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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的实用主义心理学体系关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hebin美丽教师 2009-05-05
詹姆士的实用主义心理学体系关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詹姆士在其《心理学原理》中写道:“心理学是关于心理生活现象及其条件的科学。”以后,他在《心理学简编》中又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心理学的定义最好按照兰德教授的词句界说为所谓意识状态的描述和解释。意识状态是指感觉、愿望、情绪、认识、推理、决心、意志以及诸如此类的事件而言的,它们的解释当然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包括关于它们的原因、条件和直接后果的研究。”

在规定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以后,詹姆士便对其研究对象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他首先对作为其心理学研究对象的意识状态作出描述和规定,其结果就是著名的意识流学说。他反对当时流行的冯特式的心理学把心理现象人为地分析为若干元素,反过来又认为心理仅仅是这些元素的集合的做法,他称这种做法是“心理学家的谬误”(Psychologist’s Fallacy)。詹姆士主张,意识不是一些割裂的片断,而是一种整体的经验,一种川流不息的状态,所以叫做意识流、思想流或主观生活流。意识具有如下五个基本特性。

第一,意识是属于私人的。每一个思想都倾向于成为某个人的私人意识的一部分。每一个思想都属于某甲或某乙所有,而不会非你的也非我的或既是你的也是我的,并且,“这许多心各自保持自己的思想,不相交易”。任同时间、同空间、同性质、同内容,也不能打破这层障碍,把思想融合在一起。在这里,詹姆士把意识流和自我联系起来,强调了意识的主观性,有正确的一面,且为后来自我心理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夸大了意识的主观性,从而否认了意识中共有东西的存在,这可以说是他的实用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思想在心理学中的表现。

第二,意识是常变的。每一种意识的状态都是心物总体的一种机能,因而,它变动不居,只能出现一次,不能复返。“物可再至,但感觉或思想则否。”在这里,詹姆士主张意识是变化的,有合理的一面,但同时也否认了意识中稳定的东西的存在,则是错误的。

第三,意识是连续不断的。詹姆士认为意识虽然不断变化,却从来不会中断。或许表面看来存在着某些意识上的间断,但这并不足以否定意识的连续不断的性质。为此,他对意识中发生的间断做了如下解释:一是时间上的间断如在睡眠中所发生的,但彼得、保罗睡后初醒,彼得仍为彼得,保罗也仍为保罗,他们二人决不混而为一。人在回忆睡前的思想时,总会有温暖、亲密之感,因此,立即会把自己当前的思想和过去的思想联系起来,而不会把此时的思想和过去的思想完全区分开。二是各种不同的思想和意识状态,它们似乎都只占有一定的时间而在时间上分开来了。对此,詹姆士认为,人的意识活动有两种状态,一是实体状态,当思想流平静或转入旋涡之处,便有了这种相对固定的意识的实体状态,类似于一般心理学上讲的感觉、知觉、表象等而布伦塔诺等称之为“内容”的东西。二是过渡状态。当思想流流动甚速,而不易描写之处便有了稍纵即逝的不固定的意识的过渡状态,类似于符茨堡学派所说的“意识的态度”、“决定倾向”和布伦塔诺所说的“意动”、屈尔佩所称的“机能”等。他曾以鸟的栖息与飞翔来比较这两种状态,认为意识就是这两种状态的交替呈现所构成的,因而是连续不断的。在这里,詹姆士区别了意识的两种状态,强调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并认为二者同时都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这对于解决心理学史上的意动与内容之争是有一定的启发意义的。

第四,意识必定有它自身以外的对象;而意识又具有对这些对象认识的功能。但他所说的对象指的只是在当前意识状态之外的对象,并不一定是指存在于主观世界之外的客观世界。

第五,意识具有选择性。意识总是对它的对象的一部分比另一部分更为关切,总是选择一个对象或对象的一个方面,同时,又排斥着其他对象或对象的其他方面。选择性注意的过程和审慎的意志过程都是意识选择性的明显表现。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我们似不曾觉察的选择作用,如感觉从根本上来讲就具有选择作用。在知觉、推理、灵感、道德等方面也是如此。意识的选择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对此,他写道:“一个人的思想经验依赖于他所经历过的事物,可他经历什么事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意的习惯。”“每一个人都是从所呈现的同一集团内,选择那些合乎他的私人兴趣的东西,并由此形成他自己的经验。”詹姆士关于意识选择性的这些说法,随着现代认知心理学的兴起,重新受到了人们的重视。

以上便是詹姆士意识流学说的基本内容。在完成了对于意识状态的描述之后,詹姆士进而按照他在心理学的定义中所提出的第二项程序,对意识状态的原因、条件及直接后果进行了解释工作。

首先,在意识状态的原因方面,他反对以灵魂来解释各种心理现象,但同时又主张“思想自身就是思想者”。实质上是把意识状态的原因归结于思想本身,归结到思想的各种官能上了,因而与灵魂说并无本质区别。

其次,在意识状态发生作用的条件方面,詹姆士特别重视心理与脑的关系,认为“意识状态的直接条件是大脑两半球内的某种活动”,“心理动作可能一致地和绝对地是脑动作的功用”。但同时他又指出,这种看法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而作的工作假设,只是指的脑的状态和心理状态之间的一致和相关,而不能用对脑的这种依存性来说明心理的本质,并坚决要求和唯物主义划清思想的界线。

最后,詹姆士特别重视意识状态的直接后果问题。受达尔文进化论学说的影响,他特别强调心理生活在有机体适应现实中的作用,他反对把意识只看作一种与某些生理过程相平行的副现象,主张意识的功用是指引有机体达到生存必需的目的。正因为如此,他认为必须从与现实的关系上研究心理和意识作用的特点,否则,心理学就不可能研究得当。

以上便是詹姆士在心理学对象上的基本观点,从上述见解中,我们可以看出明显的实用主义和机能主义性质,如肯定意识在生物适应中的重要作用,主张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研究心理意识的特性,同时又否认外在世界的客观存在等,这些思想对后来美国机能主义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把詹姆士看成是机能主义心理学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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