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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九十论(上)

 章木匠 2010-07-13
伤寒九十论(上)
 
 宋·许叔微撰。成书于1132年。一卷。本书以作者经治的九十个典型病案为题,并结合《内经》、《伤寒论》等理论,对伤寒常见病证加以探讨,以案证理,阐明辨证要点、类证鉴别及用药关键。理论联系实际,剖析详明,多有创见,充分反映了许氏尊古不泥、通常达变的特点,对后世有所启迪。该书为许氏运用经方的医验实录,可视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医案专著,但由于其内容以伤寒为主,且以“论”名书,故多将其归于伤寒著作类。
 
 

辯桂枝湯用芍藥証(一)

馬亨道,庚戌春病,發熱,頭疼,鼻鳴,惡心,自汗,惡風,宛然桂枝証也。時賊馬破儀真三日矣!市無芍藥,自指圃園,采芍藥以利劑,一醫曰:此赤芍藥耳,安可用也。予曰:此正當用,再啜而微汗解。論曰:仲景桂枝加減法,十有九証,但云芍藥,聖惠方,皆稱赤芍藥,孫尚藥方,皆曰白芍藥,聖惠方,太宗朝,翰林王懷隱編集,孫兆為國朝醫師,不應如此背戾,然赤者利,白者補。 予嘗以此難名醫,皆愕然失措,謹案,神農本草,稱,芍藥主邪氣腹痛,利小便,通順血脈,利膀胱大小腸,時行寒熱,則全是赤芍藥也。又桂枝第九証云,微寒者去赤芍藥,蓋懼芍藥之寒也。 惟芍藥甘草湯一証云,白芍藥,謂其兩脛拘急血寒也。故用白芍藥以補,非此時也。素問云,澀者陽氣有餘也。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傷寒、脈澀、身熱無汗,蓋邪中陰氣,故陽有餘,非麻黃不能發散,中風、脈滑、多汗、身寒,蓋邪中陽,故陰有餘,非赤芍藥不能刮其陰邪,然則桂枝用芍藥赤者明矣!當參百証歌。

桂枝加附子湯証(二)

有一李姓士人,得太陽,因汗後汗不止,惡風,小便澀,足攣曲而不伸,予診其脈,浮而大。 浮為風,大為虛,此証,桂枝湯第七証也。仲景云,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三投而汗止,再投以芍藥甘草,而足得伸,數日愈。 論曰:仲景第十六証云,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以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姜湯,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蓋第七証,則為發汗。 漏不止,小便難,第十六証,則為自汗,小便數,故仲景於証候,紛紛,小變異,便變法以治之。 故於湯不可不謹。

桂枝加濃朴杏子湯証(三)

戊申正月,有一武弁在儀真,為張遇所虜,日夕置於舟 板下,不勝 伏,後數日得脫,因飽食,解衣捫虱以自快,次日遂作傷寒,醫者以因飽食傷,而下之,一醫以解衣中邪,而汗之。 雜治數日,漸覺昏困,上喘,息高,醫者愴惶罔知所指,予診之曰:太陽病,下之,表未解,微喘者,桂枝加濃朴杏子湯,此仲景法也。醫者爭曰:某平生不曾用桂枝,況此藥熱,安可愈喘。 予曰非汝所知也。一投而喘定,再投而 汗出,至晚,身涼而脈已和矣!醫者曰:予不知仲景之法,其神如此,豈誑惑後世也哉,人自寡學,無以發明耳。

麻黃湯証(四)

鄉人邱忠臣,寓毗陵荐福寺,病傷寒,予為診視,其發熱,頭疼,煩渴,脈雖浮數無力,自尺以下不至,予曰雖麻黃証,而尺遲弱,仲景云,尺中遲者,營氣不足,血氣微少,未可發汗。 予於建中湯,加當歸黃 ,令飲之,翌日病者不耐,其家曉夜督發汗藥,其言至不遜,予以鄉人隱忍之,但以建中調理而已,及六七日,尺脈方應,遂投以麻黃湯,啜第二服,狂言煩躁且悶,須臾稍定,已中汗矣!五日愈。 論曰:仲景雖云不避晨夜,即宜便治,醫者亦須顧其表裡虛實,待其時日,若不循次第,雖暫時得安,虧損五臟,以促壽限,何足尚哉,昔范云為陳霸先屬,霸先有九錫之命,期在旦夕矣。 云偶感寒疾,恐不及豫盛事,請徐文伯診視之,懇曰:便可得愈乎,文伯曰:便瘥甚易,但恐二年後不複起爾,云曰:朝聞道夕死可矣!況二年乎,文伯以火燒地,布桃柏葉,設席置其臥上。 頃刻汗解,以溫粉撲之,翌日愈,甚喜,文伯曰:不足喜也。後二年果卒矣!夫取汗先期,尚促壽限,況罔顧表裡,不待時日,便欲速愈乎,每見病家不耐三四日,晝夜促汗,醫者顧利,恐別更醫,隨情順意,鮮不致斃,故書此以為龜鑒。

