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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卦。 天水讼(讼卦)慎争戒讼。

 风雨闲客 2011-04-04
讼卦是《易经》六十四卦之第六卦。 天水讼(讼卦)慎争戒讼。象曰:心中有事事难做,恰是二人争路走,雨下俱是要占先,谁肯让谁走一步。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彼此反对,定生争讼。争讼非善事,务必慎重戒惧。
《讼》卦为《周易》第六卦。但若除掉《》《》总论这两部分外,实际上,它应算作正文的第四卦。也即上承《》、《》、《》卦而来,下为直奔《》卦而去。如果说,
  

  

《屯》、《蒙》、《需》卦是在陈述尚处于起始的浑蒙状态的话,而《讼》卦则来了一个突变,它在为国家政权起始的学说在制造说辞,它为下一卦的兵革大起的《师》卦,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为下一卦的“开国”和为组建国家赖依生存的军队的《师》卦起了一个基石与前奏作用。

编辑本段历史渊源

  但历来易学界皆将《讼》卦注释为打官司的卦,这不仅只是为了迎合占卜,而且也可见历来易学界对《周易》理解的浅薄和无知,也可足见其思想的庸俗与低下。
  《讼》卦中有很多有见地的东西,这就是《讼》卦中说的,在此种时刻,虽然“不利涉大川”,但却“利见大人”;此时虽然有“贞厉”的一面,但却有它“元吉”
  

的一面。也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此时“或从王事”,则是 “无成”,此时最好是“归而逋”,到“邑人三百户”中去“食旧德”。当然这自然不是就此罢休,而是“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的奋发图强以图再起。
  这就是《讼》卦中所要陈述的东西。
  不过此一卦可能有很强记实成份,卦辞中的“有孚窒,惕”,这可能与姬周王朝当时受邻国侵扰与压制有关,也即与西方鬼方的侵扰与邻国和殷商王朝的压制有关,《周易》的作者很可能把这些环境实际运用到此一卦中。

编辑本段卦意

  第6卦天水讼(讼卦)慎争戒讼
  中下卦
  象曰:心中有事事难做,恰是二人争路走,雨下俱是要占先,谁肯让谁走一步。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彼此反对,定生争讼。争讼非善事,务必慎重戒惧。
  事业:起初顺利,有利可图,继而受挫,务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执已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与其这样,不如退而让人,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陷入争讼,即使获胜,最后还得失去,得不偿失。
  经商:和气生财,吃亏是福。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商业谈判坚持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冲突。这样,会有好结果。
  求名:不利。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应坚守纯正,隐忍自励,自强自勉,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及早渡过难关。
  外出:途中多有变故,宜改日出行。
  婚恋:虽不尽人意,倒也般配,彼此理解,未尝不可。双方应以温和的方式处理生活。
  决策:争强好胜,不安于现状,为改变命运和超越他人而奋斗。头脑聪颖,反应敏捷,有贵人相助。但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容易露出锋芒,得罪他人,带来诉讼之灾。宜承认现实,顺其自然,知足,适可而止。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可功成名就。

编辑本段坎下乾上

  讼①:有孚窒②,惕③。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④,小有言⑤,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⑥;其邑人三百户⑦,无眚⑧。
  六三,食旧德⑨,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⑩;渝⑾,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⑿。
  上九,或锡⒀之鞶带⒁,终朝三褫⒂之。

编辑本段注释

  ①讼:六十四卦卦名之一。乃论述国与国争讼之卦。
  ②窒(zhi至):阻塞。
  ③惕:警惕戒备。
  ④不永所事:不会永远处于原来所事的平安状态。
  ⑤小有言:因利害而发生争执,遭到别国责难。
  ⑥逋(bu):逃。
  ⑦其邑人三百户:藏匿到三百户人家的小邑国中。
  ⑧眚(sheng省):灾祸。
  ⑨食归德:指享受祖辈或自己原来的基业。
  ⑩复即命:“复”,恢复。“命”,有命运的含义。“复即命”,恢复到原来的命运状态。
  ⑾渝:改变。
  ⑿元吉:大吉。
  ⒀锡(xī):锡与裼字同音,此处当裼字之误。乃皮衣上加罩衣之义,可引伸为穿戴。
  ⒁鞶(pan盘)带:命服之饰,有皮束的华贵服妆。
  ⒂褫(chi齿):不能与当褫夺与褫剥讲,此处为脱的意思。

编辑本段全卦内容

  此卦由水下天上组成。
  卦辞的“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前一句是说作为争讼之卦,乃是因为诚实信用受到阻塞,亦即受到来自某国的压抑而起,对此当要引起警惕戒备。第二句是说,作为争讼一事,中间可能还会吉祥;但终究必然引起干戈大起,终为凶祸。第三句是说,此一争讼一事,虽然利于出现“大人”,但是,在争讼时期,弱小国家还不利于“涉大川”,亦即不利于去争雄天下。这里主要指姬周王朝处境而言。
  “初六”爻辞的“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前半句是说此卦接上卦《需》卦而来,不会永远处于原来所事的平安状态,必然会有争讼;后半句是说争讼被别国责难虽然难免,但终局还是吉祥的。这里的“终吉”、“六三” 爻辞中的“终吉”,都有“九五”爻辞“讼,元吉”的概念,即争讼乃孕育着一个“大人”的崛起这一含义,它与卦辞中的“终凶”含义不同。
  “九二”爻辞的“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是说弱小 受压抑的一方,在争讼的过程中,自当不克讼,即不能赢得对方,其最好的办法还是逋逃为好;此时若能逋逃到有三百户人家的小邑国中,还可以避免灾祸。
  “六三”爻辞的“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是说在“ 归而逋”之后,还是以食祖辈或自己原来经营的旧德业为好,此时虽然贞厉一点,但终局还是吉祥的;但是在此时若还想去干超出自己能力的从事王业的大事,暂时还是无成的。
  “九四”爻辞的“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是说每次争讼,由于不能取胜,最好还是恢复原来的状态;只有暂时改变争讼,还能保持吉祥的结果。
  “九五”爻辞的“讼,元吉”,是说尽管每次争讼皆不利,但是作为争讼本身来说,它还是大吉的。这里有一个这么一个问题,对于一个崛起的王侯来说,,无争讼之角斗,便无一个王侯的崛起,故“讼,元吉。”
  “上九”爻辞的“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是说作为争讼角斗的王侯,每天发愤到连套在外面的华贵服装也要脱掉三次,用以习武来磨炼自己,此句在展示一个崛起王侯的雄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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