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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机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分析

 昵称5566829 2011-01-24
  ●CT招标采购工作由各省市政府立项
  CT机属于大型医疗设备,其招标采购工作一般由各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立项招标。目前CT机的招标数量年增长率不是很高,主要以高端新型机为主,招标单位以省会城市三级或二级医院为多。在具体招标操作中,同型机以国产品牌为首选,但根据医院的实际要求也对外资或合资企业的产品敞开大门。与进口产品相比,国产的大型医疗设备价格优势明显。
  ●医疗器械出口的国际市场认可标准
  目前国际上对医疗器械的管理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如ISO13485、ISO9001,美国、欧盟、加拿大等要求产品认证前都必须通过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二是本地区的医疗管制法规,如美国FDA的510K,欧盟的AIMD90/385/EEC、MDD93/42/EEC、IVD98/79/EEC等。国际社会互相承认质量体系认证,但在法规方面却并非如此,各个国家和地区情况不同。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立法来保证在本地区销售的医疗产品达到最低的要求,确保其在使用中对人体的伤害为最小。这种地区的差异性严重影响产品的国际贸易和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形成无形的贸易壁垒,即非关税贸易技术壁垒。
  ●进口税收方面存在政策弊病
  我国制定的CT整机进口关税一直在4%左右,已经非常低。而国产大型CT机除核心技术自主开发外,其他涉及的大部分零部件依靠进口,有时涉及上千种,而这些进口部件的关税比整机进口关税高很多。这样使得靠自主设计、适当进口元部件研发的国产CT机制造成本。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不断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200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只有拥有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的企业才能生产相关产品。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应该在当地的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该条例还规定了对违反条例的企业进行处罚的细则。
  2007年9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2008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局积极推动《条例》修订工作。
  在2010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积极推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争取2010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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