大青龍湯証(五)

何保義從王太尉軍中,得傷寒,脈浮澀而緊,予曰若頭疼,發熱,惡風,無汗,則麻黃証也。 煩躁,則青龍湯証也。何曰:今煩躁甚,予投以大青龍湯,三投,汗解。 論曰:桂枝,麻黃,青龍,皆表証發汗藥,而桂枝治汗出,惡風,麻黃治無汗,惡寒,青龍治無汗,而煩,三者皆欲微汗解,若汗多,亡陽,為虛,則煩躁不眠也。

陽明可下証(六)

一武弁李姓,在宣化作警,傷寒五六日矣!鎮無醫,抵郡召予,予診視之曰:脈洪大而長。 大便不通,身熱無汗,此陽明証也。須下,病家曰:病者年逾七十,恐不可下,予曰:熱邪毒瓦斯並蓄於陽明,況陽明經絡多血少氣,不問老壯,當下,不爾別請醫占,主病者曰:審可下,一聽所治,予以大承氣湯,半日,殊未知,診其病,察其証宛然在,予曰:藥曾盡否,主者曰:恐氣弱不禁,但服其半耳,予曰:再作一服,親視飲之,不半時間,索溺器,先下燥糞十數枚,次溏泄一行,穢不可近。 未離已中汗矣。然周身,一時頃,汗止身涼,諸苦遂除,次日予自鎮歸,病患索補劑,予曰。 服大承氣湯得瘥,不宜服補劑,補則熱仍複,自此但食粥,旬日可也。故予治此疾,終身止大承氣,一服而愈,未有若此之捷。 論曰:老壯者形氣也。寒熱者病邪也。臟有熱毒,雖衰年亦可下,臟有寒邪,雖壯年亦可溫。 要之與病相當耳,失此,是致速斃也。謹之。

陽明蜜兌証(七)

庚戌仲春,艾道先染傷寒,近旬日,熱而自汗,大便不通,小便如常,神昏多睡,診其脈。 長大而虛,予曰:陽明証也。乃兄景先曰:舍弟全似李大夫証,又屬陽明,莫可行承氣否,予曰。 雖為陽明,此証不可下,仲景,陽明,自汗,小便利者,為津液內竭,雖堅不可攻,宜蜜兌導之。 作三劑,三易之,先下燥糞,次泄溏,已而汗解。 論曰:二陽明証雖相似,然自汗小便利者,不可蕩滌五臟,為無津液也。然則傷寒大証相似。 脈與証稍異,通變為要,仔細斟酌,正如以格局看命,雖年月日時皆同,貴賤窮通不相侔者,於一時之頃,又有淺深也。

腎虛陽脫証(八)

朱保義撫辰,庚戌春,權監務,予一日就務謁之,見擁爐忍痛,若不禁狀,予問所苦,小腸氣痛,求予診之,予曰:六脈虛浮而緊,非但小腸氣,恐別生他疾,越數日再往,臥病已五日矣。 入其室,見一市醫孫尚者供藥,予診之曰:此陰毒証,腎虛陽脫,脈無根蒂,獨見於皮膚,黃帝所謂懸絕,仲景所謂瞥如羹上肥也。早晚喘急,未幾而息已高矣!孫生尚與術附湯,灸臍下,予曰。 雖盧扁之妙無及矣!是夕死,故論傷寒以真氣為主。 論曰:傷寒不拘陰証陽証,陰毒陽毒,要之真氣強壯者易治,真氣不守,受邪才重,便有必死之道,何也。陽証宜下,真氣弱,則下之便脫,陰証宜溫,真陰弱,溫之則客熱便生,故醫者難於用藥,非病不可治也。主本無力也。經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陰勝則身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帝曰:調此二者奈何,岐伯曰。 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止,男子二八精氣溢,八八止,婦人月事,以時下,故七欲損也。男子精。 欲滿不欲竭,故八欲益也。如此則男婦身常無病,無病精氣常固,雖有寒邪,易於調治,故曰二者可調,是知傷寒真氣壯者易治也。

