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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第七层 《红楼》脂砚

 雏菊花开22 2011-03-19


                                                             第七层 《红楼》脂砚
 
 
雪芹原书本来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见“脂批”是原书的组成部分,而非一般批语是后人所附加的、可有可无的文字。因此,脂砚斋究为何人?揣测者甚多,如胡适以为是雪芹自批,俞平伯说是雪芹的“舅舅”,后来又出现什么“叔叔”说,等等不一。
  我的拙见异于诸家,认为脂砚是一女子,实即书中湘云的“原型”。证据甚多,今只摘其一二,可窥豹斑,可发妙想。
  诗曰:
  批书莫比金圣叹,《水浒》《西厢》局外人。
  惟有脂砚与之异,批中自谓“《梦》中人”。
  局外梦中悬殊甚,胭脂研砚生异芬。
  传来声口女儿气,方悟脂砚即湘云。
  脂砚
  曹雪芹在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情形下写书,没有任何物质援助和精神慰藉,痛苦可想。但是他却有一个亲密的人,成为他的惟一的支持者。这人名氏不详,只留下一个别署,叫做“脂砚斋”。从脂砚斋这里,曹雪芹却得到了援助和慰藉。在曹雪芹当时的处境下,居然还有脂砚斋这样的人,真是难能可贵已极,使我们不能不对他发生很大的钦佩之情,我们应该向他致以崇高的敬意。
  有一种意见极力低估脂砚斋这人和他给《红楼梦》所作的批语的重要性。其主要理由大概不外乎:脂砚斋的观点并不全部高明、正确,他的批《红楼梦》,不过如金圣叹的批《水浒传》一样;凡是旧日的评点派一流的东西,笔墨游戏,糟粕居多,并没有多少价值可言。
  关于脂砚斋批书的问题,这篇文字不能详说。但有几点应当表出:第一,对于二百年前的小说批点家的观点,当然要批判抉择,正确估价,可是这和轻轻一笔抹杀不是一个意义。第二,小说评点派,其内容固然有很多应为我们扬弃的糟粕夹杂在内,但是从整个说,这实际是一种“通之于大众”的传统文艺批评欣赏的通俗形式,我们应当给它的是适当的重视,而不是一力贬弃。第三,像金圣叹之流,只是《水浒传》行世已久之后的一个读者,换一方式说,他对于小说的作者为人和创作过程来说,都是一个“不相干”的旁人,所以他的批《水浒传》就只能是这样的“范畴”之内的东西。可是脂砚斋却不能和金圣叹一概而论,因为他不但和《红楼梦》的作者是同时人,而且是关系极其密切的亲人;他不但对《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了解十分清楚,而且他本人就还是一位参与写作的助理者。第四,金圣叹是从封建的立场、观点来批点乃至窜改《水浒传》,而脂砚斋则虽然不能尽合作者的全部立场、观点,他在更多的方面却是同情作者和维护作者的意旨和主张的。——这样的一位批家,恐怕不应当毫不分辨地和金圣叹等人相提并论。应该想到,能够获得这样的批家批过的小说而且幸而流传保存下来,是无比宝贵的研究资料,这在全世界古今文学史上也是不可多得的特例。我们应当充分理会到这些意义。
  这样说一下,就可以看出脂砚斋的难能可贵处:他是曹雪芹孤独寂寞中的一个最有力的支持、鼓舞和合作者。
  他帮助曹雪芹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呢?我们现在还能看得出的,就有以下各事:
  一、他决定书名。例如他在“再评”的时候,最后决定在《红楼梦》小说的许多异名之中仍旧采用“石头记”为正式书名,并得到曹雪芹的同意,把这个原委写入卷首的“楔子”部分的正文里面。事实上,乾隆时候的最初流传的抄本《红楼梦》,都是定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
  二、他建议将小说里的某些重大情节作出删改。例如原稿第十三回原来的回目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正文写贾珍和秦氏翁媳奸通,被丫鬟撞见,秦氏自缢而死。由于脂砚斋的建议,将此事明文一概删去,改为隐笔暗写,因而此回的篇幅独较他回为少;回目也修改避讳了。
  三、他校正清抄本的文字。例如“庚辰本”第七十五回的前面,记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一行字,就是证据痕迹。
  四、他整理原稿,掌握情况,随时指出残短缺失之处,提醒作者修补。例如小说第七十五回,本以“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为下半回的主题,而写到宝玉、贾兰、贾环由贾政的命令依次作诗时,都只有引起诗句的“道是”二字,而不见诗句(有的“道是”下面空了格,表示下面将有文字);脂砚斋便于回前记下“缺中秋诗,俟雪芹”的话。
