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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档案信息网

 cangyue 2010-12-09
招待费管理制度

录入:admin  #   2009-10-23  人气:1491  作者:
一、为了规范招待费管理,减少招待费开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定边县党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定边县外事接待工作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招待费,是指本局因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用餐费以及单位日常公务接待使用的香烟、水果、矿泉水等费用。
三、招待费开支应本着“合理节俭、上下有别、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按《定边县外事接待工作规定》的相应级别和开支标准执行,不得突破规定标准;与工作无关的来客,一律不得宴请。
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检查指导相关业务的,由相关分管领导陪餐,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陪餐人数的,最多不超过5人。参加陪餐的人员,在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五、实行公务接待定点饭店制度,我局的定点饭店有:五洲二分店、虹桥王了酒店和长江饭店,非特殊情况不得在非定点饭店接待客人。
六、烟、酒原则上由局内批发自备。
七、公务接待承办人要逐项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并由局长批准后方可接待;承办人凭《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定点饭店餐饮发票(简称三单),经承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局长签字(简称三签)后方可报销;凡“三单”、“三签”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八、招待费由财务人员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字结算,在经费许可证的情况下,一般当月报帐。
九、局内每季向干部职工通报一次招待费开支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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