臍中出血証(九)

一婦人得傷寒數日,咽乾,煩渴,脈弦細,醫者汗之,其始衄血,繼而臍中出血,醫者驚駭而遁,予曰少陰強汗之所致也。蓋少陰不當發汗,仲景云少陰強發汗,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而出,或從口鼻,或從耳目,是為下厥上竭,此為難治,仲景云無治法,無藥方,予投以姜附湯。 數服,血止,後得微汗愈。 論曰:本少陰証,而誤汗之,故血妄行,自臍中出,若服以止血藥,可見其標,而不見其本。 予以治少陰之本,而用姜附湯,故血止而病除。

陰中伏陽証(十)

鄉人李信道,權獄官,得病,六脈俱沉不見,深按至骨,則弦細有力,頭疼,身溫,煩躁。 手指末皆冷,中滿,惡心,更兩醫矣!而醫者不曉,但供調藥,予往視之曰:此陰中伏陽也。仲景方無此証,而世人患者多,若用熱藥以助之,則陰邪隔絕,不能引導其陽,反生客熱,用寒藥。 則所伏真火,愈見銷鑠,須是用破陰丹,行氣導水,奪真火之藥,使火升水降,然後得汗而解。 予令以冷鹽湯,下破陰丹三百丸,作一服,不半時煩躁狂熱,手足漸溫,譫語躁擾,其家甚驚。 予曰汗証也。須臾稍寧,略睡。然汗出,自 達旦方止,身涼而病除。(破陰丹方,硫黃水銀各一兩,結沙子青皮半兩,為末,面糊,和丸桐子大,每服三十丸,冷鹽湯送下,出中臟經方脈舉要,)

傷寒暴死証(十一)

己未歲,一時官病傷寒,發熱狂言煩躁,無他惡証,四日死,或者以為兩感,然其証初無兩感証候,是歲得此疾,三日四日死者甚多,人竊怪,予嘆之,曰是運使然也。己為土運,土運之歲,上見太陰,蓋太乙天符為貴人,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 其病暴而死,謂之異也。又曰臣為君則逆,逆則其病危,其害速,是年少宮土運,木氣大旺,邪中貴人,故多暴死,氣運當然,何足怪也。

夜間不眠証(十二)

陳姓士人,初得病,身熱,脈浮,自汗,醫者麻黃湯汗之,發熱愈甚,夜間不得眠,頭重。 煩悶,悸悸然,中風証強責汗之過也。仲景云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燥,不得眠,其人欲得飲水者,少少與之,令胃氣和則愈,予先與豬苓湯,次投之以當歸,地黃,麥門冬,芍藥,烏梅之類為湯,飲之,不汗而愈。 論曰:黃帝針經曰:衛氣者晝行陽,夜行陰,衛氣不得入於陰,常行於外,行於外則陽滿。 滿則陽蹺盛而不得入於陰,陰虛則夜不得眠也。今津液內竭,胃中乾燥,獨惡於陽,陰無所歸。 其候如此,故以當歸,地黃補血,用烏梅以收之,故不汗自愈。

大柴胡湯証(十三)

羽流蔣尊病,其初心煩喜嘔,往來寒熱,醫初以小柴胡湯與之,不除,予診之曰:脈洪大而實,熱結在裡,小柴胡安能除也。仲景云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裡,複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二服而病除。 論曰:大黃為將軍,故蕩滌濕熱,在傷寒為要藥,今大柴胡湯不用,誠誤也。王叔和曰:若不加大黃,恐不名大柴胡,須是酒洗生用,乃有力,昔後周姚僧坦名善醫,上因發熱,欲服大黃。 僧坦曰:大黃乃是快藥,至尊年高,不宜輕用,上弗從,服之,遂不起,及至元帝有疾,諸醫者為至尊至貴不可輕服,宜用平藥,僧坦曰:脈洪而實,必有宿食,不用大黃,病不能除,上從之。 果下宿食而愈,此明合用與不合用之異也。

陽明急下証(十四)

