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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不争--无所争

 求索书屋 2011-01-30
 

道学和管理
Taoism and management

争--不争--无所争

张绪通博士

由于人有自己的身体为中心,为了让身体继续存活下去,生来就有保护和防御的本能。所以凡是对自己有利的,就要争取;对自己有害的,就排斥。这些都是不待学习而能的,就连最低等的动物和植物,也都有这种自然而然的能力,是以称为:生物的本能。荀子说:"'性'是天生的,'情'是性的本质,'欲'是情的反应。人以所'欲'为可以得到的,就去追求他,这是'情'之所必定不能避免的。人心以为可以得到的,而去争取它,这是智虑所必然出于此的。"(《荀子.正名篇》)。一个小树的叶子卷了起来,把上面的昆虫吃掉了,或一只羊把青草吃掉了,或是一个昆虫把自己身上的颜色长成和树叶一样,以致别的昆虫以为只是树叶而被它吃掉等等,都是宇宙间自然而然,应该并没有是非善恶的牵连。为此,竞争是无处不有,无处不在的,这也不应该有是非善恶的界定。在人类的社会里,竞争虽然是本能的一种,不过经过人类智力的补充和加强,竞争就成为人类生活,以及自我扩张的艺术和学问。如何在竞争中取胜,并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以及如何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却是一个,古今中外,历来涉及于人类生存、生活的大命题。
人类在襁褓之中,看见母亲口里有一块饼,他就会抢过来自己吃,如果有个哥哥站在旁边,他就会要把哥哥推开,下意识的不许别人分"他的饼"。如果他做不到,他就哭闹一番,直到满意为止。到了幼稚园,与人竞争的就不只是一块饼了。以后举凡外型的美丑,财富的多寡,知识的博陋,智慧的深浅,灵性的高低...都要比。甚至人都死了,还要比追悼会的规格,棺椁衣衾的丰盛,葬礼的隆重。俗语说:"人比人,气死人。"然而,竞争之中,有了胜利者,也就必定有失败者。有失而复得者,也有得而复失者。只有大智大慧的圣哲才能站得高,看得远,也才能讲得透彻。
一般西方人都是直接鼓励人们竞争,斗争,并且绝不讳言:弱肉强食,物兢天择。从小就教起,只怕小孩不会争,于是教科书本,电影,漫画都是教小孩要争,要争到底。在美国,小小的孩子就被父母师长逼着去打橄榄球(有的小孩性情不投,逼到自杀。),就是要为他们打底子,生怕将来争不过人家。英雄主义,要争得轰轰烈烈,死伤在所不计。会打橄榄球的将来在企业里,容易谋求职位或升迁。身体特别壮的,甚至当上橄榄球明星,立即变成富豪。因此,橄榄球在美国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体育的意义,它变成了美国的国家象征,是美国的"国球"。每逢元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必定有一场球赛,称为:超级杯赛(Super bowl)。这个日子比什么节期都更轰动。譬如今年(2004)的超级杯赛,票价从500美元炒到了6,000,因为没有特殊关系根本买不到门票的。当时赛地的宾馆,一个套房的价钱涨到17.5万美元一晚。电视广告卖到230万每30秒钟,全国人都似疯狂的钉在电视机前面,赌博输赢。到了这个地步,起初鼓励竞争的原意,早已不再有实质的意义,这是鼓励竞争副作用的变相结果。如同古罗马时,武士(Gladiator)斗狮子或武士相斗,本是尚武的大力提倡,后来就完全变成"表演","娱乐"和"赌博"的性质。又如同古希腊的奥林匹克,本是尚武的竞赛,狠到要彼此抓出对方的肠子来才算。后来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两男你死我活的敌斗竟变成他们彼此相爱的媒介,史家称为:希腊之爱(Greek love)。鼓励竞争和斗争的意义经过一段时期,都变成了当初不能想象的东西,这也是物极必反的辩证必然结果。老子在《道德经》中却恳恳切切的教人"不争",这是他的习惯,略过了"争",而只说"不争"。没有"争",怎么会有"不争"?这是很明显的,说明他也是很注意"争"的。而且是教导人超过一时一地,暂时的成功胜利,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个"不争原理"在他的哲学里占非常重要地位,仅次于"无为原理"。他在五千言的篇幅中提到"无为"凡十次,而提到"不争"凡九次之多。其比重仅次于"无为",可见老子对"不争"的重视与强调。因为小自个人成败,大至国家兴亡,莫不与之有直接关系。
