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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综合协调 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廉政花园 2011-04-12
近年来,我们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办案规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把办案作为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案件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垂直管理以来,特别是2002年系统机构改革以来,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6000多件次,其中,省局受理1200余件次,直接调查处理66件次;转所在市局自行处理980件次;转所在市局并要求报送结果175件次。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33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人,免职、调离、辞退等组织处理133人。通过查办案件,不仅起到了治标的作用,更发挥了治本的功能,有力地促进了系统党风、政风和行风的好转。在去年全省组织的由35个部门和行业参加的行风评议中,我省工商系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有6个市工商局被授予“2004年度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省局连续4年被评为“省直文明机关”,连续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省局纪检组、监察室也在去年全省五年一度的评先活动中,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机构改革前,全省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还不到200人,相当一部分市、县级局没有单设纪检监察机构,设有纪检监察室的单位也只配备了1-2名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省局党组审时度势,果断决定在全系统机构改革中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各市、县级局按照省局的要求均设立了纪检组和监察室,市级局配备纪检监察干部4-6人,县级局3-5人。目前,全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达到了600余人。另外,还在全系统1964个工商所配备了专 (兼)职纪检监察员,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职责,展行职能。省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只有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惩腐败行为,党风廉政教育才会更有说服力,廉洁自律才会更有号召力,纠风工作才会更有推动力,源头治腐才会更有根治力。认识上的深化,促进了工作和责任到位。省局党组每年都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目标管理,由党组书记与17个市局“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党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受理信访举报,对重要信访件直接批办。近三年来,仅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理同志就亲自批办信访举报达200多件,其中有20余件经初核后已立案查处。在省局领导的带动下,全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办案工作格局。同时,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案件是不称职"的要求,并把查办案件的成效作为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目前,全系统初步形成了由原来的被动“等案”变为主动“找案”,由“民不告、官不究”变为“民不告、官也究”的办案机制。   三是多措并举,提高能力。针对系统纪检监察人员成份新、业务生的状况,省局连续三年分批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召开查办案件工作现场会和理论研讨会,交流学习办案经验;抽调基层办案人员轮流到省、市局对口挂职、参与办案。我们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阔办案人员思路,增长办案人员知识,丰富办案人员经验,大大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   四是优先保障,解决所需。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对办案所需设备优先保障。目前省、市、县级局的纪检监察室绝大多数都配备了专门的交通、通讯、摄影、录音、录像、酒精检测仪等办案器材,仅省局在这方面的投入就达50多万元。对于办案经费开支,各级均单独列支,据实报销。   二、完善机制,努力拓宽案源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处理体系,完善了信访登记、领导批办、限期办结、定期通报、实名举报回复等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分析排查,及时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保证每一案件线索都能得以妥善处理。近几年来,全系统每年受理的信访举报在1800件(次)左右,我们据此立案查处了多起违法违纪案件。为 进一步拓宽案源线索,从去年开始,我们又在部分市局进行了“局长接待日”试点,准备近期在全系统全面推开。   二是充分发挥电话投诉网络的作用。目前,全省工商系统有违法违纪检举、行政效能投诉、12315申诉举报、行风热线监督等多个电话投诉受理系统。任何系统一经受理对工商人员的投诉举报,都立即转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完善的电话投诉网络提供了一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及乱作为等违纪违规线索,为查办案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通过行政效能督察和暗访发现案源。我们专门制定了行 政效能督察办法,从省局到各市、县级局均成立了督察队,由各级纪检监察室统一调度指挥。对市场收费、票据管理、执法办案、 工作纪律等多方面开展明查暗访,深挖案件线索。仅去年以来,我们对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局“五项禁令”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和暗访,就查处了30多起违反“禁令”的案件。   四是通过办案挖掘案源。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不怕"拔出萝 卡带出泥",对重要线索穷追不舍,抓住不放,深挖连环案、案中案。如在查处某县局原财务科长担任工商所长期间贪污挪用生猪 管理费一案时,发现该局其他3个所长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样问题。经立案查处,对4名所长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在社会上和系统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五是深入基层寻找案源。各级纪检监察人员经常通过电话或直接深入到企业、个体经营户和群众中了解工商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对反映出的工商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同时,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和沟通,避免了违纪违规线索的漏查漏处。   三、突出重点,着力查办三类案件  一是突出查办执法腐败案件。主要是查处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管特别是查办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时,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搞权钱交易的问题。2002年初,有人举报某市局经济检查所原所长张某在查办案件时有受贿行为,省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纪检组进行调查。