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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开心歌开心歌 2010-12-31
“天人合一”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来源:熊燕红   发布时间:2009-3-20   阅读次数:987

      在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合一”的观念发生甚早。最早在《庄子·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在这里,世界的真相本就是一个不为人意私智所封限的意义世界本身,本就是一个自适逍遥的造化本体,造化本体悠游自适,天地万物自然齐一,天地万物既然自然齐一,那么言说天地万物之存在的意义的理论本身也就应该通而为一。这里的“天人合一”具有道家的无道德意义的“道”与人合而为一的含义。
      孟子也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性在于心,尽其心则能知性;人之性乃受于天者,实亦即天之本质,故知性则亦知天。天性一贯,性不外心”,“万物皆备于我”,是说万物皆备于心,这个心,既是道德本心,也是形而上的本体之心,心和万物是完全相通的,二者不是构成对立的两极,而是合成一体。心是真正的主体,心本身即体现了天地万物的道理。
      宋代以后,大多数儒者“同体”的思想直接来自程颢的两段话,其一是“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能超过?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故博施济众乃圣之功用。”其二是“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不过,这两段话表达的是两种不同的天人合一的思想。第一段话实际上把“仁者与万物为一体”作为“博施济众”的人道主义关怀的内存基础,它是要落实到社会关怀和忧患之上。第二段则是儒学精神性的一个表达,要人培养和追求一种精神境界,它是要落实到内心生活中来。但是两者都是把宇宙万物特别是人类社会每一成员都看成是和自己息息相通的、不可分离的部分,都是强调从小我的感受性出发,达到大我的有我之境。
      南宋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把“天理”视为“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强调“三纲五常”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并行万世而不悖”的天理。以陆九渊、王阳明为代表的儒者提出“人心即天理”、致人心之良知即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王阳明不同意朱熹的“理在事先”的观点,主张“心外无理”、“心外无物”,认为天理就是人心,致人心之良知即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不仅赋予人心以形而上本体的意义,同时也赋予人心以价值本体的意义。正是从价值本体论意义上,王阳明把“心”理解为“良知”的同义语,因此他主张人的自我完善并不靠外在天理的他律,而应当靠内在良知的自律。
      “万物一体之仁”是人心的本来状态,人的本心如果不受各种私欲与污蔽与外诱的侵扰,是自然地“视人如己”的。人经过修养所实现的万物一体的大我之境,既是精神经过提升所达到的至仁之境,又是回复到心的本来之体。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天人合一”说,实际上是人生的一种理想境界,这一境界是伦理的,因为它并不放弃对天地万物的普遍关怀,特别是对民生疾苦的关切,这是本;这一境界又是超伦理的,因为它“廓然与太虚同体”,彰显的是宇宙生生不息的生命。这一境界并非高不可攀,而是愚夫愚妇都可以达到的人生境界。
      在现代社会,人类和人类社会被认为是不断“进步”的,但这种“进步”实质上被归结为物质财富的增长和技术力量的提高,因而是能够用经济指标和数学统计等方法测量的。“进步”的概念被量化和经济化之后,就意味着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去占有和掠夺自然及其资源,以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望。但事实上,人的欲望是永远不能满足的。这样,就形成了掠夺——欲望——再掠夺的循环。人在自然界具有独一无二的优越地位,人变成了自然界的真正主宰者,而自然界则被视为无生命、无价值的僵死的客体或存在物,只是被认识被改造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进步”的程度就完全取决于控制、改造、占有、掠夺自然的程度,二者是成正比的。人类是进步发展的,但这种进步不应只是量的增长,还应包括质的提高;不仅只是物质欲望的满足,还有生活意义的追求。它不是在人与自然的对立中,而是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中实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人不是自然界的主宰者,而是自然界中的一员,而且负有保护和尊重自然的责任和使命。这是“天人合一”给我们现代人的启示。
      “天人合一论”认为,人与自然界是一个有机整体,人是整体中的一部分,但又是很特殊的一部分:人决不是自然界的主宰者、征服者、占有者,但人又有高贵之处,“人者万物之灵”,“天地之性人为贵”。人的高贵不在于别处,就在于负有一种特殊使命,完成自然界的“化育”之功。人人各有其性,但我人之性与他人之性,与万物之性是相通的,尽其性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以尽物之性,使物物各遂其生,各顺其性,实现万物多样性的统一,使整个自然界生机盎然,充满生意,这就是人性的实现。