近代欧风东渐,中国人的价值观受到西方观念的冲击,有的人一听到"不争"两个字,不问情由,就马上提出抗议,认为这是东亚病夫,颓废不振,软弱无能的体现。因而把老子贬为"祸国殃民"的罪人。把《道德经》贬为"荒唐不经""不合时宜"的愚言。但有些人比较冷静,看出了一点端倪,就说:老子所说的是从道德,精神方面著眼,教人:"不要强出头""退一步海阔天空""舍己从人""人家打你的左脸,你连右脸也给他打"...。也有人用心更深,认为:老子教人不争,是一种"迂回战术""不作正面冲"伪装示弱""以退为进"...的策略。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既然老子把不争这个命题这样重视,而且又为此而滋生许多疑窦,就有必要把它抽丝剥茧,一探究竟。
老子第一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
与"不尚贤"相对的是墨子的"尚贤"。墨子书里有尚贤篇上、中、下三章。不过仔细读过墨子书之后,就会明白,他的所谓"尚贤",是劝勉君主,王公大人要用贤才,不但用贤才,还要重用贤才。要尊敬他们,给他们好的待遇。何谓贤才,他主张:以"义"和"能"作为选拔贤才的标准,同时一定要打破当时的阶级观念,不论出身,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以富、贵、敬、誉四种方法来延揽贤才。他并反复陈说,王公大人不用贤才必定会导致乱亡的结果。他列举了历代圣王们举用贤才的事例,从而阐明使用贤才的必要性。聪明的王公大人还要能使真正贤才高兴,使那些不是真正贤才的人惧怕。最误事的王公大人是在小处使用贤才,到了大处,紧要关头上,却不用贤才,因为他们选拔贤才不根据客观的规律,而根据"用人唯亲"的私念,势必导成"人心离散,国家难治。"。墨子的"尚贤",实在是一个"用贤"的宝典,和老子一点也不冲突。而老子的"不尚贤",绝对不是:不用贤才的意思。
老子说:不尚贤,其目的是使民不争。这是一个处理"内部矛盾"的命题。要处理内部矛盾,最好是不去制造内部矛盾。在内部搞竞赛是制造内部矛盾的根源。因此老子这里的"尚贤",是指:在内部搞"标榜英雄式人物"的竞赛运动。本意是想要调动人民内部的积极性,是个急功近利的手段。从表面上看是一种"见贤思齐"的教育运动,鼓励和标榜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和奖赏,希望众人向他看齐,多做好人好事。然而,表扬和奖励可以奏效于一时,久了就会麻痹,同时很可能造成多人作弊,假冒和伪善。如果从辩证的眼光来看,标榜英雄式人物可能得不偿失。譬如,做父母的特别夸奖某一个子女,他们心里原想以此鼓励其他儿女,可是往往因此造成其他儿女心理上的阴影,使他们有挫折感,进而促成嫉妒,甚至仇恨,以致恶性竞赛而互相仇杀。历史中,从上到下,这种事例,不胜枚举。在社会里更是如此,假使在一百个人中,标榜一个人优秀,就意味着,其他九十九个人不优秀。这是对那九十九个人无形的打击,使他们心理上永受创伤。如果再进一步对他们施压,无异在促使他们伪装,或流于形式的"努力效法"。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对人民内部必须用堂堂正正的正常方法管理,只有对外国或敌人,处理敌我矛盾时就非得用奇不可。这种标榜,表扬和奖励的方法,都是属于"用奇"时的暂时性的短暂措施。在平常人民内部不宜使用这种"兵法",以免造成矛盾分裂。
