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每等减3分;学科居八县市一中第三,在本校同类班级第一23分、第二22分、第三21分,第四、五、六每等减2分,从第七等起每等减3分;学科居八县市一中第四,在本校同类班级第一22分、第二21分、第三20分,第四、五、六每等减2分,从第七等起每等减3分;学科居八县市一中第五,在本校同类班级第一20分、第二19分、第三18分,第四、五、六每等减2分,从第七等起每等减3分;学科居八县市一中第六,在本校同类班级第一18分、第二17分、第三16分,第四、五、六每等减2分,从第七等起每等减3分;学科居八县市一中第七,在本校同类班级第一15分、第二14分、第三13分,第四、五、六每等减2分,从第七等起每等减3分;学科居八县市一中第八,在本校同类班级第一12分、第二11分、第三10分,第四、五、六每等减2分,从第七等起每等减3分;学科居八县市一中第九,在本校同类班级第一9分、第二8分、第三7分,第四6分,第五5分,第六4分,第七3分,第八2分,第九1分。
班主任系列本校同类班级上重点线第一而所任学科达到学校同类班级第二的视为本学科第一(以该学科在全州位次考评)。
无高考成绩的比照高考成绩位居八县市第七名的档位计算,并以其期末统考的位次确定具体分值。非教学岗人员的位次由行政会、校长办公会评定,确定其在八县市第七名的档位分值。
非统考科目教师及职员(非教学人员)工作业绩部分的考核评分,行政会、校长办公会各占50%表决分。
此项分不满25分者,近三年(07、08、09)的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含说课)可加分。校内课加0.1分,市内课加0.2分,州内课加0.3分,省内课加0.5分,国家级课加1分(以最高级别计一次,不累加)
近三年(07、08、09)有表彰的一次加分:校内表彰0.3分,市内表彰0.5分,州内表彰1.0分,省内表彰1.5分,国家级表彰2分(以最高级别计一次,不累加)
校级领导比照学校在全州八县市一中排位考核业绩。
硬分与加分的总分并列,在竞聘中,硬分优先。
总分和硬分都并列,在竞聘中,教龄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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