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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第一百六十一篇《鹿鸣》

 古风泊客 2020-10-24


【篇目】

  [作品介绍]

  [注释]

  [译文]

  [赏析一]~~[赏析五

【古风泊客一席谈】

 鹿鸣


    [经·小雅·鹿鸣之什]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作品介绍]

小雅·鹿鸣》,《诗经·小雅》第一篇。先秦时代华夏族宫廷乐歌。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注释]

  1. ⑴呦(yōu)呦:鹿的叫声。朱熹诗集传》:“呦呦,声之和也。”

  2. ⑵苹:藾蒿。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藾蒿,叶青色,茎似箸而轻脆,始生香,可生食。”

  3. ⑶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

  4. ⑷承筐:指奉上礼品。毛传:“筐,篚属,所以行币帛也。”将:送,献。

  5. ⑸周行(háng):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6. ⑹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

  7. ⑺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

  8. ⑻视:同“示”。恌:同“佻”。

  9. ⑼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

  10. ⑽旨:甘美。

  11. ⑾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

  12. ⑿芩(qín):草名,蒿类植物。

  13. ⒀湛(dān):深厚。《毛传》:“湛,乐之久。”



[译文]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艾蒿。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琴吹笙奏乐调。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蒿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芩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弹琴奏乐调,快活尽兴同欢笑。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赏析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佚名


赏析

【文化解读】

《鹿鸣》

——礼乐风度的国宴

(一)礼之开篇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篇章,“风”篇传唱的是各地民歌,“雅”篇记录的是雅乐正声,“颂”篇收入的是祭祀乐舞歌辞。而《鹿鸣》一诗作为“雅”的开篇,它极为典型地传达出了宫廷雅乐的精神风貌。《鹿鸣》,是宴饮之诗,是祥和之音,是君臣相欢的和乐融融之声,是宾主相宜的国宾交往之篇。

宴饮之诗,《鹿鸣》是在席间唱诵的。所以诗里说“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主人用美酒来招待嘉宾宴饮娱乐。《鹿鸣》是一首典型的燕飨诗,是在描述君臣宴会礼仪——而这种宴会礼仪,宴是形式,礼是目的。为了君臣宾主之间的礼仪交流,融合以宴、和情以礼。这就是朱熹《诗集传》中说的:

“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

为了融洽君臣之分,便设置燕飨之礼,以乐歌烘托气氛,以宴饮和乐宾主。

《鹿鸣》全篇的宗旨就是为了那一句“人之好我,示我周行”,宴客来宾以亲近主人之好,主人设宴以展示睦宾之情,彼此相敬以领会相安之道。这样的交往目的,才是宴请宾客、礼乐言笑的意义。

比如后来曹操的《短歌行》,开篇一句“对酒当歌”,那就是借以在君臣宴饮之上,向来宾表达主人广纳贤士的思想意志;而曹操诗里全段引用先秦《鹿鸣》的句子“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更明显是对《鹿鸣》这首雅乐精神意旨的全方位继承,是以“我有旨酒”,结纳“人之好我”,是以宴饮之礼,交互宾主之欢。

这就是礼乐时代遗留至今的一种交往艺术,彬彬酬和是“礼”,昭昭德音是“乐”,宾主虽有别,宾主却友善,礼乐有序,礼乐之邦。直到今天,上下级之间、合作者之间、亲戚族人之间、乃至国宾交往之间,依然会沿用宴礼来交流情谊。

所以这种燕礼,本质是为了友善相交,既明确宾主之分,又亲近向好之情。

《鹿鸣》的祥和之音与善交之礼,使它可以从周王朝的君臣筵席之间,走入民间乡亲,也可以走向国际相交。如朱熹所说:“岂本为燕(宴)群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与?”《鹿鸣》的一曲颂唱,是燕礼,是飨礼,更可以是国礼。

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 ——

如果说风诗首篇《关雎》,是男女相悦之情的开端;