从教育来说,近代许多人认识到:见贤思齐的教育制度是个失败的制度。譬如,近代美国哲学家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提倡"进步教育体系"(Progressive Education System),在美国普遍实施。他认为:教育的目的不应该只为造就极少数有学问的"贤者",而应该是在制造社会的"现实效果"--就是制造彼此尊重,和平,互助的社会。过去的教育制度,其方针是教人"见贤思齐",不断的制造和鼓励极少数的"贤者"(贤者却是永远居于少数行列)的竞争制度,最后不过是制造了无数的"失败者"。因此竞争,鼓励,标榜,表扬都不是好方针,不能称为:智举。杜威曾到过中国,他的哲学思想受到过老子的启发,化成了他的著名的革新教育哲学理论。老子的这个"不争",是一个站在高处,望到远处的高层次的哲学思想。一个和谐,均衡发展的社会,是应该让最大多数的人,自动自发,自然而然。不应该是在人为的激励下,产生的极少数"贤者"的舞台。
老子第二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八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水善利万物,更确切的说,凡有生命的都得依靠水而存活。水默默的滋生,畜养万物。一方面说明了水的贡献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万物对水的依赖性。老子在《道德经》的七十八章中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最要紧的是:以其无以易之,这句话。它说明天下没有任何东西能代替水的。黄石公说:德者,得也。施德与人,因而得人。水施德于万物,因而得着万物。天下没有什么能代替它,所以没有什么能与它争。它也根本不需要与任何东西争。根本就没得争,故而无所争。老子在本章接着说:"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主。"这是说:能承受一国的耻辱,才能称为一国之主,能担当全国的灾殃,才能配称全国之主。这是和上面所说的水的贡献性,坚强性,以及不可替代性是一脉相承的。有一次齐景公和宴子登上柏寝之台,景公眺望着齐国,说:美哉,泱泱乎!堂堂乎!后世孰将有此国?宴子说:大概是田氏吧!景公非常诧异说,我的子孙应当拥有齐国,你怎么说是田氏啊?(由于大夫田常施德于民,人民都唱歌说:要想吃饱肚子,就投奔田成子。)齐景公听罢,泪下沾衣,却不能象田氏一样施德于民。后来果然如宴子所预言,齐国转到了田家手中,这叫:水到渠成。王莽代汉,赵匡胤代周,都是水到渠成,不必争的。
老子第三次说"不争",是在上面同章书里:"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惟不争,故无尤矣?quot;
这里说的七个"善",都是依据水的特性来做比喻的。1.水择地而流,因此人要站好自己的立场,地位,把守好自己的岗位,做该做的事,管该管的事。进一步讲分层负责,团结合作。2.水聚于湖海,渊深莫测。因此人要追求渊博的智识,看得透,见得明,虚怀若谷,广纳建言,宽宏大量,能担待,能忍耐。3.水滋养万物,因此人要厚德仁慈,解衣衣人,推食食人,不能吝啬鄙薄。4.水虽柔弱,但无坚不克,无隙不入,因此人要言而有信,对下不可轻诺寡信,朝令夕改,食言自肥,对上不可贸然逆鳞顶撞,自取其辱。5.水善涤除洁净,因此人要政治清明,从而人人有希望,个个努力上进,自然可以致治富强。6.水势澎湃汹涌,无坚不摧,无强不克,因此人要勇往直前,办事要身先士卒,风行雷厉。7.水有一定的汛期,因此人要未雨绸缪,以期风调雨顺,万物滋生。以上是七个"善"的最简单的形容,人应该花费精力去努力能把这七个"善"做到,而不应该花费精力去和人家面红耳赤,老拳相向,争个你死我活。如果这七个"善",一分地利,一分天时,三分做人,两分做事,都能掌握得八九不离十。天下人谁还能争得过他?因为人与人斗争,都必先要抓对方的错,兜对方兜底。试想一个人能把七善做到,还有什么怨尤遗咎?没有怨尤遗咎,谁能与他争?如果真个有人要来争,就如俗语所说:在鲁班爷门前卖弄斧艺,在孔夫子门前卖弄三字经,自讨无趣而已!