  五、这样的缺短之处,不止一例;有的直到雪芹逝世,也终未能来得及补齐,而脂砚斋代为补作了。例如上条所举中秋诗,较晚本仍无诗句,而且将“道是”等字样也删掉,连缺短的痕迹也消灭了:可见此三诗终未补作。而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回末只到惜春之谜为止,眉上朱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后面又一单页,“暂记”宝钗之谜语正文、七言律诗一首,后面批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则又可见较晚本此回回末所补的一小段,就是脂砚斋伤叹雪芹已亡而自己动手补足的。
  六、他不止代补零碎残短,还代撰整回的缺文。原来《红楼梦》底稿本久为朋友借阅,以致时有迷失,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眉批:“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都是例子。至如第六十七回,高鹗所谓各本“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者,在“庚辰本”果然也没有,其第七册自六十一回至七十回,实共八回书,而于卷首注明:“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这就是在“庚辰秋月定本”中尚很有缺少整回的地方(庚辰,乾隆二十五年,其时雪芹尚在);但到较晚本,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就都有了。就中如六十七回,研究者认为是后来伪作,所举破绽欠合之处,颇有道理。其实这种“伪作”,绝非那种不相干的后人的作伪所可比拟;从它补作的年代和质量看来,只可能出于脂砚斋之手。
  七、他掌握稿本的章回情况,建议改动设计。例如今本的第十七、十八两回,在“庚辰本”中尚连接而下,本是一大回书;脂砚斋在回前记云:“此回宜分两回方妥。”后来的本子果然就分为两回了,而且各本的分法并不全同。揣其尝试具体分断的人,也就是脂砚斋。
  八、他替书中的隐词廋语,难文僻字,都作出了注解。例如贾家四姊妹的名字“元”“迎”“探”“惜”谐隐“原应叹息”,给秦可卿送殡的六家“国公”的姓名中,隐寓十二地支,等等,不是和作者关系切近的人,便很难懂得原意。例子很多,不必备举。余如“金彝”,就注明:“,音垒,周器也。”“玻璃”,就注明:“,音海,盛酒之大器也。”例子也不一。
  九、他为此书作出“凡例”,列于卷首,并题总诗,就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那一篇七律。这使我们对曹雪芹写作的苦心密意、惨淡经营,都增加了了解。
  十、他替全书作了批语。从书一成稿,他就作批,直到雪芹亡后,每隔二三年,就温读批注一次,至少共历八九次之多。这些批语,对曹雪芹的创作心理、概括方式、艺术技巧等方面,都有所涉及。这些批语,曹雪芹和脂砚斋都不曾认为是后来无中生有的附加物,而是从一传抄行世起,就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形式而出现的。在乾隆四五十年以前,并不曾有过只有白文而无批语的本子存在过。从这一点来说,脂砚斋的批本《红楼梦》的性质,也绝不与其他小说的评本(如《三国》《西游》《水浒》等等)相同。这一层意义,似乎还没有受到普遍的充分的注意。
  以上是我们就一些痕迹线索所能看到的,此外脂砚斋还帮忙做些什么,虽不可妄测,想来尚当不止于以上十项。所以脂砚斋确是曹雪芹的一位非常重要的助手乃至合作者;《红楼梦》的撰作,内中包有他的劳动和功绩,是无有疑问的。
  曹雪芹穷愁著书,有了这样一个同道和密友、亲人,精神上的快慰和激动,是不待言了。他们俩除了原来的亲密关系,又加上了这一事业上的合作历程,于是感情更非寻常可比。雪芹一死,脂砚斋悲痛万分,屡次在批语中感伤悼念,说出:“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等话,又曾题诗,中有“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的句子。
  
所以,在介绍曹雪芹的时候,只有连带介绍脂砚斋,才是全面的。 脂砚何人
  脂砚斋的批《红楼梦》,不用说,和清初金人瑞批《水浒》、毛宗冈批《三国》、张竹坡批《金瓶梅》、陈士斌等批《西游记》这一风气是有其直接关联的;不过,脂砚斋究竟与金、毛、张、陈一流人有所不同。金、毛等人,只是普通读者,就读者的“眼界”发表意见;而脂砚斋则不然,他和小说创作过程有极密切的关系,我们大概说一下:
  一、脂砚斋不是和小说两不沾惹的人物,他的批不是小说正文以外的赘物,而是被作者本人看作为小说的一附加部分。“甲戌本”第一回说:
  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由此可见,脂砚斋与金人瑞等人不同,他是经过作者本人承认而且写入正文的批者。
  二、由上引文可见,脂砚斋决定保留或改换书名字,这是相当重要的事情。可以想像:施耐庵是决不会让金人瑞(假如二人同时的话)去决定他的小说用不用“水浒传”三字为名、或不用“水浒传”而用其他名字的。
  三、脂砚斋决定删削什么正文。如第十三回回末一批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又一条说: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可见作者创作,他却参加了决定性的意见,把十四五页长的一回书,删剩了十页。