那么雅诗首篇《鹿鸣》,就是礼乐和睦之情的开篇。

(二)礼乐文明

《鹿鸣》这种燕礼的意义传达,更是体现出了礼乐文明的形态特征。

西周初年,周公作为武王之弟,在武王去世后辅政于周成王,在他的诸多政绩里,对于整个华夏民族都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项内容,就是制礼作乐,就此正式形成了礼乐文化体系。此后,中国才因而被称为“礼乐之邦”、“礼仪之邦”。

而“礼”和“乐”,是彼此对立又协调统一的两部分:

礼,用约束行为的理性规范,界定出差异。所有的礼节、礼仪,都是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的等级划分,是因为差异性而需要彼此遵守的一种理性约束。君臣有礼是君与臣之间有别、夫妇之礼是体现夫与妇之别……所谓“礼节”,是需要靠理性的力量来对人的行为“以礼节之”,根本上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这才“约之以礼”,让各阶层、各人群、各年龄段、各形式下,都有礼可循、有礼可依。

乐,用雅正音乐的感性教化,和谐着人心。因为礼的严格界定和秩序划分,虽然在表面上规定出一片井井有序,却可能因为以礼节人的长期行为规范,而使人的内心越来越受压抑、使阶层与阶层之间越来越产生抵触和敌视。而音乐却是一种春风化雨的感性教化力量,可以丝丝入扣地滋养性情、可以润物无声地安和人心。“乐”就是“礼”的配套课程,乐教的力量能够和谐心性;“乐”又如同是“礼”的润滑剂,乐教的平和能够弥合矛盾。“乐者,天地之和也”,古人重视音乐,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世界之间的“和”。

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和”,就是社会秩序的和谐安定,就是社会发展的井然有序。礼以节人、乐以和情,礼之外化、乐之内化,礼之理性教条、乐之感性教化,内外兼修地培养着个人的性情与行为、软硬兼施地规范着社会的差别与融合。这样“礼”的作用与“乐”的效用同时施行,就是礼乐社会。

因此,礼乐文明秩序的丧失,就是周后期社会的“礼崩乐坏”;而周公制礼作乐、对于礼乐文明的确立,就是孔子心心念念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一生奔走呼吁和渴望恢复的,就是“克己复礼,天下归仁”!

而《鹿鸣》这首诗:

“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就是以嘉礼待客,令君臣有别、宾主有序;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就是以雅乐和情,令宾主融合、情谊和美。

这一场燕礼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借助礼仪郑重、情绪感召的礼乐文明力量,令君主的仁心尽显,令宾客的归心更盛。

(三)鹿之寓意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呦呦鹿鸣,食野之芩”,《鹿鸣》用鹿的安然进食,作为三段诗篇的起兴,这既有宾主宴请的比拟之态,也有祥和气氛的烘托之意。

鹿,作为一种充满灵性、与人亲近的食草类动物,它代表的形象,是温顺、亲切、友善、祥和。灵鹿食野,诗里这番起兴的描写,就是一种和平友好气氛的烘托;鹿鸣呦呦,开篇唱出这种祥和的声音,就是一种和乐清平盛况的衬托。

这是筵席客观大环境的隐喻,而宴请的主观情感传达,也符合鹿的形象。以不与人争、天然和顺的鹿为起兴,这是传达着主人礼贤来宾、与人为善的意思。正如《击鼓》首章的“击鼓其镗”陪衬出征战杀伐之意,而《鹿鸣》开篇的“鹿鸣呦呦”鸣唱出友好善交之情。

鹿,根据其字面谐音,还是一种“禄”的祝愿。所以“鹿”有吉祥福禄的隐喻,福禄临门,路路恒通。因此鹿鸣的颂唱,也是在祝祷禄祚福祉。

鹿,还象征权位。有词曰“逐鹿中原”,也有词说“群雄逐鹿”,这都是描写天下权势的角逐。看鹿在谁手?便问鼎天下!因此,《鹿鸣》一诗最确切就是用于君王的燕礼,那是一种掌控天下的王权象征。