鄉裡豪子得傷寒,身熱,目痛,鼻乾,不眠,大便不通,尺寸俱大,已數日矣!自昨夕汗大出,予曰:速以大柴胡下之,眾醫駭然,曰:陽明自汗,津液已竭,當用蜜兌,何故用大柴胡藥。 予曰:此仲景不傳妙處,諸公安知之,予力爭,竟用大柴胡,兩服而愈。 論曰:仲景論陽明云,陽明病,多汗者,急下之,人多謂己自汗,若更下之,豈不表裡俱處也。論少陰云,少陰病一二日,口乾燥者,急下之,人多謂病發於陰,得之日淺,但見乾燥,若更下之,豈不陰氣愈盛也。世人罕讀,予以為不然,仲景稱急下之者,亦猶急當救表,急當救裡。 凡稱急者,急下之,有三處,才覺汗出,多,未至津液乾燥,速下之,則為徑捷,免致用蜜兌也。 蓋用蜜兌,已是失下,出於不得已耳,若胸中識得了了,何疑殆之有哉。

傷寒自解証(十五)

閩人李宗古得疾,口中氣熱,唇乾,屈體臥,足冷,舌上有苔,予診之,尺寸俱緊,或者謂氣熱口乾,疑其陽勝,蜷足臥,足冷,疑其陰勝,而又陰陽俱緊,是誠可疑也。若不熟讀仲景方法,何能治,予曰尺寸俱緊,是寒邪勝也。仲景云陰陽俱緊,法當清,邪中於下焦,又云陰陽俱緊,口中氣出,唇乾舌燥,蜷臥,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來,其人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蓋以上証候,皆是陰盛陽弱,故仲景云勿妄治者,誠恐後人之疑也。 故予以抑陰助陽溫劑與之,緊脈漸退,四體和,不汗而自解矣。

熱入血室証(十六)

辛亥二月,毗陵學官王仲景妹,始傷寒,七八日。寒,喉中涎響如鋸,目瞑不知人,病勢極矣!予診之,詢其未 寒以前証,母在側曰:初病四五日,夜間譫語,如見鬼狀,予曰:得病之初,正值經候來否,答曰經水方來,因身熱病作而自止,予曰:此熱入血室也。仲景云婦人中風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夜則譫語,發作有時,此為熱入血室,醫者不曉,例以熱藥補之,遂致胸膈不利,三焦不通,涎潮上脘,喘急息高,予曰:病熱極矣!先當化其涎,後當除其熱,無汗而自解矣!予急以一呷散投之。 兩時間,涎定得睡,是日遂省人事,自次日以小柴胡東加生地黃,三投熱除,無汗而解。

筋惕肉証(十七)

鄉裡市人姓京,鬻繩為業,謂之京繩子,其子年近三十,初得病,身微汗,脈弱,惡風,醫者誤以麻黃湯汗之,汗遂不止,發熱,心痛,多驚悸,夜間不得眠臥,譫語,不識人,筋惕肉 。 振振動搖,醫者以鎮心驚風藥治之,予視之曰:強汗之過也。仲景云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青龍湯,服之則筋惕肉 ,此為逆也。惟真武湯可收之,仲景云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身 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予三投而大病除,次以清心丸竹葉湯解餘毒,數日瘥。

陽明當下証(十八)

鄉人李生,病傷寒,身熱,大便不通,煩渴郁冒,一醫以巴豆丸下之,雖得溏利,而病宛然如舊,予視之曰:陽明熱結在裡,非大柴胡承氣不可,巴豆止去寒積,豈能蕩滌邪熱溫毒耶,亟進大柴胡,三服而溏利止,中夜汗解。 論曰:仲景一百十三方,丸者有五,理中,陷胸,抵當,麻仁,烏梅也。理中,陷胸,抵當。 皆大彈丸,煮化而服之,與湯散無異,至於麻仁治脾約,烏梅治濕 ,故須小丸達下部,其他皆入經絡,逐邪毒,破堅癖,導血潤燥屎之類,必憑湯劑也。未聞巴豆小丸以下邪毒,且如巴豆性熱大毒,而病熱人服之,非徒無益,而為害不小矣!李生誤服不死,其大幸歟。

桂枝加葛根湯証(十九)

庚戌,建康徐南強,得傷寒,背強,汗出,惡風,予曰:桂枝加葛根湯証,病家曰:他醫用此方,盡二劑而病如舊,汗出愈加,予曰:得非仲景三方乎,曰然,予曰:誤矣!是方有麻黃。 服則愈見汗多,林億謂止於桂枝加葛根湯也。予令生而服之,微汗而解。