我们在初核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及时与当地纪委联系,提请检察机关介入,迅速查清了问题。张某利用查办案件之机,先后受贿11.2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我们每查处一起执法腐败案件,都在全省工商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   二是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基层工商人员天天与群 众打交道,个别人吃拿卡要,严重败坏了工商干部形象,我们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从严查处此类案件。某县一工商所长期将集贸市场承包给社会临时人员管理,这些人白吃白拿、打骂群众,成为市场一霸。根据群众举报,我们组成了省、市局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辞退了临时人员,并给予该所所长、副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免职。该案的查处,受到了当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三是突出查办影响投资环境的案件。我们把发生在窗口岗位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故意刁难企业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近年来已有40多人为此受到查处。另外,还重点查处了“三乱”行为给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我们做到了快速反应,特案特办,一旦认定,严肃处理。如某县工商局自制票据,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违规收费、罚款多达上百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查处后,时任该县局局长的张某受到了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工商系统。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局局长李某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由于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密切联系单位实际,发挥垂管优势,迅速出击,有力地促进了工商职能到位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到了政治、经济双受益。   四、重视协调,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一是搞好省局机关内部的协调。省局纪检组仅有6人,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问题,我们成立了案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纪检组作为牵头单位,根据案情需要直接从处室抽人参与办案。近几年来,每遇到大要案的查办,我们都从有关处室抽人参与,既调动了各职能处室参与办案的积极性, 也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如2002年春节前,省委领导同时批转了两封群众举报信要求限期查处,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从 4个处室抽调了6名同志参与办案,很快查清了问题,对违纪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   二是搞好系统内纪检监察力量的协调。近年来,对发生在系统内的一些大要案,或者在当地阻力较大、难以突破的案件,我们发挥垂管优势,采取派下去、抽上来、上下结合联合办案或异地互换、交叉办案的做法进行突破。前年,群众举报104国道周围时常有工商人员上路查车,我们同时调度了6个市局的30多名纪检监察人员分段暗访,很快查清了问题,6名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搞好与地方各级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近年来,我们一直与地方各级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与他们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济南市局在对原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姜某挪用公款的群众举报进行外围调查时,发现姜某已私自外出,不知去向。局领导及时与市纪委监察局进行沟通,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办案人员一方面对与姜某有过密切接触的人调查了解,一方面通过家属子女做姜某的工作,终于促使姜某返回济南接受调查。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后,姜某因挪用公款16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2年,我们又与地方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对强化办案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   五、积极探索,注重把握三个关系   一是把握好质和量的关系。我们始终坚持有案就办、有多少办多少的原则,在部署工作时从不下指标、分任务,唯一的硬性要求就是质量。在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办案“五字经”:注意 “广”字,多方抓案源;坚持“严”字,程序不乱套;强调“细”字,攻心讲技巧;突出“快”字,打好速决战;把握“准”字,狠抓成案率。“五字经”在全省系统推广后,对指导基层办案发挥了很好地促进作用。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行为,我们在全省系统建立了纪检监察案件备案制度,要求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的案件,必须报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把关;统一制发了办案工作文书,明确了办案工作纪律,采取多种规范措施,确保了案件质量,近年来全系统查办的300多起案件无一出现错案。   二是把握好宽与严的关系。在对涉案人员的处理上,我们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立足于惩前始后、治病救人,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尽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确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而又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对抗调查的,从严处理;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承认和改正,并配合组织查清问题的, 依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分;对那些虽有错误,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但 一时难以完全查清问题的,先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由于我们始终坚持了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轻重有据的指导原则,既体现了党的政策,又落实了依法依纪办案的要求,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三是把握好惩处与防范的关系。我们长期坚持拓展办案的后续工作,做好“深化”文章:一是以案论纪抓教育;二是追根寻源找原因;三是建章立制堵漏洞。前几年我们连续查处了多起市场管理人员收费不开票据贪污公款的案件。一方面,我们将这些案例通报全省进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杜绝了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尽管近年来我们在案件检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把我省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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