鹿,亦是纳贤、纳吉的代表。当“呦呦鹿鸣”开宴的时候,只有嘉宾如云,才得基业如厦;雄鹿头上生角,头角如柴,柴是“才”和“财”的谐音,德才兼备,善贾生财;鹿更有“仙鹿衔芝”的传说形象,财禄献灵,是献来吉祥如意,福祉相依。

所以《鹿鸣》是一首适合作为国礼来欢迎来客、友睦来宾的歌曲:

它平缓起奏,和乐陶然,是盛世风度,泰平风华;

它语气温和,声调悦耳,发善意之言,善心好客;

它德音昭昭,琴瑟悠悠,祝美好寓意,福禄吉祥。

而这份祥和之景、友善之情、福禄之意,是由呦呦鹿鸣传唱出来的一份悠悠雅乐。

(四)尊贤纳良

《鹿鸣》,之所以应用于宴会之上,是代表欢迎来客;之所以唱诵于君主之口,是代表招贤纳士。这也就是后来曹操大有深意地借用《鹿鸣》诗改唱为《短歌行》的用意所在,在于表达他要构建九州新秩序、呼吁天下贤士来奔的雄心壮志。《鹿鸣》不仅是简单的欢迎,更是在欢迎同道的加盟;《鹿鸣》不仅是简单的宴请,更是在宴请盟友的来朝。

要图伟业、要得天下、要创基业、要建功勋,都离不开有为之士同心同德的辅助。这不仅仅是“人多力量大”或者“一个好汉三个帮”的人才智库问题,更说明着一种生存理念能获得认同、发展道路能获得支持的人心向背问题,也就是“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重要性。

所以,在广纳贤良、礼贤下士方面,历代圣主都不遗余力。《史记》里记载周公称自己在求贤方面,就是“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周公说,他每当听到有贤士来访,哪怕正在洗头,也握着湿淋淋的头发跑出来迎接,哪怕正在吃饭,也赶快吐出口中的食物起身相迎,犹恐怠慢了来者、失了贤者之心。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脯,这当然是一种极度化的描绘,就算是心系才俊,也不至于因为洗完这一次头发、嚼完嘴里这一块肉就耽误了贤良的投奔之心。周公表达的是一种态度,一种求贤若渴的态度,一种招贤纳士的态度。

同样的尊贤纳贤之心,还有《三国志》里记载的“倒履相迎”的典故,蔡文姬的父亲蔡邕,有一次听说神童王粲来访,于是赶忙出门热情相迎,乃至来不及穿好鞋子,把鞋倒着匆匆套上就奔出去迎客。“倒履相迎”和“周公吐哺”一样,都是体现礼敬贤者犹恐不及的状态。

因此曹操在《短歌行》结尾就说“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贤者来访,不厌其多,智者加盟,不厌其繁,从者如云,不厌其众,功成名就,不厌其高,能者多多益善,功业独步天下。

曹操在东汉末年吟诵的这首《短歌行》,比《诗经》吟唱的年代晚了数百年,他的文辞表达更为豪迈直白。他直言期望“天下归心”,从而愿以“呦呦鹿鸣”之诚心善意来广纳“我有嘉宾”,但是他的思想渊源、表达来源,都是继承自《鹿鸣》的成就王业而众星拱月、礼纳贤才而雅意温存。

所以,《鹿鸣》的形式是宴请宾客,精神是礼乐文明,目的是纳贤结友,宗旨是成就和谐。

《鹿鸣》是一首贵族的歌,它温柔敦厚而矜持高雅;

《鹿鸣》是一首和平的歌,它祥和友好而融洽欢乐;

《鹿鸣》是一首迎宾的歌,它彬彬有礼而善待友朋;

《鹿鸣》是一首王者的歌,它心怀天下而睦交四海。

佚名


赏析

    

朱熹解曰:“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说又各有正变之别。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飨之乐也。正大雅,会朝之乐,受嫠陈戒之辞也。故或欢欣和说,以尽群下之情;或恭敬齐庄,以发先王之德。辞气不同,音节亦异,多周公制作时所定也。及其变也,则事未必同,而各以其声附之,其次序时世,则有不可考者矣。”

“雅颂无诸国别,故以十篇为一卷,而谓之什,犹军法以十人为什也。”

 第一章:“兴也。此燕飨宾客之诗也。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而言其礼意之厚如此。庶乎人之好我,而示我以大道也。《记》曰:私惠不归德,君子不自留焉。盖其所望于群臣嘉宾者,唯在于示我以大道,则必不以私惠为德,而自留焉。呜呼!此其所以和乐而不淫也欤?”