  四、脂砚斋作全书的“凡例”,和章回前后的总评。由“甲戌本”、“庚辰本”、“戚本”三本对看,有些回前回后的总评,是三本共通的,都用墨笔,地位一致。(至于“戚本”所独有的回前回后总评,当然也不无出于脂砚之手的这一可能性。)但其中又有几条在“庚辰本”上是写作眉批的,并且有的末尾有“己卯冬夜”和“丁亥夏畸笏叟”字样的,可见这些总评,也就是脂砚的手笔。普通本子第一回开头一段: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在“甲戌本”上是回前总评,后来误入正文的,但这一大段就接联“凡例”的文字直连作一气写,口气内容都一样;又如“凡例”有云:
  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
  这都不是作者自己的语气,应该亦即脂砚斋一人手笔。
  五、脂砚斋抄录、校定文字。“甲戌本”说“脂砚斋抄阅再评”,“庚辰本”也说“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都是脂砚抄录、校定文字的说明。
  六、脂砚斋掌握全书残缺及未定情况,提示作者进行弥补或决定。“庚辰本”七十五回前曾记:“缺中秋诗,俟雪芹。”“俟雪芹”当然就是要他补起来的意思。十七回前有一条记道:“此回宜分二回方妥。”此皆脂砚参加意见的明证。
  七、脂砚斋替书中难懂的典故(如《芙蓉诔》),谐音隐义的廋语(如每一人名地名的解释),重要名物的涵义,与文字情节有关的用意和匠心,都作注释和说明。这也说明他的批不是普通读者的“眼界”和泛泛的议论,确实具有“小说正文的附加部分”的性质。
  八、脂砚斋不时表明“有深意存焉”“深意他人不解”“惟批书人知之”“只瞒不过批书者”“又要瞒过看官”这一类的意思,而其所谓别人不懂的、被瞒的含意何在,又不明说,这说明只有他和作者自己明白其中的原故。又根据最后一例看,他是批者,也称读者为“看官”,显见他不是以读者自居,而是与作者站在一起、面向“看官”讲话的。
  由以上八条,大致可见脂砚斋的身份;他在追悼曹雪芹的一条批里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付(即副字俗体,批中例甚多;原误抄作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由这种口气看,也足见脂砚斋是隐然以部分作者自居,而往往与作者并列的。我们如果说《红楼梦》的创作事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脂砚斋的劳动,这话也许不为过分。
  那么,这位重要的脂砚斋是谁呢?为了帮助我们研究《红楼梦》,不能不对他加以注意。我们也尝试摸索一下。
  刘铨福跋“甲戌本”,曾说过:
  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
  他注意脂砚其人,不过一切都是想当然而云然,他也无法知道脂砚是什么人。脂砚与雪芹的关系,那般密切,又岂止“同时人”而已呢?最早提到脂砚斋的,还要算思元斋(裕瑞,著《枣窗闲笔》)。他说:
  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生得不晚,可是《枣窗闲笔》是部很晚的书,作年虽不可考,但书内评及七种续《红楼梦》和《镜花缘》,可知已是嘉道年代的东西,离雪芹生时却很远了。作者论高本后四十回之为续书,推崇雪芹原作,斥高氏续貂以及后来“续梦”之流的恶劣,极为淋漓透彻,眼光犀利,实是《红楼梦》考证辨诬之第一人。但可惜他提到关于雪芹家事的掌故,不免望风捕影,不尽靠得住!单就此处所引数语而言,其中即有错误。脂砚斋本是恢复“石头记”一名的人,他却说是由脂砚而易名《红楼梦》,其谬可知。他说曾见抄本带脂砚斋的批,这该不假,但他只知“卷额”眉批是“脂批”,而不知道句下双行夹注批更是“脂批”。他说脂砚是雪芹的叔叔,其立说之因,大约在于他所说的:
  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才说脂砚也是雪芹的叔辈。他这个“闻”本身也不过是“自传说”的一种变相(可称之为“叔传说”),小小转换,本质无殊,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是“其叔”也不过是附会之谈。
  其次,便是胡适的“考证”。他据了“甲戌本”上的“脂批”,看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因说:“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及至他看到了“庚辰本”的“脂批”以后,乃又说:
  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可是我们拿三个真本的“脂批”对勘,便知道满不是那么回事。最有力的证据是上面才引过的“甲戌本”上第一回的一条眉批,是“甲午八月”的“泪笔”,前面提到雪芹已逝,后来又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何—即副)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这明明是脂砚的话,他指明“一芹一脂”,又说“余二人”,这个余二人,也就是一芹一脂,芹已死,脂在悼亡伤逝而已。怎么还能说脂即芹呢?
