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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廉政网--- 创新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推进派驻机构规范管理

 徐徐读书 2010-11-15
创新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推进派驻机构规范管理
 
队伍建设  加入时间:2010-8-2 11:14:13  admin   点击:154

焦作市纪委监察局自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行市纪委常委联系组制度,实行对派驻机构统一考核的新模式,加大了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力度,增强了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推行常委联系制度,加大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力度。焦作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点多面广,部门分散,仅仅依靠某一个职能室来管理和联系很难全面掌握派驻机构的基本情况,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了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焦作市纪委监察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焦作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派驻(出)机构实行分组联系的办法(试行)》。主要内容有:一是实行归口管理。根据单位的性质,按照方便管理的原则,将市直64家派驻机构归口划分为五个联系组,组长由市纪委常委担任,每个常委确定一个业务室作为联系室。二是实行常委负责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赋予各组组长6项工作职责,明确由各联系组对派驻机构进行年终考核,对派驻机构人员的提拔、奖惩、培训、调训,征询各联系组组长的意见。三是实行会议制度。各联系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组会议,总结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协调有关事宜。自200910月实行分组联系制度以来,各联系组共组织召开会议20多次,提出工作建议30多条,对派驻机构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

二、实行对派驻机构统一考核新模式,增强派驻机构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的关系由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变成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如果派驻机构的考核还由驻在部门组织进行,就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其监督职能的发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焦作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2009年度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对派驻机构实行集中考核,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以联系组为单位进行,市纪委分管常委主持。具体做法:一是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单独核定派驻机构的优秀比例和名额,专项用于派驻机构干部。委局根据派驻机构工作性质和人员情况,核定各联系组的优秀名额。二是派驻机构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既要参加驻在部门的年度考核考评,又须参加市纪委统一组织的考核;其他人员只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考核。三是各联系组根据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述职述廉情况和平时工作情况,提出初步考评意见,市纪委常委会依据市委考核组和联系组考核情况,向市考核委员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派驻机构科级及以下人员,各联系组在征求驻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考评意见,由市纪委常委会确定考核等次。四是在确定考核等次后,干部室统一向驻在部门通报考核结果。

通过实行统一考核制度,加强了对派驻机构及干部的管理,增强了派驻机构干部的认知感;使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敢于监督、能够监督,为其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提供了有利条件;提高了派驻机构干部的地位,派驻机构干部的优秀格次比例由往年不足8%提高到了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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