第二章:“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则亦不待言语之间,而其所以示我者深矣。”

第三章:“言安乐其心,则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盖所以致其殷勤之厚,而欲其教示之无已也。”

“按序,以此为燕群臣嘉宾之诗。而《燕礼》亦云: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即谓此也,乡饮酒用乐亦然。而《学记》言:大学始教宵雅肄三,亦谓此三诗。然则,又为上下通用之乐矣。岂本为燕群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欤?然于朝曰君臣焉?于燕曰宾主焉?先王以礼使臣之厚,于此见矣。范氏曰:食之以礼,乐之以乐,将之以宾,求之以诚,此所以得其心也。贤者岂以饮食币帛为悦哉?夫婚姻不备,则贞女不行也。礼乐不备,则贤者不处也。贤者不处,则岂得乐而尽其心乎?”

 这是一首周王宴请群臣宾客、诚求治国之道的诗歌。后在民间广为传唱,通过宴饮这种场合氛围,达到上下沟通的效果。此诗对后世曹操横槊赋诗《短歌行》等有深远影响。

全诗始终回响着“呦呦鹿鸣”和“鼓瑟吹笙”,一派和谐安乐的氛围。在宫殿外的草地上,几只灵动的小鹿呦呦的鸣叫着,安闲地吃着草地上的嫩苹、青蒿、黄芩之类。

宫殿内,尊贵的君王和大臣们彼此迎和着,乐工们吹奏起琴瑟笙箫,一团和气氤氲开来。就在这欢快的迎宾曲声中,君王安排小臣们捧着成筐的礼品币帛,馈赠给前来赴宴的嘉宾们。这些亲近的臣僚都很尊重我、爱戴我,给我进谏,教我以治国安邦之道。这都是君臣之间有良好沟通的结果啊。

这些大臣们品德都很崇高,在老百姓面前说话办事从不耍花招、使奸巧,总是诚心敬意。因此,君子们都很以他们为表率,向他们学习。有这样的下属,作为君王的能不高兴吗?所以,君王有了好酒,就愿意和大臣们一起畅饮,纵情歌舞,上下同乐。好个仁君贤臣!

佚名


赏析

       

 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鹿鸣》一篇,其中包含的文化内涵有三大类,分别为礼仪、鹿鸣宴,以及鹿。

《诗经》中有许多以君臣、亲朋欢聚宴享为主要内容的宴飨诗,它以文学的形式,表现了周代礼乐文化的一些侧面。礼乐文化是周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诗经》在很大程度上是周代礼乐文化的载体。《诗经》中的宴飨诗,根据反映礼仪内容的不同,又分为:飨礼诗、燕礼诗、乡饮酒礼诗三种。飨礼诗,表现的是周天子在太庙举行的一种象征性的宴会。如《鹿鸣》一诗,就是天子宴群臣嘉宾的诗歌,后来也被用于贵族宴会宾客。诗中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鹿鸣》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朱熹《诗集传》云:“此燕(宴)飨宾客之诗也。”又云:“岂本为燕(宴)群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与?”也就是说此诗歌原是君主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了《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歌首章前四句,即“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以后此诗还具有一定的影响。

《鹿鸣》一诗的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草野上,一群麋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经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道,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主能够倾听群臣的心里话。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息,它把作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中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鹿鸣》则是古人宴会上所唱的歌。《礼记 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合乐备,逐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回牧》《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鹿鸣》一诗的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操的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的鹿鸣四句显出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深测。也许因为《鹿鸣》一诗是宴飨诗,是宴飨之乐,所以不容允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欢乐的音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上宴会中则为宰夫,《礼记 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馈赠礼物的古风,即使到今天的宴会上,也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宾客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主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言。诗歌的第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主,进一步表示祝辞。为什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些话呢?分明是君主要求群臣做清正廉洁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种宴会除了欢乐而已,还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鹿鸣》一诗中包含了宴会上的一些礼仪,也是宴会上说要唱的歌,以此增强欢快轻松的气氛。

