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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义《论语解读·宪问第十四·36》 - 经典导读 - 国学频道 - 钟鸣网 - 汇集海内外的信息综合门户网站平...

 zcm1944 2011-01-02
【原文】

  14.36公伯竂愬子路于季孙①。子服景伯以告②,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竂③,吾力犹能肆诸市朝④。”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竂其如命何!”

  【注释】

  ① 公伯竂:字子周。孔子的学生。曾作过季氏的家臣。愬:告发,控告。这里指诽谤。 ②子服景伯:名何,字伯,“服”为谥号。鲁国大夫。 ③ 夫子:这里尊称季孙氏。 ④ 肆:陈列尸体。市朝:街市。

  【语译】

  公伯竂在季氏处诽谤子路。子服景伯把这事告诉了孔子,说:“他老先生已经被公伯竂迷惑了。以我的力量可以杀掉公伯竂还能使他陈尸街头。”孔子说:“我的道德理想将会施行,那是天命决定的;我的道德理想将会被废弃,那也是天命决定的,公伯竂能把天命怎么样呢!”

  【解读】

  本章记载孔子对待谗毁之言的超然态度。

  本章人物众多,背景复杂。孔子当时任鲁国大司寇,掌管全国司法并兼理外交事物。因鲁国当时由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家掌权,鲁国公权旁落。孔子为了削弱三家势力,提出“堕三都”的改革方案,并由子路担任执行,顺利堕毁了叔孙氏的郈城,季孙氏的费城。在推行改革的关键时候,公伯寮出于私心,在季孙氏面前谗毁子路。子路当时在季氏任家臣,矛头间接指向孔子。同门谗害,公开背叛,子服景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子服景伯系孟孙氏一族,势力颇为强大,可以直接向季孙氏进言,清洗绊脚石,剪除孔门叛臣。并说:“吾力犹能肆诸市朝。”意思是说:“凭我的力量,我能把他干掉,陈尸于市井街头。

  对于背后说谗谮,毁愬一类的坏话,有的说得婉转曲折,渐浸渐润,有润物细无声之效,有的单刀直入,直抵要害,有切肤剜骨之痛。不论软硬,孔子一向的态度是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不信、不传、不理,任其谮愬。尽管孔子心态平和,但对人心浇离,世风日下,人心败坏,尤其是同门相谗之事,仍然痛心疾首,只好无可奈何地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公伯寮其如命何?”

  对道行道废皆命的说法,许多人分析说是孔子襟怀大度坦荡,不计较公伯寮之谗毁,任天命之所为。孔子真的不计较吗?不是,孔子只是认为背后说的坏话,不能见诸阳光,无法质证,察之无形,索之无据,你去计较是自寻烦恼。最好的办法是沉默,不予理睬,尽人事以顺天命。与其说是孔子坦荡大度,不如说是孔子愤怒之极,无可奈何状态下的自我安慰。孔子途经宋国,宋国的司马桓想加害孔子,你能说孔子不愤怒吗?他在无可奈何的状况下也是以天命解嘲:“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也是说上天支持他,世人把他没有办法。人事不能决,听天由命,再说直白一些,与其说孔子是乐天安命,不如说他是无可奈何,尽人事而不能为时的一种自我宽慰。如颜回死,孔子哭“天丧予”。又如孔子见南子,子路不高兴,孔子对天发誓:“天厌之。”又如“莫我知也夫。”孔子说:“知我者其天也。”皆是无可奈何而呼天,可见“天”“天命”实乃孔子自我宽慰自我解脱的一剂清心良药。

  另外,张尔歧在《蒿庵闲话》中有关义与命关系的阐述,饶有趣味。兹摘录如下:

  人道之当然而不可违者,义也。天道之本然而不可争者,命也。贫富贵贱得失死生之有所制而不可强也,君子与小人一也。命不可知,君子当以义知命矣。凡义所不可,即以为命所不有也。故进而不得于命者,退而犹不失吾义也。小人当以智力知命矣,力不能争则智邀之,智力无可施而后谓之命也。君子以义安命,故其心常泰。小人以智力争命,故其心多怨。众人之于命,亦有安之矣,大约皆知其无可奈何而后安之者也。圣人之于命,安之矣,实不以命为准也,而以义为准。故虽力有可争,势有可图,而退然处之,曰义之所不可也。义所不可,斯曰命矣。

  他认为,天命不可知,以义可知天命。天命不可安,以义可安天命。天命没有准绳,可以以义为准绳。“义”乃沟通天命与人事之津梁,也就是孔子所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没有绝对的正确(适),没有绝对的错误(莫),一切以义为标准,合道义者合天命,不合道义者不合天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孔子之于公伯寮,不予计较,也是以义知天命,以德安天命,非不能也,不为也。

  综上分析:孔子既有无可奈何知其不可为而自我宽慰的一面,也有肆诸市朝知其可为而不为乐天安命的一面,“为”与“不为”均以“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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