  因为这一个批里语气的非比寻常,加上上面八条所列的情形,不能不叫我们疑心:脂砚既然绝不会就是雪芹,则应为何等样人,才能与雪芹有了这样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微妙的关系?难道胡适第一次所猜的堂兄弟,倒猜中了么?我们可以也按照那种“理路”和办法去找这个假想可能的堂兄弟。此人凤姐点戏,他曾执笔;又如第三十八回作《菊花诗·螃蟹咏》,湘云请客时,宝玉特要合欢花浸的酒。此处“庚辰本”双行夹注云:
  伤哉!作者犹记矮(音拗,大头深目之貌,此处当指船头或房室形状)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可见他也参与此事。又如第六十三回宝玉作寿夜宴,芳官满口嚷热,一双行批云:
  余亦此时太热了,恨不得一冷。既冷时思此热,果然一梦矣。
  此明系用冷热字双关今昔盛衰;则此人亦曾在此会中了。但这几回书里,全是女眷大聚会,实在找不出一个“堂兄弟”来。假使真有这么一个堂兄弟,纵然他能参与特别的宴会,可是宝玉的私生活,总不会是在一起共度而知其委曲的了,然而第十九回中一眉批说:
  轩(指绛芸轩)中隐事也。
  第二十回一行间批:
  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
  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就了湘云洗脸水只洗两把,旁批云:
  在怡红何其费(原误废)事多多?
  及后与袭人二人因此吵嘴又复好如初时亦有一旁批:
  结得一星渣汁全无,且合怡红常事。
  第二十四回也有眉上行间各一批:
  四字渐露大丫头素日,怡红细事也。
  怡红细事俱用带笔白描,是大章法也。——丁亥夏,畸笏叟。
  试想若是堂兄弟,岂能知道“怡红院”里女儿的“细事”呢?综合以上,得出一个解释:只有此人如果是一个女性,一切才能讲得通。于是我便寻找还有无更像女子口气的批。在第二十六回,果然有一条旁批说: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请注意这条批的重要性:一、明言与钗、颦等相比,断乎非女性不合;我们可以设疑:末尾既说明“一笑”,分明是开玩笑的注脚,何得固执?可是,如果是“堂兄弟”或是什么“很亲的”男性“族人”,竟会以爱人、妻子的关系相比,而且自居女性,这样的“玩笑”,倒是不算不稀奇的事。二、且亦可知其人似即与钗、颦同等地位,而非次要的人物。又如同回,宝玉忘情而说出“多情小姐同鸳帐”,黛玉登时撂下脸来,旁批云:
  我也要恼。
  凡此等处,如果不是与世俗恶劣贫嘴贱舌的批同流,那他原意就该是说:“我若彼时听见这样非礼的话,也一定得恼。”那也就又是个女子声口。
  像女子口气的,也不止这一种玩笑式的批,十分严肃的语气更多,再举数例如下:
  一、“甲戌本”第一回回前引语云: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提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
  此似即作者对一女子所言,而女子记之的口气,随后即有标题诗云: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则“红袖”可以即是该女子。
  二、“戚本”第六回前题诗云:
  风流真假一般看,借贷亲疏触眼酸。总是幻情无了处,银灯挑尽泪漫漫。
  曰“银灯”挑尽,照常例,该是女子声口。
  三、“甲戌本”第五回写到“何故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眉批云:
  奇笔摅奇文。作书者视女儿珍贵之至。不知今时女儿可知?余为作者痴心一哭——又为近之自弃自败之女儿一恨!
