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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案件调解不成再立案

 不咬人的蚊子 2011-03-11

广东基层法院增设诉前联调工作室

民商案件调解不成再立案

20110224法制日报

 

  本报佛山(广东)223日电记者邓新建   广东省再出司法改革重大举措,将在全省各区()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增设诉前联调工作室,各种民、商纠纷案件须经过诉前联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立案程序。

 

  记者了解到,法律设置了一审、二审、申诉再审等多个司法程序解决纠纷,虽有利于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耗时较长、不利于快速化解纠纷的缺点。广东省实施的“诉前联调”是指社会矛盾纠纷进入人民法院时,法院先引导当事人前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非诉讼调处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由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国土等部门联合调解。此举既可以整合社会资源、降低和节约纠纷解决成本,又可以提高纠纷化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向记者介绍说,广东推行“诉前联调”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两年来,广东全省各县()、乡()和村()全面建立了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主体的三级综治信访工作平台。目前,已全部建好121个县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1603个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31362个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2375个规模企业工作站,形成了基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信访、维稳等职能部门力量整合、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新格局。截至2010年底,广东全省三级平台已受理矛盾纠纷410700余件,调解385700余件,调处成功率94%

 

  记者从作为试点基层法院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立案大厅的诉前联调工作室,是专门为诉讼前进行调解的当事人准备的。去年,南海法院共有6846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并达成调解协议,最后法院以司法确认。其中包括劳动纠纷5279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15件,其他纠纷252件。

 

  据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介绍,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主要集中在县一级,以人民法院为基础,在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具体负责联调工作的开展。诉前联调工作室由县一级综治办主任牵头,日常具体工作主要由法院工作人员负责,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协助。人民法院在开展诉前联调时,根据个案需要,可由诉前调解工作室统筹协调,联合各方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对于没有县一级建制的东莞、中山,除了在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外,可在纠纷较集中的人民法庭设置诉前联调工作室。

 

  “在香港、新加坡等地,都有类似的规定,在进入审理之前,必须通过律师进行调解。在具体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对愿意进行调解的当事人酌情考虑。”郑鄂向记者介绍说。

 

梁伟发表示,构建“诉前联调”新机制对广东意义重大,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搞好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举措。

 

(质疑:必须先调解再立案,这不是限制当事人诉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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