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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书法创新 - 秋心斋书画网 - 秋心斋书画网, 汪维成

 昵称324683 2010-03-15

 
    如所周知,中国书法是一门历史悠久而又十分独特的艺术。说它悠久,是因为三千多年前的甲骨文就具有书法艺术的美;说它独特,是全世界所有文字中只有中国字能成为艺术品。(这里的“中国字”,不包括满、蒙、回、藏……等民族文字。之所以不用“汉字”,是因为“汉字”不能包括“古文字”。)三千多年来,中国文字几经变革;从甲骨文而金文,而篆、隶,以至真、行、草,每一种新的字体产生,每一种新书法也就随之出现。似乎可以说,已有的各体中国字都是适宜于书法艺术加工的材料。
凡艺术,如果总是陈陈相因,并无新的创造,则就表明这种艺术的生命力已经衰竭,终将灭绝。真正的艺术家绝不会墨守成规、故步自封,而是勤于探索,不断创新。书法工作者自不例外,他们重视优良传统的继承,更力求有新的突破。
书法上有过哪些革新?大别之,约有三种:文字改革了的新;时代变了,新的时代精神表现出来的新;书法风格变化了的新。前两种新是国家所制定,时代所赋予,非任何个人所能强求,只有后者,可由书法工作者自己努力而获得。但也并非容易。
三千多年来产生的字体(甲骨文、篆、隶、真、行、草等等)屈指可数,但各种书体的佳作、精品,就灿若繁星,不可胜计了。生乎今之世,想追踪前贤,竭尽心力以求之,或犹未能望其项背。启功先生在《读〈台静农书艺集〉》(《中国书法》一九八六年第一期)一文中说:“台先生最不喜王文治的字,常说他‘侧媚’,予小子功,也写了几十年的字,……也曾有过超越张照、王文治的妄想。最近在友人家看到一本王文治自书诗册,不觉嗒焉若丧,原来今天我连侧媚的功力也有所不及!这自然是启功先生的过谦,但如果赶超王文治、张照都如此之难,那末,再想赶超超过王文治、张照十、百倍者,其难就更可想而知。个人浅见认为,中国书法是一个非常广阔深厚的艺术领域,足供书法工作者终生驰骋、发掘的。
然而不然。喜新好奇是人类特性之一,这也是好事。正因为不满足于旧有的东西,才能提高,才能进步,才能产生新的事物。个人见闻狭隘,所知甚少,能够看到的现代书坛上出现的新的书法作品(以下统称“新书法”。)约有以下几种:1.追求笔情墨趣——一幅字中墨色浓淡相间,燥润错杂。2.制造磅簿气势——字体狂怪,巨幅大书。3.化书为画——以作画的笔墨写象形文字。显而易见,这些都是由外来影响与作者主观要求相结合而产生的作品。属于1类的新书法作品,为数不多。古代书论中就有“带燥方润,将浓遂枯”之说,但是,中国书法是线条的艺术,重在线的造型,线的变化,而不像中国画那样重视“墨分五彩”。有人盛赞董其昌的淡墨书,其实并无惊人处。从来未闻哪一位书家专在用墨上花大气力;也从来未见哪一篇书论中有专论用墨的一章。当然,作书最好有好墨,好到象韦仲将的墨那样:“一点如漆”(南朝,齐·王僧虔论书云:“仲将之墨,一点如漆”。)但是,书法的优劣并不决定于墨的好坏。日本不少书家喜用淡墨,如川越敬枫、小岛碧云、种谷扇舟等人,特别是手岛右卿的书道,行笔运墨,已入化境,但它引人注目处,主要还是由于它的用笔、结体、章法、布局的奇纵恣肆,至于墨色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
从事2类新书法创作的颇多。对于狂怪的书体,我们不一定要象宋·黄伯思那样,斥之为“书之下者”,说它是“因陋就浅,徒足以障拙目耳”。我们认为只要不是有意的惊世骇俗,哗众取宠,而是探索新的表现方法,应是无可厚非的。只是还需要不断研习,求得成熟。是否还应如孙过庭所说:“既能奇绝,复归平正”。也不妨考虑。
至于以画作书(或者说“变书为画”。)这是中国书法演变发展过程中从未有过的,只有在几十年前,中、小学生读物中出现过的“组字画”,与这种新书法有相似之处,这种书法既然要变字为画,所用的字就必需是可以直接画出来的象形字,或能够适应需要变形的字。我们看过几幅这种新书法,如写“步行”二字,就将古文(行)字画成十字路,路的上方画两个脚印(“步”的古文)。又如写“春”字,将篆文的日部画成太阳,将部画成树木状。又如将“山水情”三字组成一幅画,将篆文“山水”二字画成山下有一泓流水,将“情”字变形为树木烟云,如此等等。
汉字三要素:形、音、义。书法只运用汉字的形进行艺术创造,音、义与书法的优劣无关。变书为画,则除字形而外,字义十分重要,如上所述,“步行”二字,可以脚印与十字路组成,而“进步”、“旅行”便很难表现。“山水情”可以画得出来,而“手足情”、“故国情”之类的词语,仅凭字形便画不出来。又如篆文“春”字可以构成一幅画(新书法)、“夏”、“秋”二字便不行,就是古文“冬()”字,如果不加注释,对于不熟习古文的人,也不会了解到这样两个干果子挂在枯技上,就表示了“冬”。传统的书法则不然,只要是汉字,经过书家之手,都可以使之具有书法艺术的美,成为法书。而且无论是片词复字,还是宏篇巨制,写起来只有难易之分,并无能与不能的差别。
