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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江苏省南通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政策解读

 talsg 2011-01-16
“大部制”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江苏省南通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政策解读
      时间:2010-05-12       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57日正式启动的南通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南通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新的体制机制保障。

  细细研读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个“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型政府轮廓渐清。

  转变职能

  把不该由政府管的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权限

  转变政府职能是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意见》明确,改革要坚持“四个分开”、突出“三个注重”、强化“三个服务”。

  “四个分开”,即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突出“三个注重”,即着力强化政府管理重点,更加注重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促进和谐发展,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强化“三个服务”,即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能力,改进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和发展“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改革中得到便利和实惠,使改革的成效真正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

  优化结构

  39个工作部门职能有机统一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顺应发展要求,对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和规范。

  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物资总会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

  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整合公路、航道、航空产业等管理职责。

  组建市农业委员会。将农业、林业、畜牧业、农业机械管理等职责,整合划入市农业委员会,挂市林业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牌子。将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由市政府管理调整为由市农业委员会管理。

  组建市商务局。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市口岸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挂市口岸管理委员会牌子。

  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市文化局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文物局、市版权局牌子。

  江苏省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并更名为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局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组建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将市外事办公室的职责、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市政府研究室由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调整为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建设局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局,挂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牌子。

  市规划管理局更名为市规划局。

  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市民防局,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市港务管理局更名为市港口管理局。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这次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的工作部门为39个,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与机构改革前相比,实际减少机构5个。

  理顺关系

  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须有责

  理顺职责关系,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的必然要求。改革方案明确要重点做到“三个抓”:

  抓职责关系的理顺。通过“三定”工作,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要明确部门的管理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

  抓责任的强化落实。坚持权责一致的事权配置原则,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抓管理体制的完善。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配置市、县两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严控编制

  严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机构数量,不突破中央规定的机构限额。各部门内设机构原则上维持原有数量不增加,职能强化、任务增加需设立机构的,通过整合机构、撤一建一等办法解决。严格核定领导职数。部门领导职数原则上按正职1名,副职2-4名配备;科级领导职数根据内设处室设置情况核定,6人(含6人)以下的处室设1名正职1名副职,7人以上的处室设1名正职2名副职;非领导职数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核定。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积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制度,建立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江苏省南通市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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