葛根湯証(二十)

市人楊姓者,病傷寒,無汗,惡風,項雖屈而強,醫者以桂枝麻黃各半湯與之,予曰:非其治也。是謂項強○○,葛根証也。三投。然微汗解,翌日項不強,脈已和矣。 論曰:何謂○○?如短羽鳥之狀,雖屈而強也。謝複古謂病患羸弱,須憑幾而起,非是,此與成氏解不同。

剛証(二十一)

宣和戊戌,表兄秦云老病傷寒,身熱,足寒,頸項螈 ,醫作中風治,見其口噤故也。予診其脈實而有力,而又腳攣,嚙齒,大便不利,身燥無汗,予曰:此剛 也。先以承氣湯下之,次以續命湯調之,愈矣。論曰:五常政大論曰:赫曦之紀,上羽與正徵同,其收齊,其病 ,蓋戌太陽寒水羽也。戊火運,正徵也。太過之火,上見太陽,則天氣且剛,故其收齊,而人病 者,過氣然耳,火木遇故年病,此証多剛 。

厥陰証(二十二)

裡中一中表病,渴甚,飲水不止,胸中熱疼,氣沖心下,八九日矣!醫者或作中 ,或作賁豚,予診之曰:証似厥陰,曾吐虫否,曰昨曾吐蛔,予曰:審如是,厥陰証也。可喜者脈來沉而緩遲耳,仲景云厥陰,為病消渴,氣上撞心,飢不欲食,食則吐蛔,又曰厥陰病,渴欲飲水者。 少少與之愈,今病患飲水過多,乃以茯苓甘草白朮桂枝湯治之,得止,後投以烏梅丸,數日愈。 論曰:病至厥陰,若太陽傳者,三陰三陽皆已遍,惟恐脈強,則肝邪盛,脾土受克,故舌卷囊縮而死,今脈來遲緩而沉,則土脈得氣,脾不受克,故有可喜之道,仲景云衛氣和,名曰緩。 營氣和,名曰遲,遲緩相搏,名曰沉,又曰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遲則陰氣盛,骨髓滿精血生,肌肉緊,營衛俱行,剛柔相濟,豈非安脈耶。

太陰証(二十三)

曹生初病傷寒,六七日,腹滿而吐,食不下,身溫,手足熱,自利,腹中痛,嘔,惡心,醫者謂之陽多,尚疑其手足熱,恐熱蓄於胃中而吐嘔,或見吐利而為霍亂,請予診,其脈細而沉。 質之,曰太陰証也。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予止以理中丸,用仲景云如雞子黃大,晝夜投五六枚,繼以五積散,數日愈。 論曰:予見世醫論傷寒,但稱陰証陽証,蓋仲景有三陰三陽,就一証中又有偏勝多寡,須是分明辯質,在何經絡,方與証候相應,用藥有準,且如太陰少陰,就陰証中,自有補瀉,豈可止謂之陰証也哉。

太陽中証(二十四)

毗陵一時官得病,身疼痛,發熱,體重,其脈虛弱,人多作風濕,或作熱病,則又疑其脈虛弱不敢汗也。已數日矣!予診視之,曰中 証也。仲景云太陽中 者,身熱體疼,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予以瓜蒂散,治之,一呷而愈。 論曰:仲景論 有三証,一則汗出,惡寒,身熱而渴,此太陽經中 也。一則發熱惡寒,身疼痛,其脈弦細芤遲,一則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身熱,疼痛重而脈微弱,不可下,不可行溫針,上二証皆宜用白虎加人參湯,後一証宜用瓜蒂散方治,不見於本論,而見於金匱要略,其脈証云,治太陽中 ,身熱,疼痛,而脈微弱者,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宜瓜蒂散,蓋謂此也。

指甲黑青証(二十五)

乾明僧人,病傷寒,目赤,頗渴,咽乾,飲水無 ,腰疼,身熱,脈沉而微細,此少陰証也。 恣縱不慎忌,乃飲水,遂致痞氣,痞氣結聚,身如被杖,數日變為陰毒矣!脈見於皮膚上,大而且虛,鼻中如煙煤,甲青,須臾發喘,是夕死。 論曰:扁鵲云手足爪下青黑者死,宋迪陰証訣云,陰毒盛,則指甲黑青,病至此則為不治。

瞪目直視証(二十六)

