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代表了一般公认的、基础广泛的农业指南,是由FDA、USDA以及其他机构对当前食品安全的最新知识发展而成的,是在与多个联邦和州政府机构以及新鲜果蔬行业专家的共同合作中产生的。
GAP无法解决所有鲜果蔬相关的潜在危害,但它能提供在农场、食品加工厂以及运输中鉴别和实施最大限度减少风险的适当措施的框架。
什么是GAP认证?
中药材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农业规范(因为中药材栽培或饲养主要属于农业范畴)”,在中药行业译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我国中药制药企业实施的GMP重要配套工程,是药学和农学结合的产物,是确保中药质量的一项绿色工程和阳光工程。
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有十章五十七条,包括从产前(如种子品质标准化)、产中(如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标准化)到产后(如加工、贮运等标准化)的全过程,都要遵循规范,从而形成一套完整而有科学的管理体系。
GAP的目的是什么?
实施中药材GAP的意义?
一是促进中药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需要;
二是促进中药制药企业、中药商业规模化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是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促进中药农业产业化的需要;
四是改善生态环境获取生态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需要;
五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
六是逐步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体系,提高地道药材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GAP的起草原则
(二)GAP的制定既要认真汲取国外先进经验,尽量与国际接轨,又必须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如欧共体禁用人的排泄物作肥料,但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必须而且应该充分利用这一肥源,因此在起草GAP时,允许使用农家肥,但强调“应充分腐熟,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
(三)GAP概念涵盖的不仅是栽培的药用植物(欧共体GAP仅包括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还包括药用动物以及药用野生植物和动物,这是根据中国实际情况而订的,因为目前我国野生药材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四)处理好继承与发扬的关系,既要保持中国传统医药特色,如强调地道药材和传统的栽培技术和加工方法等,又提出继承不泥古,要学习世界先进经验,如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 (五)药材是防病治病的武器,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一定要符合安全、有效的原则,生物技术、转基因品种,应经过认真鉴定和安全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