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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入门——第七讲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17-7)

 闪闪星1978 2011-02-19

 

 

 

 

中医入门——第七讲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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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行学说的基本概念

五行学说的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运动。我国先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木、火、土、金、水是自然界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物质,并由此引申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这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生成的,这五种物质之间,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在不断的相生相克运动中维持着动态的平衡,这就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它反映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1、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朴素认识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论概念,用以分析各种事物的五行属性和研究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法则。

根据五行学说,“木曰曲直”,凡是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火曰炎上”,凡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土曰稼穑”,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金曰从革”,凡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则归属于金;“水曰润下”",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动的事物则归属于水。

五行学说对事物的归类

五行学说以五行的特性对事物进行归类,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性质及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后,将其分别归属于五行之中。如事物的特性与木的特性相近,则归属于木,而与火的特性相类似的事物,则归属于火。

按照五行学说,自然界及人体等可分别归类如下:

自 然 界

五行

人  体

五音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气

五方

五季

五脏

五腑

五官

五体

五志

五声

五华

小肠

湿

长夏

西

大肠

皮毛

膀胱

2、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五行学说认为,五行之间存在着生、克、乘、侮的关系。五行的生克乘侮是五行学说用来解释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理论,也是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相互联系的规律与根源。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可以解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则可以用来表示事物之间平衡被打破后的相互影响。

相生和相克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关系中,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中将它比作“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以木为例,水生木,故“生我”者为水,木生火,故“我生”者为火,即水为木之“母”,火为木之“子”。

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克关系中,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中称为“所不胜”和“所胜”,“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以金为例,金克木,则“我克”者为木,火克金,则“克我”者为火。

五行相生和相克,是事物发展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展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的变化和发展。因此,必须是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是事物发展的正常现象。即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动态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发生与发展。正如张介宾《内经图翼》所说:“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这说明自然界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都存在着相互滋生、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只有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相反相成,事物才能变化发展,这种关系称为生克制化关系。

相乘和相侮

五行之间的相乘和相侮,是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关系遭到破坏后出现的异常相克现象。

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异常相克反应。

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相乘现象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五行中某“一行”本身不足,使原来克它的“一行”显得相对增强,造成其本身更虚弱。以木克土为例,当木处于正常水平,但土本身不足时,形成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称为“土虚木乘”。二是五行中某“一行”本身过度亢盛,造成对被克制的“一行”克制太过,致使被克“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称为“木乘土”。

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过,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相侮现象也表现为两个方面。如以木为例,木本受金克,一方面,当木过度亢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称作“木侮金”。另一方面,由于金本身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受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与相侮是相克关系异常后出现的现象。前者是按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的克制,后者是按五行相克次序相反方向发生的克制,但两者均可同时发生。即五行之中,任何“一行”太过就会乘其所胜而侮其所不胜;任何“一行”不足就会被所不胜相乘,被所胜而侮。故《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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