老子第四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廿二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认为:人生摧毁自我的最大敌人,就是"自我"。而"自我"的表现全在"四自",就是:自见,自是,自伐和自矜。人自己毁灭自己,毁灭得最彻底,而且不知不觉的就被毁灭了,很多英雄豪杰都至死不悟。诸凡:表现欲太强,自以为是,顽固不化,自吹自擂,目中无人,骄奢淫逸,就是这?quot;四自"的显著内容。自己虽然不知不觉,别人则一看便知。孔子见老子时,老子马上就感觉出他的四自问题,非常不简单,立刻予以告诫。从前日本名古屋工商联合集团公司董事长-土川衣夫-要物色一个重要职位的人选,名铁百货公司总裁-长尾芳郎-知道了,立刻推荐了一个年青英俊,聪明才智的人去见土川。土川与他谈了廿分钟话,决定不予任用。长尾心里很不高兴。后来这人另谋高就,一路飞黄腾达。六年之后,在一件牵涉首相贪污渎职的案件中,这人被判入狱,刑期廿五年。长尾去见土川,问他当年为何不用这人?土川说:"你没有读过老子吗?这人在廿分钟内,把老子说的'四自',表现得不能再清楚了。他是一颗定时炸弹,是绝对用不得的啊!"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人不是敌人能打垮他的,而是自己先把自己打垮了,自己把刀柄递到敌人的手里,让敌人得到光彩而已。身上带着四自的人,不争自败。因此,老子反过来说,如果人能警惕去掉自己身上的"四自",就立于不败之地。天下虽大,却没有一个人能与他争胜。如果一个人不明白这个道理,自己身上带着四自,还去与人争名夺利,持强斗狠,老子说他象:"余食赘形,物或恶之。"这个人简直就是象吃剩的饭菜,与身上长的赘瘤一样令人厌恶。反之。如果他能自己先胜"四自",这种"自胜者强"《道德经33章》的人,是真强,天下的人都莫能与之争。
老子第五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六十六章:"是以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是老子第二次讲:"天下莫能与之争"。上一次老子说:"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次他说:"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一个是"夫惟...";一个是:"以其..."前者是以自身修养来立论的,一个人自己具备完善的条件,没有人能比得上,无隙可钻,自然就争不过他。后者是以群众自愿推举来立论的,因为有广大群众的基础和爱戴,故而没有人能来争夺。
这里老子讲了一个"推举"和一个"不厌"。不厌是不厌恶,就是喜欢,爱戴。由于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推举的,这当然是一位领导了。那么,他为什么可以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推举呢?因为他在人民群众的上面,人民群众不感到有压力,他在人民群众的前面,人民群众不觉得有害。人民群众为了自己的利益,所以情愿跟着他走。换句话说,就是因为他无私的贡献,施德于民,而得到人民的爱戴,这是没有人能抢夺得去的。我们也可以看得出,老子在这里提出的是社会主义的真民主,与一般金钱贿选,黑社会称霸的假民主,断然不同!