田仲容得傷寒,數日,身熱,手足時厥,腹滿,瞪目直視,狂言不識人,予診之曰:不可治也。心腎俱絕矣!夜死。 論曰:仲景云直視搖頭,此為心絕也。又曰狂言,反目直視,此為腎絕也。目者五臟精華之所聚,今直視而不 ,則知五臟有死絕矣!故不治。

舌卷囊縮証(二十七)

句容縣豪子李姓,初得傷寒,手足冷,氣上沖心,飢不欲食,脈緊而弦,予診曰:厥陰悉具。 脈有刑克,最忌舌卷囊縮,翌日卷舌而死。 論曰:內經云,厥陰者肝也。肝者筋合之,筋者聚於陰器,絡於舌本,厥陰之氣,故舌卷而囊縮也。

循衣摸床証(二十八)

儀真一婦,病傷寒,八九日,發熱,昏悶不識人,手循衣縫,摸床,譫語,不識人事,他醫不識,或汗或利,旬日增甚,予診之曰:此脈澀而小便不利,不可治也。翌日死。 論曰:華佗云,病患循衣摸床譫語,不可治,仲景云傷寒,吐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 發潮熱不識人,循衣,撮空,微喘,直視,脈弦者生,脈澀者死,又云小便利者可治,今脈澀。 小便不利,見其兩死,不見一生,吾莫能為也。

邪入大經証(二十九)

維揚謝康中,任儀真酒官,咽乾,煩渴,腰疼,身熱,脈細而微急,予診視之曰:此真少陰証也。 六經之中,少陰難治,少陰病傳之經絡,此証有補瀉法,仲景瀉者用承氣,補者用四逆,誤之則相去遠矣!此証當溫,勿以水証為疑也。予適以事出境,後七日歸,則為他醫汗之矣!經絡既虛。 邪毒流入大經之中,手足螈 ,如驚癇狀,其家野狼狽求救,予曰:不可治也。予驗此甚多,是謂邪入大經,不旋踵,其家已哭矣。

太陽桂枝証(三十)

鄉人吳德甫得傷寒,身熱自汗,惡風,鼻出涕,關以上浮,關以下弱,予曰:此桂枝証也。 仲景法中第一方,而世人不究耳,使公服之,一啜而微汗解,翌日諸苦頓除,公曰仲景法如此徑捷,世人何以不用?予應之曰仲景論表証,一則桂枝,二則麻黃,三則青龍,桂枝則治中風,麻黃治傷寒,青龍治中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此三者人皆能言之,而不知用藥對証之妙處,故今之醫者多不喜用,無足怪也。且脈浮而緩,中風也。故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仲景以桂枝對之,脈浮緊而澀,傷寒也。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皆疼,惡風,無汗而喘,仲景以麻黃對之,至於中風脈緊,傷寒脈浮緩,仲景皆以青龍對之,何也。予嘗深究三者,審於証候。 脈息,相對用之,無不應手而愈,何以言之?風傷衛,衛,氣也。寒傷營,營,血也。營行脈中。 衛行脈外,風傷衛,則風邪中於陽氣,陽氣不固,發越而為汗,是以汗出而表虛,故仲景用桂枝以發汗,芍藥以利其血,蓋中風病在脈之外,其病稍輕,雖同曰發汗,特解肌之藥耳,故桂枝証云,令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如水淋漓,病必不除,是知中風不可大發其汗,發其汗,反動營血,邪乘虛而居中,故病不除也。寒傷營,則寒邪乾於陰血,而營行脈中者也。寒邪客於脈中,非特營受病也。邪自內作,則並於衛氣犯之,久則浸淫及骨,是以汗不出而熱煩冤,仲景以麻黃大發其汗,又以桂枝辛甘助其發散。 欲捐其內外之邪,營衛之病耳,大抵二藥皆發汗,而桂枝則發衛之邪,麻黃並衛與營而治之,仲景桂枝第十九証云,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 營行脈中,衛行脈外,複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又第四十七証云,發熱汗出者,此謂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風邪,宜桂枝湯,是知中風汗出者,營和而衛不和也。又第一卷云。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也。麻黃湯中,並桂枝而用,此仲景之意歟,至於青龍,雖治傷寒見風脈,傷風見寒脈,然仲景云汗出惡風,不可服之。 服之則厥逆,筋惕肉 ,故青龍一証尤難用,須是形証的當,然後可行,王 大夫証治中,止用桂枝麻黃各半湯代之,蓋慎之也夫。

桂枝証(三十一)

