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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侵蚀职工生命的隐性杀手[西岸社区]

 林荫小路 2009-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已经整整4年。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但令人痛惜的是,现今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总结,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突出表现在职业病病人总量大、发病率较高,经济损失大、影响恶劣,职业卫生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客观来看,我国正处在人均GDP1000美元~3000美元的“事故易发期”,随着工业化加速推进、社会快速转型,经济粗放式快速持续增长,交通运输规模急剧扩大,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这些都是造成职业危害趋于常见的原因。


我国用工制度的不合理、卫生防护设施不全及相关法制不健全,导致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去追逐高额利益。安全事故具有偶然性,不一定会发生,而利益看得见摸得着,在惩罚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者往往会置“安全风险大于利润风险”的法则于不顾。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是企业和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不仅直接地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俗话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拥有健康的体魄是每个职工共同的心愿。“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这正是我们创办“劳动保障”专版的根本宗旨。为此,本版开设“关注职业安全健康”专栏,将陆续向读者介绍职业病的相关知识,解读相关政策法规。 2006年4月25日,在全国职业病防治通报会上卫生部发布“职业病高发行业的职工体检报告”。据报告统计,我国煤炭、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电子、轻工等几大职业病高发行业现有4633952名在岗职工,54%参加了2005年的职业健康体检,发现134244人有职业病。其中,几大行业现有职业病人人数分别为:煤炭业68080人、化工业3375人、冶金业20280人、电力业3537人、建材业8020人、电子业704人、轻工业5492人、其他24756人。


职业病是职工在生产环境中由于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的职业性毒害而引起的疾病。例如从事矿山开采、翻砂造型、玻璃、陶浇等作业的工人,因长期接触含二氧化硅粉尘而得矽肺;从事冶炼、蓄电池、铸铅字、钳制品等工人,因接触烟、尘而患铅中毒等等。


  1957年,我国卫生部公布试行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规定了14种职业病,以后,有关部门又补充规定4种。1987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修订《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重新规定了现行的职业病名单。新规定中的职业病范围,共包括9类、99项:职业中毒51项;尘肺12项;物理因素职业病6项;职业性传染病3项;职业性皮肤病7项;职业性眼病3项;职业性耳鼻喉病2项;其它职业病7项等。


 近日,卫生部又发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分类,根据是否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


  现行《办法》将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类,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2002年,中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危害仍然是影响职工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有人形容,职业危害这种不流血的“渐进式死亡”,远远大于矿难、车祸等流血的“立即式死亡”。据悉,仅死于尘肺病的患者就是矿难和其它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数倍。


中国卫生部门公布的全国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涉及有毒有害品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2亿。


我国每年因职业危害失去大量劳动力的同时,也导致许多家庭因失去支柱陷入贫困。职业危害已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社会问题。各种看不见的职业危害正一步步侵蚀着职工的身体健康,威胁着职工的生命安全。


据了解,国际上已将职业危害拓宽为“职业相关病症(work-relatedillhealth)”。英国健康安全执行局(HSE)将职业相关病症定义为:完全或部分地由于工作环境引起的使在该环境下的人的功能暂时或永久降低的疾病、工作能力丧失或其它身体问题。并且说明,职业相关病症的概念中还包括因工作环境因素使原来病症加重的情况。职业相关病症的范围包括:职业病、职业性多发病和与职业因素有关的身体不适。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都是职业危害的表现,所不同的是构成疾病的病因是单一的因素还是多因素。


概念的变化不仅意味着职业病分类的增加和范围的扩大,还意味着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理念的提升,新概念更追求“以人为本”,而这正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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