老子第六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
战争是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来达到战争胜利的目的。而善战者,不争。这个不争很有不作短兵相接的正面冲突式的战争的意义,与老子"以奇用兵"的话,正相呼应。这也与"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谋攻篇》)相呼应。简言之,就是要先用一切方法,使敌人腐败混乱,失去民心,等一切布置成熟之后,一举而歼灭之。绝对不可专依赖短兵相接的作战方式,侥幸取胜。因此,善战者用兵,表面上看不见战争,好象是不争,这是千古不易的作战原则。
老子第七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善用人者,为下。是为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人生在世,不是人用,就是用人。而能用人的人,当然是有了一定的局面,是个人上之人。老子说: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这样说法,简直不能再强调了。千古以来,用人不但是一门大学问,也是一门大艺术,更是难得不得了的事。有些人上之人,对部下,开口就骂,举手就打,吐他一脸吐沫,打了几个巴掌,踢上几扁脚,甚至绑出去砍了。这是"以威镇之"的权术。韩非子写了一本厚厚的书,教那些人上之人怎么样用法律去辖制臣下,并且加上怎么样?quot;术",怎么样用"势",去钳制部下,他的"法治学说"是给统治者如虎添翼,结果他自己被老同学李斯,用法、用术、用势,糊里糊涂的害死了。韩非子自以为懂得老子,还居然写了《解老》《喻老》两篇,只是老子这个"为下"两个字没有进到脑子里去。但凡能用人越多,则地位越高,权势越隆,财富越大。到做了皇帝,则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谓"争",争到最极,莫非是要抢皇帝来做。俗语说:"拚着一身刮,也要把皇帝拉下马。"花果山上的美猴王,自封为王还不足,说"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皇帝下面的侯王,在他的区内,土地人民也都是他的私人财产,予取予夺,为所欲为。譬如,齐景公驾下有一个羽人(就是很小很小的官员,大概是个卫士,历史没有留下他的姓名。)。素以美男子称著的齐景公忽然叫左右,把他绑了,随后,吩咐刀斧手,把他推出去砍了。宴子听说齐侯要杀人,三步当成两步,急忙赶了来,问:主公为何杀人?景公说:这个羽人老是用色迷迷的眼光看着我,我问他,他说是他爱上了寡人了,他是个什么东西,胆敢爱我?宴子说:我听说:抑拒人家的欲望,是无修养;藐视人家的爱慕,是不吉祥。再说,堂堂齐国,哪有爱人家要杀头的法律呀?景公听了,再仔细看看羽人,长得挺不错的。"喔"了一声,说:那就叫他陪我洗澡,顺便替我擦擦背呀,抱抱我什么的吧。《宴子春秋》。
老子把"为下"作为"不争之德",古今中外能体会得最深刻的,莫若耶稣。当他的门徒在一旁争执,谁要做什么,谁为首,谁为大时,耶稣对他们说:"世界上的人,都有他们的君主管辖他们,他们是君王、大臣的佣人。可是,在你们中间,谁要为大,谁就要做你们的仆人;谁要为首,谁就要服侍众人。于是他们都停止不争了。"(《马可福音十章41节》)。现代受基督教影响,有人把领导们称"公仆"的。有点象王侯们称孤道寡,反而是一种荣耀,并无真正做仆人的实际。
老子第八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七十三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宇宙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分毫不得差错。人事是宇宙的一部分,自然也得按照规律而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太阳,月亮,地球,各按各的轨道运转,如果地球一旦提出要往相反的方向转,试想那还得了?老子说:"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道德经48章》),"我无事,而民自富。"(《57》)。古今学者们都把"取"字,训为"治"字,把"无事"解为:不勉强从事,或不做扰民之事。其实,按照规律办事,就是无事;不按照规律办事,脱轨乱撞,节外生枝,就是有事。历史证明,有些人常常会自作聪明,脱轨乱撞的,可是不久那"肇事者"灰飞烟灭之后,社会又自然回复到它原来的轨道上。当"肇事者"轰轰烈烈的时候,宇宙规律好象并没有站出来,与他相争,而是好象采取极端放任的态度。奇怪的是:不久,回过头来看看,宇宙规律却是"不争而胜"。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23》),不正常的情形,还是短暂的,不久,又回复正常。"天网恢恢,疏而不失。"(《73章末句》),这句话是天道不争善胜的总结,意义深长。
