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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道家法家教育思想

 山爷wzs0718 2011-03-22
 
                                                              墨家道家法家教育思想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理论研究”论坛    点击数: 1188    更新时间:2007-6-25

一、墨家教育思想

(一)墨家概况

    墨家的创始人是墨子 ,名翟,生卒年不可确考,活动于春秋与战国之际。墨子出身微贱,精于工技,曾经“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 ,后创立墨家学派。他一生的活动主要是“上说下教”,门下弟子众多,声势很大。儒、墨两家并称为“显学” 。

    墨家私学是一个组织严格、纪律性极强的宗派集团。其领袖称为“巨子”,墨子是第一代巨子 。巨子是精通墨家之义的圣贤,而且还是墨家之法的执行者。巨子以自己的品格、道德力量和领袖地位对墨家弟子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墨家弟子对巨子都绝对服从,并为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墨家以求天下之利为核心内容的教义,使得墨家成员有着一种共同的信仰和执着追求的精神境界,规范着墨家弟子的思想与行为。严格的自我磨炼,又使墨家弟子不仅具有为墨家教义忘我牺牲的品格力量,而且具有相当团结的集体凝聚力。

    《墨子》一书共53篇,出于墨子及墨家后学之手,是研究墨家教育思想的主要材料。

(二)论教育作用

    墨家的社会政治理想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行教育,主张通过“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 ,建设一个民众平等、互助的“兼爱”社会。在他看来“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义,而教天下以义者,功亦多” 。因此,可以通过教育使天下人“知义”,从而实现社会的完善。这就是教育的社会作用。

    墨子阐述了环境和教育对人性形成的影响,他以染丝为例,“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来说明“士亦有染”,所以“染不可不慎也” 。这就是著名的“染丝说”,在他看来,先天的人性不过如待染的素丝,有什么样的环境与教育,就能造就什么样的人。

(三)论教育目的与内容

    墨子主张教育要培养“兼士” ,作为兼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 ,即道德的要求、思维论辩的要求和知识技能的要求。墨家讲的德行的基本要求就是“兼爱”。即能够毫无区别地爱一切人;知识技能要求是为了使兼士们有兴利除害的实际能力;思维论辩要求是为了“上说下教”,去向社会推行其“兼爱”主张。

    在教育内容上,以“兼爱”为核心的道德教育要求“兼士”必须奉行墨家最高的道德标准——义,其宗旨在于造福全社会。墨家重视论辩能力的训练,以便更有效地进行游说,推行自己的社会政治主张。墨子对论辩术有深入探讨,提出“察类明故”的原则,强调运用类比,论据要有说服力,是中国古代逻辑理论的开拓者。墨子还提出了判断言谈是否正确的三条标准,即著名的“三表法”:“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 墨子通过对大量实际问题的论证,提炼出了各种思维的逻辑方法,同时又将这些逻辑方法应用于各种实际问题的分析、论证、推理。墨家还注意对自然科学、生产技能、军事知识等技能的训练。

(四) 论主动施教

    墨子不赞成儒家“叩则鸣,不叩则不鸣” 的被动施教的态度,主张“虽不叩必鸣者也” 的“强说人”精神,认为“不强说人,人莫之知”。对不来求教者要主动施教,这叫“行说人”,他说:“行说人者,其劝善亦多,何故不行说人也?” 他强调主动施教是出自功利效益的考虑。

(五)论强力而行

    墨子特别强调道德行为的锻炼。他说:“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 ,他要求学生树立“强力而行”的刻苦磨炼精神。他非常重视意志的锻炼,认为“志不强者智不达”,意志不仅是重要的道德品质,而且对知识才能有直接影响,没有在艰苦实践中磨炼出来的意志,就谈不上人的智能。

    墨家教育思想具有自身特色,其中也包含着不少合理主张,尤其可贵的是其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技巧的专门教育,在中国教育史上首先提出并实行的,这就使得墨子教育思想成为中国教育史上一份独特的、很有价值的遗产。

二、道家教育思想

(一)道家概况

    道家创于春秋末的老子 ,生平事迹不详,是个云游四方的隐士 。现今流传的《老子》 一书共81章,保存着老子的一些思想,为研究老子教育思想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道家的兴盛是在战国时期,战国道家分为两派,一是稷下黄老学派 ,这一派不墨守老子的理论,而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兼采各家之长,有选择地吸收法、儒、墨、阴阳、名家的一些思想因素,从而能够成为社会政治活动的一种指导思想。另一派则以庄子 为代表,承袭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并将其演变为一种出世主义的思想,庄子崇尚自然,追求个人精神的解脱,在教育上主张培养“真人”、“至人”,即一种无己、无功、无名、无情的完全自由的人物,但他的思想代表了一种自由主义的思潮,对后世的知识分子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现今流传的《庄子》 一书分内、外、杂三篇,有较高的文学价值,也为研究庄子教育思想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二)主张“绝学”和“愚民”