裡間張太醫家一婦,病傷寒,發熱,惡風,自汗,脈浮而弱,予曰:當服桂枝,彼云家有自合者,予令三啜之,而病不除,予詢其藥中用肉桂耳,予曰:肉桂與桂枝不同,予自治以桂枝湯。 一啜而解。 論曰:仲景論用桂枝者,蓋取桂枝輕薄者耳,非肉桂之肉濃也。蓋肉桂濃實,治五臟用之。 取其鎮重,桂枝清輕,治傷寒用之,取其發散,今人一例,是以無功。

少陰証(三十二)

有人病傷寒數日,自汗,咽喉腫痛,上吐下利,醫作伏氣,予診之曰:此証可疑,似是之非,乃少陰也。其脈三部俱緊,安得謂之伏氣,伏氣脈必浮弱,謂非時寒冷,著人肌膚,咽喉先痛,次下利者是也。近雖有寒冷不時,然當以脈証為主,若誤用藥,其斃可待,予先以吳茱萸湯救之。 次調之以諸藥而愈。 論曰:仲景論伏氣之病,其脈微弱,喉中痛,似傷寒非喉痺也。實咽中痛,今複下利,仲景少陰云,病患手足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証,法當咽痛而複吐利,此証見少陰篇,今人三部脈俱緊,而又自汗,咽痛下利,與伏氣異,然毫厘之差,千裡之謬,須講熟此書,精詳分別,庶免疑惑矣。

少陽証(三十三)

市人周姓者,同裡俱病頭痛發熱,耳聾目赤,胸中滿悶,醫中見外証胸滿,遂吐之,既吐後病宛然在,又見其目赤發熱,複利之,病不除,惴惴然恂栗,予診視之,曰少陽誤吐下之過也。 仲景少陽中風,兩耳無聞,目赤,胸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驚而悸,此當用小柴胡湯,今誤吐下,遂成壞証矣!乃以牡蠣四逆湯調於前,繼之以桂枝柴胡各半湯,旬日瘥。 論曰:仲景雖云三陽受病,未入於臟者,可汗,然少陽脈弦細,則不可汗,將入少陰經也。 若誤吐下之,是逆之,且當以救逆,先待驚悸定,後治餘証,此所謂急其所當先也。

兩感証(三十四)

族弟初得病,頭痛口乾煩渴,第三日,予往視之,則已耳聾囊縮,昏冒不知人,厥逆,水漿不下矣!予曰:速治後事,是謂兩感証,不可治矣!越三日死。 論曰:仲景論傷寒兩感云,凡傷於寒,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又曰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自不同,既云必死,又云治有先後,何也。大抵此病,表裡雙傳,臟腑俱病,患此者十無一生,故云必死,然仲景豈以己見而重誣後人哉,故有發表攻裡之說,以勉後人,恐萬世後遇大聖而得之,不欲絕望於後人,仲景之心仁矣。

三陽合病証(三十五)

有市人李九妻,患腹痛,身體重,不能轉側,小便遺失,或作中濕治,予曰:非是也。三陽合病証,仲景云,見陽明篇第十証,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遺尿不可汗,汗則譫語,下則額上汗出,手足逆冷,乃三投白虎湯而愈。

白虎加人參湯証(三十六)

從軍王武經病,始嘔吐,俄為醫者下之,已八九日,而內外發熱,予診之曰:當行白虎加人參湯,或云既吐複下,是裡虛矣!白虎可行乎?予曰:仲景云見太陽篇二十八証,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者,白虎加人參湯,証相當也。蓋吐者為其熱在胃脘,而脈致令虛大,三投而愈。 論曰:仲景稱傷寒若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者,人參白虎湯主之,又云傷寒脈浮無汗,發熱不解,不可與白虎湯,又云脈滑,為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國朝林億校正,謂仲景此法必表裡字差矣!是大不然,大抵白虎能除傷寒中 ,表裡發熱,故前後証或云表裡俱熱,或云表熱裡寒。 皆可服之,宜也。中一証,稱表不解不可服者,以其宜汗發熱,此全是傷寒麻黃與葛根湯証,安可行白虎,林但見所稱表裡不同,便謂之差,是亦不思不精之過也。

發熱惡寒証(三十七)

