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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的探讨 - 铁公鸡网

 hansa 2010-08-29

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的探讨

     为了深入开展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研究,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前不久曾先后分别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组织召开了矿产和土地专题座谈会。来自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机构的专家,以及国土资源部相关业务司局人员,主要围绕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研究定位、研究重点、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本文综合研讨成果,对如何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理念、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以更有效地参与宏观调控,提出理论思考和政策建议。
  矿产“三位一体”属性及其管理□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从理论上理清矿产资源、资产、资本的基本内涵、相互关系、转化条件以及“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进而指导解决矿产资源领域突出的实际问题,构建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
  矿产资源具有资源、资产、资本三重属性已达成基本共识,尤其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进程加快,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矿产资源的资产、资本属性日益显化,对矿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矿产资源管理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也迫切需要从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的角度作出回答。开展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研究,对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新机制,既是必要的基础建设,也是必要的实践探索。
  我国从上个世纪初就开始进行了资源资产化管理方面的探索,但至今还没有从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的角度来作系统研究。就矿产资源而言,“资源”强调的是自然属性,是矿产资源储量,是实物量;“资产”强调的是经济属性,是矿产资源的价值,是实物量的货币化;“资本”是流动的资产,其实质是矿业权的资本化,具体形式有出让、转让、抵押、信托或股份合作等。在现实中,资源、资产、资本三者是递进关系,有转化的条件。资源价值核算和产权明晰是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研究,几乎囊括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目前,学术界已有一些相关的理论观点和实务思考,从理论上理清资源、资产、资本的关系以及“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很重要,但通过研究来解决目前矿产资源领域的实际问题更加重要。
  从理论层面看,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矿业投资多元化、矿业经营资本化的基础上,建议系统地研究矿产资源、资产、资本的基本内涵、相互关系及其转化条件,研究如何将资源资产价值量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强化矿产资源的资产和资本管理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其资产、资本管理职能落实到相关管理机构,构建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在实践层面看,建议主要从矿政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研究当前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其核心是矿产资源资本化管理和涉矿项目资本经营监管。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一方面是矿业权资本经营监管研究。研究解决目前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之间存在的问题,研究矿业权资产抵押贷款等负债融资监管,以及矿业上市涉矿信息披露制度与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另一方面是矿产资源资本与货币投资所形成的矿业权资本之间的权益关系研究。主要包括资本经营中的风险分担与管理、资本增值产生的利益分配、国家所有者权益的保障。还有一方面是储量管理制度创新研究。研究如何将可采储量纳入矿山企业会计账户,研究矿山企业资源消耗的年度/季度报告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效率。
  对此,建议结合矿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近期重点研究探矿权资本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矿业上市公司监管,采矿权抵押等负债融资、公司股权转让与矿业权转让等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研究勘探企业上市条件、途径、实施步骤等内容。通过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沪深交易所、证券公司、矿业公司进行调研,研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参与矿业上市公司监管。与此同时,以目前采矿权抵押贷款的实际调研为基础,借鉴加拿大等国的管理经验,研究采矿权抵押贷款中矿产资源资产的权益保障问题。此外,以矿业公司、矿业权交易所调研为切入点,开展公司股权交易与矿业权转让存在的实际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制度原因,并以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为基础,提出解决方案。
  建议把理论研究作为长线研究用以指导实践探索,把实际中的突出问题区分轻重缓急作为短线研究,借鉴国外成熟做法,关注地方实践探索,结合快速调研,动态反映阶段研究成果,及时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研究资源,注重与矿法修改、矿产资源战略研究相衔接,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形成研究合力,提高研究质量和水平。
  土地“三位一体”属性及其管理□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重点以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属性及相互转化的理念为指导,深入剖析土地行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土地管理向总量与质量并重,数量与结构并重,资源、资产、资本并重,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重转变。
  资源、资产、资本三重属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土地的本质特性。资源是物质基础,资产是权属显现,资本是经济运行手段。因此,土地“三位一体”的属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不同环节,对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
  首先土地是一种自然资源,表现出资源属性。其次,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使土地使用权特别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可增值的权属、可交易的商品进入市场,既是有形资产,也是无形资产。再其次,土地一旦进入市场,就能发挥其杠杆效应,成为融资手段,具有增值性、返还性、流动性、风险性和社会性等资本的特点,具备资本属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土地资源、资产和资本“三位一体”的功能越来越突出,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也不断加深:土地的占有数量和区位直接影响财富的分配;土地流向和杠杆率直接影响流动性的配置(杠杆率即负债风险与资产之比,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土地抵押成为融资手段,放大了市场流动性,增加了金融风险;企业高价拿地后,通过股票增发的形式募集资金,然后再用募集到的资金去购买更多的土地,影响土地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土地管理要逐步由资源管理向资源、资产、资本管理并重转变,由重实物量向实物量与价值量并重转变,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
  目前制约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主要因素为:土地调控工具不完善,土地市场不成熟,土地政策传导工具不健全,土地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联动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对此,重点应解决以下问题:构建土地的公允价值的评价体系,确定土地资本市场的价值;通过价值流向、增值导向来实现对产业结构的调控;针对住房需求的不同属性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在土地收益中明确界定各方经济关系,在经济主体和各级政府间分配使用土地收益;确定物业税的课税对象和征收标准;加强和改善农村土地管理,特别是用资产、资本的理论去设计能充分显化土地价值的流转模式。
  建议重点以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属性及相互转化的理念为指导,深入剖析土地行政管理过程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配合快速调研,及时形成阶段研究成果,推进土地管理从单一的总量向总量与质量并重,从单一的数量向数量与结构并重,从单一的资源向资源、资产、资本并重,从单一的一级市场向一、二级市场并重转变,推进成果转化,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和服务。
  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推进研究,要更加注重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更加注重形成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以土地资本化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土地资本化理论研究,结合国内外研究动态,分析土地资本化的途径和方式。与此同时,分析城市建设用地资本化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分别从房地产用地和工业用地两个方面开展研究,还应针对农村三类土地的不同属性,探索农村土地资本化的途径、方式和管理政策。根据城乡建设用地的不同特点,全面设计我国土地资本化的模式、路径和管理政策,通过控制土地资本化的速度和流向,促进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在研究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开展国际比较研究。重点研究如何借鉴美国土地区域调控政策、日本产业结构调控政策、韩国等土地储备等市场调节政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加强系统协调研究,注重实地调研。主动与统计、金融、财政、税收、产业等部门取得联系,开展协调和衔接的研究,建立相互支撑的调控体系和统计指标。
  此外,要结合不同时期的研究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区域,掌握第一手资料和实际情况,发掘鲜活的实践经验,并加以总结研究使之上升为管理制度。还要注重推进成果应用,按照边研究、边出成果、边转化应用的模式,提高成果应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每一阶段遇到的新问题、新现象,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充分交流探讨,及时解决阶段性问题。(来源:国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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