  又“幽微灵秀地”联文之下,即批:
  女儿之心,女儿之境。
  我觉得这显然都是女性感触会心之语。此类尚有,不再备列。
  四、“甲戌本”第二十六回写到黛玉“越想越伤感,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荫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旁批:
  可怜杀!可疼杀!——余亦泪下。
  第二十七回《葬花吟》上眉批云:
  余读《葬花吟》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
  凡此,都分明是女性体会女性的感情,不然便很可怪了。
  “甲戌本”在第二回里有一旁批:
  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
  是此人并不在宁荣之数,我想也许《石头记》里根本没有运用这个艺术原型?但至四十八回一双行夹批分明说:
  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脂砚斋。

 

 她已明说了自己不但是梦中人(即书中人,梦字承上文书名,乃双关语),而且也好像是特为了作此梦中人而作此一大梦——经此盛衰者。则此人明明又系书中一主要角色,尚有何疑?翻复思绎:与宝玉最好,是书中主角之一而又非荣宁本姓的女子有三:即钗、黛和史湘云。按雪芹原书,黛早逝,钗虽嫁了宝玉也未白头偕老,且她们二人的家庭背景和宝玉家迥不相似。惟有湘云家世几乎和贾家完全无异,而独她未早死,且按以上三次宴会而言,湘云又恰巧都在,并无一次不合。因此我疑心这位脂砚,莫非即是书中之湘云的艺术原型吧?于是我又按了这个猜想去检寻“脂批”。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弄宝玉,一双行夹批云:
  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
  而后宝玉病好,王夫人等如得珍宝,又有一旁批云:
  昊天罔极之恩,如何得报?哭煞幼而丧父母者!
  又第三十三回一双行夹批云:
  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
  钗丧父而黛丧母,自幼兼丧父母而作孤儿的,只有湘云。我又翻回来找第五回的册子与曲文,在第六支曲子《乐中悲》内,一上来便说:“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此处一旁批云:
  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
  这支曲子末云“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正是湘云的事迹,于此恰有个“过来人”批评曲文辞意真切,竟欲失声,可说相合得很。①
  第七十三回写媳妇们向邢夫人唆说探春,双行批云:
  杀、杀、杀!此辈耑生离异。余因实受其蛊。今读此文,直欲拔剑劈纸!
  这里是说奴才们,“受蛊”云者,即因受其挑拨而遭到虐待之谓。注意邢夫人于探春乃是大娘。若是钗、黛,家里并无婶子大娘辈,绝谈不到受蛊一事。惟独湘云乃是无有父母跟随婶子大娘度日,而且书中明示其受叔婶等委屈的。
  第三十八回贾母因到藉香榭,而提起当年小时在娘家的旧事,曾在枕霞阁与众姊妹玩耍,失脚落水。此处双行夹批云:
  看他忽用贾母数(“戚本”无数字)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戚本”至此止)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原误去,出字误作去字,不止一处)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原误定,行草写讹)不又添一部新书?
  枕霞阁原是贾母娘家的旧事,也就是湘云家里的旧事。试问若不是“贾母”自家的人,谁有资格配补这部新书呢?
  若承认这一点,然后有许多批语,以前不太注意的,便发生新的意义。例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时,才一提到“金陵世勋史侯家”,便批:
  因湘云故及之。
  又提代善早世,太夫人尚在,便又批:
  记真: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
  第十三回中一提“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便批:
  史小姐湘云消息也。
  似皆批者特为珍重之意,未出场时,先自标举。又如,在“南京本”第二十回“一语未了,人报史大姑娘来了”句侧独有原笔所加的很大的字旁圈。这现象极为特别,也应有其含意。似乎可以合看。第二十六回写黛玉叫门,偏遇晴雯赌气,黛玉因又高声说明是“我”,旁有批云:
  想黛玉高声,亦不过你我平常说话一样耳。况晴雯素昔浮躁多气之人,如何辨得出?此刻须批书人唱大江东的喉咙,嚷着:“是我林黛玉叫门!”方可。
  若在俗本上恶劣批语之流,这又是耍贫嘴,十分可厌。既知“脂批”的特殊性质之后,便可以先不管它厌不厌,另换副眼光去玩味它,发现它的意义。这里又拿黛玉相比,明为同属女流之辈,声音大小方能比较;后文说高唱大嚷,正复是个声高口快的爽壮女子的语气。我们一想湘云是怎么一个喜高谈大论、“光风霁月”般的豪气女郎时,便觉得这条批语正合他的手笔了。
  脂砚果真是湘云么?我们可以岔开话头,温一温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辨》,他在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一章里先节引上海晶报所载《臞臞笔记》里的《红楼佚话》: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已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为婚。