人患發熱惡寒自汗,脈浮而微弱,予以三服桂枝投之,遂愈,仲景云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宜桂枝湯。 論曰:仲景云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洒淅惡寒也。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使陰氣弱,此為醫所病而然也。大抵陰不足陽從之,故陽內陷發熱,陽不足陰往乘之,故陰上入陽中,則惡寒,陰陽不歸其分,是以發熱惡寒也。故孫真人云有熱,不可大攻之,熱去則寒起。

結胸可下証(三十八)

維揚李寅始病,頭疼,發熱,惡風,醫者下之,忽爾心下堅硬,項強,短氣,宛然結胸中証也。予曰幸爾脈不浮,心不煩躁,非陷胸湯不可,投之,一宿乃下。 論曰:仲景言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於胸,因作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蓋惡寒尚有表証未罷,而下之,故陽氣內陷,陽內拒痛,脈浮者不可下,下之則死,結胸煩躁者必死,此是惡証,辯者仔細。

結胸可灸証(三十九)

城東李氏子,年十八,病傷寒結胸,狀如 ,自心至臍,手不可近,短氣心煩,真結胸也。 醫者便欲下之,予適過其門,見其愴惶面無色,予曰公有憂色何也。曰以長子病傷寒作結胸証。 醫者將下之,而猶豫,予就為診之,自關以上浮大,表証未罷,不可下也。曰事急矣!予以黃連餅子,灸臍中數十壯,得氣下,心腹軟,繼以和氣解肌藥,數日瘥,當時若下,定是醫殺。

汗後吃逆証(四十)

張保義得汗後吃逆,或者以胃虛則噦,故吃逆也。投以乾姜橘皮等湯,不下,命予治之,予曰:此証不可全作胃虛治,六脈尚躁,是餘毒未解耳,投以小柴胡湯,兩啜而俞。

漏風証(四十一)

癸卯秋九月,牒試淮南僧台,同試有建陽彭子靜,得疾,身熱頭痛,嘔逆,自汗如洗,已數日矣!召予診視,謂予曰:去試不數日,而疾勢如此,為之奈何,予曰:誤服藥多矣!此証當先止汗,幸無憂也。予作術附湯與之,三投而汗止,次日微汗 ,身涼,五日而得愈。

小便出血証(四十二)

裡人有病中脘吐,心下煩悶,多昏睡,倦臥,手足冷,蓋少陰証也。十餘日不瘥,忽爾通身大熱,小便出血,予曰:陰虛者陽必湊之,今脈細弱,而臍下不痛,未可下,桃仁承氣,且以芍藥地黃湯,三投而愈。

妊娠傷寒腳腫証(四十三)

裡巷一婦人妊娠,得傷寒,自腰以下腫滿,醫者或謂之阻,或謂之腳氣,或謂之水分,予曰。 此証受胎脈也。病名曰心實,當利小便,醫者曰利小便,是作水分治,莫用木通葶藶桑皮否,曰當刺勞宮關元穴,醫大駭曰:此出何家書,予曰:仲景玉函經曰:婦人傷寒,妊娠,及七月,腹滿。 腰以下如水溢之狀,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勞宮及關元,以利小便,則愈,予教令刺穴遂瘥。

風溫証(四十四)

己酉虜騎破淮俱疫癘大作,時有王朝奉寓天慶,得疾,身熱自汗,體重難以轉側,多眠,鼾睡。 醫作三陽合病,或作漏風証,治之不愈,予曰:此風溫病,投以葳蕤湯,獨活湯,數日瘥。 論曰:仲景云見太陽病脈篇,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 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螈 ,又云陽脈浮滑,陰脈濡弱,更遇於風,變為風溫,大抵溫氣大行,更遇風邪,則有是証,令當春夏,病此者多,醫作傷寒漏風治,非也。不是火不可下,不可大發汗,而仲景無藥方,古法謂可取手少陰火,足厥陰木,隨經所在而取之,故用葳蕤湯,獨活湯輩為宜,若發熱無下証者,當用知母石膏湯,誤汗之,則防己黃湯救之。

狐惑証(四十五)

句容縣東豪子李姓者,得傷寒數日,村落無醫,易師巫者五六日矣!或汗下,雜治百出,遂成壞病,予時自江北避寇,遁伏江左,求宿於其家,夜半聞呻吟聲,詢之,云患傷寒逾旬矣!予為診視,其脈見於上下唇皆已 蝕,聲嘶而咽乾,舌上白苔,齒無色,予曰病名狐惑,殺人甚急。 秉燭為作雄黃丸瀉心湯,投之,數日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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