    道家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它永远不变地存在着,不停地在天地万物中间运行着。这体现在教育目的上,就是要求人们把“道”当作认识、追求、实现的总目标,一切教育思想和活动都围绕着“道”而展开。老子论述了“道”的本质特征:“道恒无为,而无不为。” “道”不依赖人们的主观意识,有自身运作规律,所以称“自然无为”。“无为”的反面是“人为”,而儒家的教育是最主要的“人为”活动。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智能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贞臣。” 就是说,儒家的仁义孝慈贞的教育都是人为的,不符合人类的本性。在道家看来,儒家所倡导的教育是破坏自然、违背人性的活动。

    老子主张“复归于朴”、“复归于婴儿”,希望回归原始淳朴的状态,就像婴儿时代一样。而学习恰恰与老子的主张背道而驰。他说“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 这样就将“学”与“道”对立起来,为学的趋势总是逐步增加、积累,而为道的趋势则是逐步减少、削除,削减得越彻底,就越贴近自然。因此,他提出“绝学 无忧” 的著名命题。这样,一切道德、智慧、文化、学术就都被否定了。

    与“绝学”对应的社会政策就是“愚民”。老子认为,人民之所以难于统治,就是因为他们“智多”,故他公开主张“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政策。愚民的措施就是不让民众接触到学术知识,甚至那些可能引起人们向往、追求的种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根本就不应让民众见到,这就“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如果天天都封闭在原始的生活环境中,他也就产生不出什么想头了。

    道家否定学习知识的作用,实际上是持(传统)教育有害论,这是极端的、片面的。既然社会已不可能回归到道家理想中的原始自然状态,那么道家的教育观只能是一种愤世疾俗的高论而已。至于道家的愚民政策,倒是很受某些专制统治者所欣赏。

(三)教循自然

    道家并非根本不要教育,而是提倡与传统教育不同的特色教育。老子主张“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为教”,反对过多的人为说教、干预、引导。最好是一切顺应自然,就像流水一样,“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这含着尊重人的自然发展的意义,在教育态度和方式上,它体现了潜移默化的哲理。庄子也主张教循自然。他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 意思是说,人的聪明才智是与生俱来的,人所要做的不是增长知识,而是以自己智力所能理解的来保持其智力所不能理解的,即不强求知识,一切应顺其自然。他主张让人们归朴返真,回到自然状态中去。庄子这一思想,反对束缚人性,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总之,道家认为“道法自然”,主张培养能体会自然之道的圣人,对于孔子提出的仁义道德持否定态度。道家轻视知识,主张以自然之道即“天道”为教育内容,要求人们完全听凭自然,对于传统文化也持反对态度,强调“绝学无忧”。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教育的作用,对后世教育的发展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三、法家教育思想

(一)法家概况

    法家是一个以论述社会政治观点为主的学派,在学术渊源上与儒家有关,早期法家代表李悝 、吴起 就是孔子弟子子夏的学生。到李悝的学生商鞅 时,法家与儒家开始趋于对立。商鞅辅佐秦孝公实施变法,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其变法的指导思想就是法家理论,商鞅有《商君书》 存世。战国末法家的杰出代表李斯、韩非 都是荀子的学生,又和儒家彻底决裂。韩非可称战国法家的集大成者,著有《孤愤》、《五蠹》、《内外储》、《说难》、《显学》等,使法家学说系统化。李斯则是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实施法家政策的倡导者。

(二)否定传统教育的作用

    商鞅是站在统治者立场上,不重视教育,而主张“制民”,他说:“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 认为只有封建国家颁布的政策法令,才是赖以治国的根本。韩非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好利避害的。但荀子认为教育可以化性,而韩非对此也表示怀疑。他说:“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将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 他认为父母的管束,社会舆论的压力,包括教师的教诲,效力都是有限的,只有刑法具有最大的约束力,可以使人畏惧,而不敢作恶。韩非所说的那种人的确有,但毕竟只是少数顽劣分子,而且发展到这个地步,恐怕也有教育不到位的责任。由此以偏概全,得出教育无用的结论,则是错误的。

(三)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与道家一样,法家也并非完全不要教育,只是一味提倡法治教育而已。商鞅要求“更礼以教百姓”、“燔 诗书而明法令”,以官吏“为天下师”,“学读法令” 。他主张以法家思想作为“壹教”,以适应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统一的政治需要,韩非发展了这种思想,明确提出:“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在韩非的思想中,除法教外,不要其它教育,除执掌法规的官吏以外,不要其它教师。法治教育固然必要,但教育绝不仅限于法教,教师绝不仅限于官吏,只讲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结果是以法代教,以吏代师,从而取消了普通教育。

    法家的主张迎合专制统治的需要,重实力,讲实效的风格有可取之处。但法家一味推崇强权和暴力,蔑视文化教育和社会道德的作用,不仅会摧残思想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封建统治最终也是不利的,这已被后来秦王朝覆灭的历史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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