  可喜这一条“某笔记”,已被蒋瑞藻收在《小说考证》里(卷七页八十九),原是《续阅微草堂笔记》,原文云:
  《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吾辈尤喜阅之。然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原作论)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为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原作臧)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叚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按:俞书引文有数字出入,兹据《小说考证》第四版本)。
  这条记载十分重要。“白首双星”的回目,历来无人懂,在此则获得了解释。现在值得考虑的问题有二:这个传说是否靠得住?假使靠得住,有此本存在过,则究竟是雪芹的真本,还是他人续本?关于第一个问题,在《梦辨》本书里就还有证据:
  这某补本的存在,除掉《红楼佚话》、《小说考证》所引外,还有一证,颉刚说:“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见一部下俗不堪的《红楼续梦》一类的书,起头便是湘云乞丐。可见介泉所见一本,便是接某补本而作的。”
  这已非偶合。其次,他举出姓戴的传述人,和庋藏人姓吴的某巡抚(我起初以为此人即吴达善,兼署过湖南、甘肃巡抚,满洲正红旗人,字雨民,润生可能是号;而且旗人可能与曹家有些关系。但他卒于乾隆三十六年,纪昀作笔记小说是五十四年以后的事,吴数任总督,不应还呼作“中丞”,所以不合。此后则有吴应棻、吴绍诗、吴士功等巡抚,亦皆嫌早。惟有乾隆四十年任的吴虎炳〔江苏山阴人〕和四十九年任的吴垣正〔广西通志作吴恒,山东海丰人〕两个广西巡抚,比较相合),有本有据,不像是造谣,想他也还不至于这样无聊。在今日看来,一个高鹗,在雪芹死后才二十几年,居然续了几十回书,居然能保持悲剧收局,打破历来团圆窠臼,已经是老鸦窝里出凤凰了。若说在高之前,竟然早已有一个续书的,而且也居然具此卓见,结成更惨败彻底的悲剧场面,这事纵非绝对的不可能,但其难以令人想像也就显然了。因为《笔记》所叙并不甚详,要想从“脂批”里去找事迹来对勘这个真本之真,本不容易,原因是“脂批”本意不在于预示所有的后来情事,我们现在借以得知的零星片段,不过偶因必要而涉及,流露可窥罢了。因此我们也不能要求“脂批”内必该亦有湘云乞丐、宝玉击柝和重圆的提示。但,“转眼乞丐人皆谤”是《好了歌》注解里的话,人人知道。还有,“戚本”第十九回夹批有宝玉后来“寒冬噎酸,雪夜围破毡”的事,这与“沦为击柝”和“乞丐”不就很像了么?再加上前八十回内“白首双星”的回目,蛛丝马迹,不可谓无踪迹可寻。在没有硬证据反证这个“真本”是非真以前,我宁倾向相信它是真书这一面,至少也是接近雪芹原书情节的一部后补书。总之,湘云历经坎坷后来终与宝玉成婚,流传甚久,非出无因。拿来与上面的推测对看,便觉大有意思了。
 
我且再引一下“甲戌本”的“脂批”,以作寻味之资。第一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诗上有眉批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又初提还泪一事时,也有眉批云: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泪债偿干,乃是宝、黛二人的关系,他人如何敢来比拟?惟有夫妇,或可亦有此情意,故云雪芹泪尽,她泪亦待尽。试问一般亲戚“族人”“堂兄弟”,谁能说那种泪尽还债的话?而且“芹”之称呼,单字成文,若非至近最亲,又谁能用这样亲昵的称呼法?不是妻子与丈夫的关系是什么呢?于此,倘再重读“甲午泪笔”一条,“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的话,更觉词意口吻,俱非泛泛了。
  第三回有“色如春晓之花”一句,下面夹批云:
  “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
  这是脂砚痛哭雪芹之第三例。假使二人关系不极密切,当不至此。在第二十四回写芸儿和他舅舅说:“还亏是我呢!——要是别的,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来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此处旁批云:
  余二人亦不曾有是气?(标点从吴恩裕先生说,定为反问对证语气)
  此批之重要,应分两方面说:第一,脂砚一人说话,而此处又提“余二人”,与前如出一辙,其中又包括了作书的雪芹,乃是夫妻的自称;第二,雪芹脂砚夫妇,后来落拓,傲骨嶒,颇有感于世情冷暖,这一点在“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一回的标题诗和“脂批”里可以得到很多参证。①
  其实,此人既称脂砚斋,当然是“用胭脂研汁写字”的意思,单看此一斋名取义,已不难明白:以胭脂而和之于笔砚,分明是个女子的别号,这个可谓自然之极,合理之极。回头再看看胡适的说法“脂砚就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不但说“脂砚”即为“爱吃胭脂”,觉得有些滑稽,即说砚台便是那块顽石,也极牵强。假使雪芹会给自己起上这么一个意义的斋名,那他也很够使人肉麻的了!