《鹿鸣》诗歌中,体现了“鹿鸣宴”这一文化内涵。“鹿鸣宴”是科举制度中规定的一种宴会。起于唐代,明清沿此,于乡试放榜次日,宴请科举人和内外帘官等,诗歌《诗经》中的《鹿鸣》一篇,可称“鹿鸣宴”。饮宴之中先奏响《鹿鸣》之曲,随后朗读《鹿鸣》之歌以活跃气氛,显示某公的才华。《鹿鸣》原出自《诗经 小雅》中的一首乐歌,一共有三章,三章开头分别为“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呦呦鹿鸣,食野之芩。”其意为鹿子发现了美食不忘伙伴,发出“呦呦”之声招呼同伴一块进食。古人认为此举为美德,于是上行下效,天子宴群臣,地方官员宴请同僚及当地举人和地方豪绅,用此举收买人心,展示自己礼贤下士。古人还认为乐歌“用之于宾宴则君臣和”,有了美食而不忘同伴,表示这是君子之风。鹿鸣宴源自于周代兴贤能的乡饮酒礼。《鹿鸣》一诗歌中,正是体现了这种宴会。

《鹿鸣》中,同时揭示了鹿意象这一文化内涵。麋鹿本有的生物习性和先民拟喻思维及图腾崇拜的文化背景,孕育了鹿意象喻比君子和女性的人文意蕴。《鹿鸣》一诗歌中,鹿子发现美食后,发出“呦呦”之声,关爱伙伴,邀请共食,体现了鹿的温顺与友善这两个特点。一鹿发现美食后,并招呼其他伙伴一起进餐,这也解决了鹿的觅食问题,使鹿得以温饱,这是鹿得以世代繁衍的重要因素,也使得鹿不断地繁衍后代,延续下去。因此,这体现了鹿有生殖崇拜的文化意象。人类是世代延续的,是生生不息的。在古代文化的观照下的鹿的意象蕴涵着浓郁的母性文化特质。《鹿鸣》一诗歌中,鹿在发现美食后,发出“呦呦”的鸣声,是一种和谐悦耳的叫声,是对伙伴的关爱,也是母亲对孩子的细心呼唤,对孩子温饱的关心,这蕴涵着极其的浓郁的母性温柔的文化特质。《鹿鸣》中,歌颂了西周君臣之间团结协作、和睦勤勉的深厚情谊。鹿之间的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也体现了这一点文化内涵。

