别的“自律”。即尽量作出服从的样子来。庄子感到儒家这么做非常“恶心”,就象给君王舔痔疮一样。当然,现实比想象更加恶心——尽管庄子以想象力著称。秦始皇终于按奈不住,一下子埋了很多这样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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