书法之所以称为“书法”,因为它是“书”(文字)的艺术品。上述几幅相当完整的写意画或漫画之所以仍列入“书法”,因为它们还是用“书”来进行创作的。人们常说:“书画同源”,这要看这个“源”何所指。一般的大约都是就书、画作所的工具——帛、纸、笔、墨,及其表现技巧——骨法用笔等方面有相同之处而言,倘就二者创造的目的、用途来比较,那就显然不同了。书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用以记言、叙事,使能历久、传远,是一种实用的工具。画则是人类审美意识的反映,或应物象形以成图;或凭籍想像而作画,用以装饰器物,美化环境,怡悦性情。创造二者的目的不同,功用亦异。现在要合二而一,看来是有困难的。
人们又常说中国字是象形文字,这也不尽确切,中国古文字中是有象形字的,但根据许慎归纳出来的造字方法,象形只是“六书”之一。从《甲骨文编》(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19659月出版)中的四千五百多个字,约略计数一下,真正象形的字,不超过六十个(用指事、会意、形声等办法造成的字不能算象形字)。再从容庚先生编的《金文编》中一万六千六百七十一个金文来看象形字所占的比重,就更是微不足道了。及至汉隶出,连极少的象形字也一扫而空,成为纯符号的汉字了。
古人造字,是用极简练的线条构成符号,今人的新书法却反其道而行之,把简单的文字画成复杂的图画。今后这种“新书法”是仍属于书法,还是发展成为绘画的一种流派,这里不想预测,只是就现有作品看,这种“新书法”的创作天地,实在过于窄狭;可供这种“新书法”进行创造的文字,似乎不多。从前面举例的三幅作品来看,所用材料是一至三字,字数稍多,便难以表现。有时勉强表现,也不够准确。曾见有人以李白《下江陵》(即《早发白帝城》)七绝创作了一幅新书法,前三句现已毫无印象,只记得末句是将篆文“”(舟)字画作一叶扁舟,将“万重山”三字画成嵯峨的奇峰,小舟正向万重山飞驶。初看很有画意,稍一寻思,便觉得这只能是“轻舟将到(或“驶向”)万重山”,而不是“轻舟已过万重山”。而且这“舟”究竟是“轻”还是“小”,也不明确。
书称“心画”,不是图画。好的书法作品“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具音乐的和谐,”(沈尹默《历代书家学书经验谈辑要平议(一)》)书法并不画什么东西,但它能使人从它上面看到“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姿,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孙过庭《书谱》)还有更形象生动的形容:“如云鹄游天,群鸿戏海”,“如舞女低腰,仙人啸树”,“如芙蓉出水,文彩镂金”,“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等等。(梁·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说来容易,真要能使书法产生这样的效果,书法工作者得付出多少劳动,积累了多少工夫?!陆游说:“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狂如米芾,也说他自己的书法是“既老,始自成家”。所谓“成”,应即是有了新的创造,到达了可以称为成功的高度。至老始成,可见创新之不易,但终于能“成”,也证明所走的路是对的。
有一种最新的意见:创造一种不用汉字的书法。这是与前面所说以画作书完全不同的。但现在还未见作品,似乎也还未有理论。对此主张,已有专家、学者发表意见,鄙陋如我,只能重复提出前面已经提过的一个疑问:完全不用汉字创造出来的东西,既已与“书”无关,难道还能称作“书法”?有人说:“只要保持书法的结构与用笔这两个根本,它就是书法。(当然不一定是好的书法)”(见《书法研究》八三年第一期,陈振濂《关于书法艺术的性质讨论的一封信》)这一定义,我是同意的。但是,既然不仅要保持书法的用笔,还要保持书法的结构,那末,岂不等于重造了一批汉字?这有什么必要?!主张不用汉字创造新书法者,也许彻底屏弃了陈振濂先生所说的“两个根本”,而采用新的工具,新的技法,不受传统方法的牢笼、制约,来进行创造。自然,倘能创造出一种完全不同于书法、绘画,并且与现有的任何艺术门类都不相似的艺术品,那将是书法之外又一个独特的艺术,将为艺苑增添异彩,无疑是值得我们高兴的。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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