通过分析《鹿鸣》一诗的文化内涵,这使得我对《鹿鸣》的理解更深入、更全面。综上所述,《鹿鸣》体现的文化内涵有三个方面:礼仪、鹿鸣宴以及鹿。

佚名


赏析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之一,关于此诗是君臣宴会还是亲朋宴会所唱之歌,历来说法不一。《毛传》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宾弊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称其为“燕群臣嘉宾”之诗。朱熹在《诗集传》中说:“此燕飨宾客之诗也。”又云“岂本为燕群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与?”可以理解为此诗是宴饮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为了论述方便,将该诗原文摘录如下: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佻,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诗的首章,重点写宴会进行的盛况:鹿鸣呦呦叫不停,唤来同伴吃野苹。我有许多好宾客,席上弹瑟又吹笙。吹起笙来鼓起簧,捧上礼物竹筐盛。诸位宾客喜欢我,教我治国的道理。“承”:《说文・手部》:“承,奉也”,这里用为捧托,承载之意。“将”:顺从,随从。“周行”是大道,引申为治国的道理。宾朋满座,乐声并作,宴饮之后还赠以满筐的礼品,一派欢悦,这一切都体现了主人待客的诚意。诗之二章是赞颂嘉宾的美好品德,君主借宴饮使嘉宾快乐,君臣相处的融洽。“德”:《韩非子・扬榷》:“德者,核理而普至”,这里用为客观规律之意。“孔”在诗经中经常出现,《玉篇・乙部》:“孔,嘉也。”有美好之意。“昭”:《说文》:“昭,日明也”,即明亮。“
”:古同“佻”,轻薄、轻佻的意思。“则”:仿效,效法。“式”与“则”意义相近,效法。“燕”:通“安”,《小雅・南有嘉鱼》:“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这里也解释为安逸、安乐。“敖”:《说文》:“敖,出游也”,本意为闲游、漫游之意,这里用为舒畅欢快之意。第三章写宴会进入其中,“湛”:《毛序》云:“湛,乐之久。”至此,在“和乐且湛”的愉悦中,宴会进入了高潮,宾主俱已尽兴。 
  《毛传》云“鹿得苹,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鹿鸣》以“鹿鸣”起兴,写野鹿和睦群处,相呼共食,引出设宴热情款待嘉宾,宴饮时的乐趣。“鹿”在《诗经》中多次出现,绝非偶然,这与西周的礼乐文化相关。现勾稽如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召南・野有死麋》) 
  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小雅・小弁》) 
  
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

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々。王在灵沼,于牣鱼跃。

(《大雅・灵台》) 
  瞻彼中林,甡甡其鹿。朋友已谮,不胥以穀。(《大雅・桑柔》) 
  《野有死麋》《小弁》中“鹿”跟男女婚恋有关系;《灵台》中以鹿的悠闲起兴,暗示文王的美好品德;《桑柔》中写林中鹿成群,暗示朋友之间的活动。这两首诗中的“鹿”都带有政治色彩。鹿的本意是动物,《说文》:“鹿,兽也,像头角四足之行,鸟鹿足相似。”,后来多用在和政治相关的文中,“逐鹿”一词就是如此,《小雅・鹿鸣》中的“鹿亦如此。 
  小雅是正乐,《鹿鸣》是小雅的首篇,全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叫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以此来衬托出周天子设宴招待嘉宾的和谐、欢乐情景,是君主亲近臣民的惠下之举。后来以其称颂德音的正面主题广泛传唱,便出现在了各种宴会上。最初可能为周王宴请群臣嘉宾的乐歌,随着历史的发展,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发展到一般的贵族宴会,曹操宴饮群臣时作《短歌行》引用此诗“悠悠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新唐书・选举志》上记载说:“每岁终冬……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是谓“鹿鸣宴”。明清亦沿袭此习,于乡试放榜的第二天,宴请考中的举人和内外帘官等歌《鹿鸣》,并作魁星舞。由此可见,《鹿鸣》所代表的宴饮礼仪对后代的影响。 
  礼,在中国古代尤为重要,《鹿鸣》篇是一首贵族宴饮礼。首先,在很多典籍中都有出现。《仪礼・乡饮酒礼》:“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鹿鸣,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修政之乐歌也。”《仪礼・大射礼》“乃歌《鹿鸣》三终”《左传・襄公四年》记载:“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其次,《鹿鸣》篇出现的“苹、蒿、芩”这些植物与古代祭祀有关系,祭祀是古人非常重视的一个礼节,《左传》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隐公三年》:“周鄭交惡。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薀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毛传》:“苹:萍也”“蘋,大萍也。”《采苹》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
 
