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课教师教学常规 一、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遵循《课程标准》基本观念。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无教案不能上课。课前,认真布置场地、器材。 二、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为人师表。突出目标教学,强化过程管理,杜绝“放羊”课。 三、认真执行《合肥市中小学生体育课常规》,准时上、下课,认真考勤、安排好见习生。对新入学的学生要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合理安排病残同学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落实“保护与帮助”,增强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教学中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坚持正面教育和养成教育,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雨雪天,要认真地有计划地上好室内体育理论课,增强学生的体育能力和终身体育的意识。 六、课后要及时写好小结,严格执行体育课考核标准,认真做好学期总结,规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 二○○六年 合肥市中小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常规 第一条 体育课教学规定 上课前,每位同学必备体育课本和笔记本,便于及时记录室外课要领,室内课基础知识,为完成课前预习,课后作业和教学任务提供保证。因身体原因免修体育课的同学应积极上好室内体育课和健康课。(小学生可不执行) 第二条 体育课安全规定 体育课以室外为主,上课同学应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对环境、气候的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敏捷、思维能力和遵纪守规的自我控制能力。课堂上应绝对服从体育教师口令、哨声及信号,遵守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养成服从命令听指挥的习惯。杜绝打闹与嘻笑,不准带有锐器上堂,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得隐瞒病情和伤情,防止做出与自己能力不相符的冒险动作。 第三条 考勤与见习规定 需要请假的同学应课前主动找任课教师说明原因,并听从教师的安排。请假超过半天的同学必须持有班主任签过字的假条方有效(无突发原因,补假一律无效),旷课(包括迟到、早退达15分钟)一节一次扣1分。凡一学期缺课时数(含病、事假)达到总课时数三分之一者,体育课视为不及格。因身体轻度不适或短期免修体育课的同学应当好见习生,认真记录本堂课的主要内容和要领,为以后的课打下基础。同时协助教师,为大家服务。 第四条 上课的整队规定 上课预备铃响时,全班同学应在体育委员的指挥下到指定地点整好队,打正式上课铃时体育委员 第五条 上课礼节的规定 礼节在体育课教学中是约定的上下课信号。开始上课前,老师以“立正”姿势司 “同学们好!”,全体同学以整齐、宏亮的声音回“老师好!”,统一由“稍息”成“立正”。结束下课前,老师以同样的方式司:“同学们再见!”全体同学回:“老师再见!”,教师宣布“解散(下课)”大家击掌后离队。 第六条 上课的着装规定 上体育课的每位同学必须穿运动鞋,违者一次扣0.5分,并作为见习生安排;必须穿运动服或宽松的衣裤,不得穿牛仔裤。夏季可穿运动短裤、短袖运动衫,不准穿背心、裙子;冬季气温在零度以下不做统一要求,但着装应整洁、方便,不准戴帽子、手套、口罩、围巾,穿大衣、风衣等,违者一件一次扣0.5分。课堂上因运动需要而脱换服装的,下课前整队时应还原。 第七条 使用器材的规定 上体育课的所需器材,应由体育委员安排、在组长的带领下课前布置好,不得影响上课。课 第八条 体育考核的规定 体育项目的考核、测验,应遵循其规则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给予重视。每位同学应珍惜考核机会,临场发挥出好成绩,不应有侥幸和应付的态度,更不得争分要分、联手作弊,或 合肥市教育局 二○○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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