  ①第六回写刘姥姥求告,标题诗云:“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王夫人说:“他们今儿既来了,瞧瞧我们,是他的好意思,也不可简慢了他。”“甲戌本”旁批:“穷亲戚来看是好意思,余又自石头记中见了;叹叹!”又旁批:“王夫人数语令余几□哭出!”后凤姐说:“太太渐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也是有的。”旁批:“点不待上门就该有照应数语,此亦于《石头记》再见话头。”后云:“怎好叫你空回去。”旁批:“也是《石头记》再见了,叹叹!”下文写刘姥姥心情,两批:“可怜可叹!”皆非无的放矢语可知。敦诚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说得尤为明白。
  我读“脂批”
  我读“脂批”,当下悟得是一女流声口,其有一二处不似处,则旧批混入,或脂砚明言之“诸公”之批而未忍全弃者,安得以此而疑其非女而是男哉。人贵能有识,尤贵能相赏——庄子谓九方皋相马,在牝牡骊黄之外;我则曰:既云“之外”,正见其本来不同一也。九方皋不论骊黄,可也;若乃不辨牝牡,则龙驹凤雏,由何而生?雪芹之书,先言“红妆”“绛袖”,岂其“脂粉英雄”可以以“须眉浊物”代之乎?论事宜通达情理,实事求是;何必弄左性,强作梗,而致一无是处乎?
  脂砚称“石兄”,唤“玉兄”。石兄,作者也。玉兄,怡红也。有别乎?若有别,何以皆“兄”之而无分?况书已明言玉即石化。何所别?何必别?脂砚声口,亲切如闻。
  我读“脂批”,被她感动——感动的是:她时时处处,如彼其关切玉兄,如彼其体贴玉兄,如彼其爱护玉兄——为之辨,为之解,为之筹,为之计,为之代言,为之调停……其无微不至,全是肺腑真情一片,略无渣滓。嗟嗟!人间哪得有此闺中知己,有此护法,有此大慈大悲菩萨,有此至仁至义侠士?雪芹有此,复何恨之有。
  惟其脂砚是湘云,故一切合符对榫。比如设想:批书的是黛玉,夫黛玉有此等意气豪迈、声口爽朗的“表现”否?人各不同,混淆是糊涂人的事,于芹、脂何涉?
  脂砚对雪芹的情,方是以身心以之,性命以之,无保留,无吝惜——亦无犹豫迟疑,只因她最理解玉兄,无所用其盘算思量也。
  呜呼,雪芹不朽,脂砚永存。同其伟大,岂虚夸可得而侥幸者哉。
  读芹书而不知读“脂批”,其人永世与《红楼》无缘,亦与中华文化艺术无多会心可表,盖既昧于文,又钝于情,何必强作他她二人的焚琴(芹)煮鹤(湘)者,荼毒中华仅剩的一部精华,一部可读六经的“第七经”乎!
  诗曰:
  我读脂批可忘餐,是中百味富波澜。
  真情至性兼奇语,心轩红妆李易安。 脂砚斋与《红楼梦》
  传世《石头记》旧抄,“甲戌本”卷首曾言“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之语,其书已正式题名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脂砚多次重读重评,逐次书写在原先旧本书上,而带有纪年署名之批,皆在眉上。乾隆己卯年又有一部《石头记》清抄本继前“甲戌本”竣工,回数较前更多了一些。尤为重要者,自甲戌即书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至本年始有纪年己卯而署名脂砚的朱批,存于册内。
  脂砚读《石头记》,与吾人今日有异有同:有“异”者,与作者同时同历过书中情事,也深知雪芹独特文心笔致,别有赏会,不同泛泛一般;而“同”者则是任其知彼,也难一读全解,也还是读一遍有一遍的新体会。再者,初评时显然手中只有前半部分书文,并非已览全豹,成竹在胸。此也可证雪芹的书不是那么十分易读易晓的浅薄俗作,必须反复寻绎玩味,方可渐入其所设的佳境。
  第六回标题诗一首,写道是:“风流真假一般看,借贷亲疏触眼酸。总是幻情无了处,银灯挑尽泪漫漫。”
  这恐怕也正是独夜批书时的情景。但是,曰银灯挑尽,泪墨交流,这是何等身份之人的口吻?很显然,此是一位女子的声口。