  古代,诗乐舞是三位一体的,礼往往体现在诗歌和乐中。《礼记・乐记》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 
  诗歌的开始描写器乐初作,“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宴会开始嘉宾们鼓瑟又吹笙,十分热闹。在宴会上“鼓瑟鼓琴”除了增添欢乐融洽的气氛外,还有以此陶冶情操、增进主客(群臣)团结的用意。正如《礼记・乐记》说:“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风俗通》也提到“琴者,乐之统也……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发善心也。“和乐且湛”,“和”字写出了礼乐并用,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消除了相互间的猜疑,促进了君臣的团结。在“鼓瑟吹笙”的音乐对人的精神的振奋中,在适度的酒精对神经的松缓中,与会的人们消除着平日是宴饮诗所表达的周代文化所遵循的最高原则。和的内容除了包括第一章通过宴会的一整套礼仪即表达君王对于贤臣的热爱又有臣子以治国大道回报君王厚爱的通上下之情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中庸守礼,即对礼仪的遵守,对内在品德的砥砺,对社会责任的承担。通过宴饮君王即要求贵族们为民众树起效法的好榜样。通过整体认同、上下交流的“和”,在“和乐进湛”的气氛中奏出君臣融洽一体的主题。制礼作乐,最终是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这正是周代贵族通过宴饮所达到的目的。至此,礼乐文化便也在这种人文精神的鸣奏中诞生了。 
  综上所述,《鹿鸣》一诗蕴含了3000年前的政治与文化,其中的文化内涵也是《诗经》的精华。《鹿鸣》是反映周代生活礼俗的一幅风俗画,色彩鲜明,格调明快,有很高的审美艺术价值,也带给我们无尽的启示。诗中所提倡的“礼乐中和”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现实意义。 

佚名


《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白话译文: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艾蒿。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琴吹笙奏乐调。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蒿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嬉娱任逍遥。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芩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弹琴奏乐调,快活尽兴同欢笑。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嘉宾心中乐陶陶。

鹿鸣》为《诗经》“四始”之一(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 "孔子世家》:“《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也是《诗经.小雅》的首篇。有人说:“如果说风诗首篇《关雎》,是男女相悦之情的开端;那么雅诗首篇《鹿鸣》,就是礼乐和睦之情的开篇。”这句话,即说明了《鹿鸣》在《诗经》中的地位,也说明了其诗旨目的。

《毛传》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宾弊帛筐篚(fěi,盛物的竹器)。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称其为“燕群臣嘉宾”之诗。

朱熹解曰:“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说又各有正变之别。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飨之乐也。正大雅,会朝之乐,受嫠陈戒之辞也。故或欢欣和说,以尽群下之情;或恭敬齐庄,以发先王之德。辞气不同,音节亦异,多周公制作时所定也。及其变也,则事未必同,而各以其声附之,其次序时世,则有不可考者矣。”其《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

泊客以为,读《鹿鸣》关键在于“礼”、“燕”、“鹿”三字。

一是“礼”。先秦时代,诗、歌、舞、乐为一体。实则,就是“礼”的形式之一,就像《诗经》的主要作用不是为了识字,而是教化一样。据专家称,鹿鸣》可能制于西周中期宣王时代,时为周朝盛世,彼时,政通人和。《毛传》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燕群臣嘉宾”就是诗旨目的。首章“人之好我,示我周行。”就揭示了燕饮之目的,希望征求治国之策。次章“我有嘉宾,德音孔昭。”为周王夸奖臣子。三章“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描写了君臣和乐之气氛。因此,宴请也是“礼”的一种。

二是“燕”。“燕”者,宴也。平时君君臣臣,君臣之间可能较为严肃。周王燕饮,就是为了君臣相乐,以达到团结臣下,共效国家,使长治久安。

三是“鹿”。“鹿”者,“禄”、“乐”之意也。表达君臣相悦,互相团结之意。鹿鸣“呦呦”既表达了燕饮宴席的欢乐,也意在召唤同伴一起聚会一起进食。“鹿鸣宴“即是脱胎于《鹿鸣》一诗,起于唐代的科举制度中规定的一种宴会。鹿鸣宴曾在唐至清代的科举和教育文化体系中延续了一千多年,主要是为得解举子饯行、励志的。

《鹿鸣》,在形式上是一首周王宴请群臣、民间宴请嘉宾时演唱助兴的乐曲。 在内容上是一首周王宴请群臣宾客、诚求治国之道的诗歌。《鹿鸣》描写宴会以美酒、音乐款待宾客,表现了待客的热情和礼仪,歌颂了西周君臣之间团结协作、和睦勤勉的深厚情谊,提倡“礼乐中和”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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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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