      “与物同体”说明人与万物是有机整体,因而要实现整体的和谐而不是与之对立,更不是对之实行肆意掠夺。“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则说明尊重、同情和热爱万物,是人性的极至。施其爱于人类与万物,既是自然目的的实现,也是人性的完成。
      对于现代科学所取得的成就,我们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而科学的认识功能,永远是有价值的。“天人合一论”本质上是价值观的问题,包括生态伦理,即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它们似乎并不包涵科学认识的内容,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与科学理性是根本不相容的。在现代技术带来严重生态危机并威胁到人类生存的今天,就更加需要反思,如何解决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伦理、自然等方面的关系问题。只有重新思考并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人类对自然界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这种单向思维转变到人类对自然界负有伦理责任、道德义务这种整体思维,才能实现人类的健康发展,这也就是权力与义务的统一,情感与理性的统一。我们现在的建设事业,不能再走西方当初走过的老路,而应当考虑到新的问题。即使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天人合一论”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虽然“天人合一”对人性、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如何发挥“天人合一”在现代的意义,也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首先,老庄的绝圣弃智,摒弃文明,返朴归真的方式虽然可以消极地限制新的生态问题和环境污染的出现,但却无力解决已经存在的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且是以葬送人类文明进程为代价的。其次,儒家通过道德掌握世界的方式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思想虽然道出了一个真谛,即人类对自然也有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问题,但仅有一颗道德良心也无助于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解决。可见,不加批判地以天人合一这一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为指导来解决人类和地球的危机是不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的。
      要建立天人合一的新秩序,不但要求人类对自然要负起道德义务和责任,而且要求人类拥有解决生态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本质力量。生态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既说明了那种以人为主人以自然为奴仆的人类中心主义的那种主体性黄昏的到来,使人们从盲目乐观自信、不可一世、妄自尊大的自我中心主义的美梦中醒来,也说明了人仍然没有足够的智慧了解人类、自然界和整个社会的和谐之道。人类要步入一个高度文明、高度进化和发展的社会,一方面必须抛弃那种为所欲为的带有破坏性的主体性,另一方面必须不断提高自我把握的本质力量,增强自控制、自调节、能动创造的主体性,真正成为自然自我意识的承担者。一方面高扬人的积极、能动、创造的主体性,运用科学理性去研究自然规律,实现对自然规律更加全面、深入、系统的真理性掌握,一方面积极掌握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谐之道。只有运用科学理性和健全理智有效地控制自我,实现对自我的控制掌握和对自然的掌握的统一,才能防止已经掌握的自然即属人世界的重新丧失,才能有效地克服和解决已经出现的危及人类生存的异化态现象,并避免新的类型的异化态现象出现。由此可见,一味地强调入对自然的主体地位,为所欲为,缺乏人和自然和谐共存协调发展的天人合一精神,导致了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但如果一味拒斥和摒弃人的主动性、创造性,也无助于无益于地球生态危机、环境污染和人类生存危机的解决,无助于重建体现着天人合一理想精神的人和自然、生态圈和智力技术圈的和谐协调新关系。所以,从处理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角度考察,有必要实现人的主体性思想和天人合一思想的整合。天人合一思想可以给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提供一种方向性的范导和制衡作用,而主体性思想则为实现天人合一的目标提供现实手段、措施、动力因素方面的思想指导。在这一点上也可以说,只有在实现了“天人对立”基础上的“天人合一”才是我们这个社会所真正需要的。
                                                                                             
(作者单位:长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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