老子第九次说"不争",是在《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人之道,为而不争。"
这句话是整本《道德经》的结尾语。它既是总结,也是临别赠言。一个人读过了整本《道德经》,怎么样也应该受到老子的熏陶,多少也必然对人生有了更多的认识。如果有所进益,藉着"道",人生必然有所进化,升华到更高层的境界。人本来和其他生物一样,"争"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在人进化了,升华了以后,懂得了还有比原始本能更高明,更有效的方法,运用得好,就能达到完善和理想的境界。在老子说:"为而不争"之前,他还说了:"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然后就是:"人之道,为而不争。"就是说:圣人不必为自己去积攒什么,因为圣人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百姓好,既然为了人家,自己反而得到的更丰富。圣人总是对人施与,反而给掉的越多,自己的收获也越多。这是一个宇宙的规律。宇宙的规律就是:"施德予人,而对人无害。"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天恩。"因此,人道不能违反天道,人若懂得去"为人",施德予人。德者,得也。自己自然就必然丰盛无比,越施与的多,就越丰盛。根本不必多此一举地再去争夺。这是自然而然更高明,更容易,更有效的方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天下既有争着为尧、舜的人,也就有不争而为许由、巢父的人。有人终日孜孜于治国平天下;也有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种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而怡然自得!
也有人说:上面老子的说法不是完全正确,因为所谓圣人施"德"于百姓,而那些百姓并不一定有资格来承受那些好处。天下百姓多的是"刁民""恶蠹",一味对他们好是不对的。这是历来暴君们的口吻,桀、纣都说过这样的话,作为对人民剥削,凶狠残暴的藉口。老子认为,那些凶狠残暴的手法都是"脱轨乱撞",违反宇宙规律的现象,历史证明他们很快就都失败或过去,不值得这样去做。"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人民里面虽然有败类存在,那不过是"爵火之光",恶人自有恶人磨,何况国家还有正常的法规相绳。"以正治国",并不纵恿宵小不法。可是,如果君主当了败类,其影响之大,则不可限量。上头小小贪污,下面就会大贪特贪;上面小小腐败,下面就会大腐特败,成了难以收拾的局面。何况上面凶狠暴虐,那就举国若狂,成了禽兽世界。这是老子所谓的"不言之教",上面怎么做,下面就怎么学样,一定还会变本加厉。反过来说,如果上面"一切为人民",下面也就自动仿效,全国都一切为人民,人人相为,就是安平乐泰。国家就有希望成为天堂般的"文王百里"。所以老子从历史客观的例证,说"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我无情(情字的意义包括色情或专门任用亲戚故旧。)而民自清。"(《道德经57》)。都是"责成"高高在上面的圣人们,从"我"开始,而不去责成嗷嗷待哺,终日拚手抵足的老百姓。
吾问孙叔敖说:"你三次被任命为令尹(宰相),见不到你得意的样子。三次被免职,也见不到你忧郁的样子。现在看到你的气度,的确是怡然自得,我想请问你如何能够这样悠游呢?"孙叔敖说:"我并没有超过别人的地方,只是任命来了我没法推辞,任命去了,我也无法留住它。这种进退得失,并非我之所能左右,我又何必去为它操心?令尹与我,何者可贵?如果以令尹为可贵,则与我无关;如果以我为可贵,则又与令尹无关。我的心里有我更重要的事,哪里还有工夫去忧心那些身外之物呢?"孔子听到了这话,就说:"古代这样的真人,是真有智慧的人。美色不能侵淫他,盗贼不能窃夺他,连伏羲、黄帝也不能得他为友。生、死都不能影响他,何况一点爵禄啊?这样的人,他神游时,泰山也挡不住,深泉也浸不湿他。即使屈处他于卑贱,也困不了他,因为他的精神充满天地。这就是:既以与人,己愈有啊!"(《庄子.田方子》)。
在我们理解了老子的智慧以后"无所争"是不是也能成为我们的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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