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的说,股东是所有者,董事、监事、经理是经营者,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正是公司制的一个特点。
通俗的说,一个公司里面,股东是老板,董事、监事、经理都是打工者。老板和打工者本来就是两回事,当然老板自己为自己打工也是很正常的。 再细分,股东资格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而董事、监事、经理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提前。 股东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而董事、监事、经理只能是自然人。 再从法人人格出发,法人与股东是人格分离的,他们互为独立,代表公司的是董事会,而不是股东会。如果股东违反相关义务损害公司利益(比如不缴付出资),那么作为董事会就可以代表公司去起诉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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