  然则脂砚莫非是一女流吗?这事不假,藏脂砚,用脂砚,号脂砚的,本来就是闺阁词义,无待多考。脂砚其人,隐名讳姓,不欲以真情面世,她为协助雪芹抄整书文,批点胜义,常常是独自一人,冬宵夜作,一盏银灯,伴之流泪。她不但极赏雪芹之文,而且极惜雪芹之人。她面对着雪芹的书稿,一种深怜至惜、爱慕护持的至情,即如是寥寥数语之间流露抒发,阅之令人感动至深,这真不是随常可见的一般世俗文字,也不同于“评点派”的旧套陈言,而且这位批家的女性情态的特色,也入目如绘其形,如闻其泣。脂砚有深情,有豪气,文字不甚考究,一味信手率性而言,赏会雪芹的文心才气,抉发书稿的密意真情,时有警策之语,骇俗之义。她是雪芹的闺阁知音,迥异于须眉诗酒之俦,世路尘缘之客。她与雪芹另是一种至亲至密的因缘关系。
  当她批阅到雪芹写出“还泪”一段话题时,便于书眉上写道:“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当她批阅至第三回宝玉“摔玉”时,便又提笔写道:“我也心疼,岂独颦颦。”“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遇知己替他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试看她对作者雪芹的感情,是何等的深切真挚。她对雪芹怀着一腔感激之忱,而且,此情此意,复不欲人知人见,因而只能“背人一哭”,则其心情处境又是何等的不同于一般身份——无论是一般读者还是友好,都不会与此相同相类。
  此批书人脂砚,口称书中人为宝玉知己,实则她本人方是雪芹的真知己。雪芹在千苦万难中能坚持将《石头记》写下去,大约只有她一人是他的精神支撑者与工作协助者。到了后来,雪芹甚至已将开始著书的主题对象逐渐改变,成为此书不但为了别人,就是为了脂砚对书的真情,也要写完——说后半部书乃是为脂砚而写,也无不可,或更符合实际。当雪芹不在家时,脂砚便于冬夜为之整抄,为之编次,为之核对,为之批注。雪芹是个狂放不羁之才士,下笔如神,草书难认,加以干扰阻断,其书稿之凌乱残损,种种不清不齐之处,全赖她一手细为爬梳调理,其零碎的缺字断句而关系不甚重大的,甚至要她随手补缀,不敢妄补的,注明“俟雪芹”。全书最后定名为《石头记》,也出自她主张,此非小事。而且问世时又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则益见此位女批家对整个创作完成的贡献是如何大了。
  作者的知己,书稿的功臣,小说评点史上的大手笔,中国妇女文学家的豪杰英才——佚名失姓的脂砚,信乎应与雪芹携手同行而焕映千秋,其意义将随历史演进而日益光显。
  诗曰:
  笔下呼兄声若闻,
  一年知己总关君。
  砚脂入砚留芳渍,
  研泪成朱谢雪芹。
  脂砚实为一位女子,应即书中史湘云之“原型”。“湘云”乃李煦、李鼎家遭祸后经历了难言的折磨屈辱,暗助雪芹著书。她身属“贱籍”,为世路所鄙视,孀居后与雪芹的旧缘不解,相互遥通声息或形迹往来,也大遭俗论的嘲骂(如“淫奔”等等之言)。最后芹、脂不顾非议,结为夫妇,隐迹山村,相依为命,以至于生离之后又逢死别。脂砚于批语中曾因英莲的命运而感叹“生不逢时,遇又非偶”,八个字道尽了她自己的身世。
  脂砚己卯批书时,雪芹何在?是与脂砚挑灯对坐?抑或不在一处,作者稿出抄齐,而批者别在他处为之评注?在《石头记》写到省亲建园之前夕,借赵嬷嬷之口提起当日“太祖皇帝仿舜巡”时说出一番大道理:谁也没那财力,“银子成了土泥”,无非耗费官帑,去“买那虚热闹”!脂砚在第十六回“甲戌本”回前总评写道:“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昔)感今!”此正因脂砚批书时又见“今上”南巡而追溯昔时之“感”中种下“罪”由祸根的深心痛语。冬夜寒宵,挑灯濡墨,面对雪芹之书文,忽涕忽笑,感慨不胜,朱墨齐下——此正雪芹已离京师南游,而脂砚孤守索居、深念作者,遂以笔代语,既是与读者对话,又似与作者共识之真情,纸上可寻。
  诗曰:
  南游踪迹事如何?
  挑尽银灯感喟多。
  脂墨亦如真血泪,
  锦心绣口共研磨。
  在雪芹已佚原稿中,结尾是宝玉、湘云经历难言的苦难,至沦为乞丐——湘云也做过女奴佣妇,最后终得重逢,结为劫后夫妻。
  此殆即现实中雪芹与脂砚的悲欢离合的一种艺术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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