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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与我国政府决策行为

 他年青帝 2011-05-09
作者:闫焱,彭玫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2007年第04期
来源日期:2009-12-16
 

  [内容摘要]布坎南等人在把国家视为“经济人”的基础上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是用一种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一种非市场决策或政府政治行为及过程的“新政治经济学”。利用它来对我国政府管理行为进行借鉴和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共选择理论;经济人;政府决策行为

  公共选择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个学派,是布坎南从政治制度的角度出发,根据“控制官僚主义特权的蔓延滋长”的需要而创立的。它是一种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或政府——政治行为及过程的“新政治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的出现,不仅对现代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研究都具有一定创新和方法论意义,而且对我国政府如何更好的进进行管理,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发。

  一、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西方,它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特殊的经济和政治背景。二战后,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日渐盛行,它把政府干预看作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唯一良策。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加强,政府干预的缺陷与日俱增。布坎南等人创立公共选择理论的目的正是在于揭示“政府失灵”并试图克服政府干预的缺陷。

  公共选择被定义为对非市场管理的经济学研究。它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用于研究集体的或非市场的政治管理过程。它以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为基本行为基本假设前提,依据自由的交易能使交易双方都获利的经济学原理,分析公众的公共选择揭示政府管理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集体性,单个个人的决策不在考虑范围内,但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必须要有集体决策。二是规则性,为使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偏好差异行为能够有效的协调起来,必须进行集体决策以制定能够满足一般人偏好的规则。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范围是:国家、政府、国防、教育、分配、环境等国家各个方面。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供方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消费者是公众,购买或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基本行为单位都是独立的个人。同一个人,如果在经济领域是自私自利的,不可能在政治领域发生彻底的改变,不可能仅仅因为他的政治角色而变得大公无私。再次,由于其逻辑起点是“经济人”的概念,因此认为政府机构不再是具有强烈独立倾向的集体,而是由一个个“经济人”组成的。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组织,都有自己的利益,都需要与他人与其他组织发生联系与利益关系,为此也要通过选择以求得最大利益的实现,从而通过公共选择来整合多种利益主体的利益以求得平衡。

  公共选择理论把政府当作一个有自身利益的实体,政府失败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打破了传统政治学理论对政治人假设的幻想,即政治家和官僚会为了公众利益而工作,政府失败只是偶尔的操作失误,可以由政府自身加以纠正。主张为了将政府失败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公共选择的参与者所能够做到的是尽量完善政府管理过程,加强对管理者的监督,加大约束力度。

  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它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因而,它主张设立私营企业、非盈利机构等公共部门以取代处于垄断地位的政府官僚体制;实现公共组织之间的充分竞争以及公共服务组织小规模化;通过分权实现权威分割,允许不同组织之间在职能和管辖区域上的重叠交叉,等等。

  公共选择理论把分析政府行为效率以及促使政府最有效工作的规则制约体系作为其最高目标,认为市场常会失败,需要政府干预。但市场的缺陷或失灵并不是把问题转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条件,市场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未必解决得好。因为选民与政治家的“经济人”特征及政治市场运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机构工作的低效性,而且政府的公共政策也会发生偏差。因而,要想提高政府效能,不能仅指望为公共利益而奋斗的代理人的觉悟和努力,更重要的是改革约束政府运转的规则。

  二、我国政府决策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全能政府”意识。长久以来,我国政府地管理过程中推崇主观符合客观的唯物主义原理。将行政管理和决策过程视为一个单纯的主观认识向客观事实靠近的过程这就意味着肯定了政府的全能性质。从而忽视了人的认知是有限的,人的偏好具有不稳定性,且受环境的影响而不同。由政府来捕捉不同人的偏好以制定出满足他们需求的决策会导致政府官员与大众认为政府是社会的全能管家,无事不管,无所不能。政府职能不清,越权现象严重,从而政府失败的现象也就多。

  2.政府决策管理科学意识不够,管理权高度集中。制定和执行一项决策没有任何科学的论证;项目是否上马由于某种原因领导拍脑袋决定。这种想当然的主观臆断,不负责任的决策管理行为,从某种角度来讲就是决策管理权过于高度集中的结果,是无人监督、缺乏科学依据的后果。于是权大压人,“长官意志”“家长制”的决策作风作怪,民主集中制受到压抑。

  3.群众参与严重缺失。政府的决策管理往往是一种精英决策,只是少数的政府官员或专家在展示其所谓的“精英管理才华”,至于群众声音就很少听到更不用说让群众来参与决策和管理。尽管近年来群众参与程度有所提高,但类似听证制度等群众参与的渠道还仅限于很小的范围内,或者说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政府管理领域没有发挥群众的力量。

  三、提高我国政府管理能力,完善管理方法

  1.认识到政府能力是有限的,不是万能政府。认为政府是无所不能的想法,只会导致政府机构臃肿、人员庞大、效率低下、行政成本不断上涨。这种思想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后果是我们经过了几轮的行政体制改革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

  2.建立科学的民情民意反馈体系,确实保证群众的政治参与度。具体来说,就是要落实好我国信访制度。各级政府机关都要设立信访办公室,这对于反映民情民意是一种很好的渠道。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其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扩大广大群众的政治参与渠道,广开言论领域,使政策的决定有更充分的信息与依据。

  3.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有利于尊重广大群众对政策制定的知情权,让群众有机会提出质疑,以确保政策的公正性,以便符合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和愿望,被社会广泛接受同时也有利于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政府管理,对决策的可行性与预测性做出论证与判断,促使政府的行为更加理性。各种咨询组织是一种有利于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他们对政府的民主决策能起到监督与论证的作用,他们既可以反映民声又可以宣传政策。

  5.加强决策及管理过程、结果的评估。不断修正政策的正确性,使决策管理具有连续性,从而防止和杜绝决策者的主观臆断行为。此外,通过多种政策号召与宣传,激发群众的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建立多种网络加强与群众联系。

  总之,加强政府决策行为的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决策行为的任意性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诸如社会不公、腐败等社会问题,进而提高公共决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为人民服务,尽管从某种角度上说,政府也是“经济人”,也有自身的利益,但它永远不会自主地为人们服务。所以更应该促使政府决策行为规范化以为民所用。

  参考文献:

  1.[澳]史卓顿、奥查德:《公共物品、公共企业和公共选择对政府功能的批评与反批评的理论纷争》,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美]詹姆斯·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3.樊勇明、杜 莉:《公共经济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

  5.贺 煜:“我国行政策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途径”,载《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6.陆少青:“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行政决策机制改革的启示”,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12期。

  7.唐兴霖:《公共行政学:历史与思想》,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陈招顺、旺 翔:“公共选择理论的理论渊源及其对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影响”,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0年第l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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