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用刑罚来去掉刑罚 【原文】一曰:公孙鞅曰:“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也。” 【译文】另一种说法是:公孙鞅说:“执行刑罚,对犯轻罪的人处以重罚,犯轻罪的人就不会来了,犯重罪的人也不会来了,这就是用刑罚来去掉刑罚。”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轻罪容易犯也容易不犯,既然处罚很重,不去犯也就是了。轻罪既然不犯,那么重罪也就不会去犯了。所以刑罚虽然很重,可最后没有人犯罪,那么重与不重的刑罚都是放在那儿没有用的了。这就是用刑罚来去掉刑罚的道理。现代人高喊着去除死刑,说是保障人权,可是这些侵犯别人人权的人如果得不到重罪惩罚,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视法律为儿戏,不害怕惩罚,社会也就将更加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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