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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车主垫付医疗费的纠结

 交通事故处理顾问 2011-05-14

车主垫付医疗费的纠结

最近代理多起交通事故案,有个现象具有普遍性,望车主们引起注意。

所有合法车辆皆有交强险,按照规定,出现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在强险范围内垫付医疗费,实践中,一个没有。大都是车主先行垫付。

交警在认定责任后,能调则调,不能调则诉至法院。

问题来了。

原告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诉讼请求中应否包含车主已经垫付的部分?从理论上,人家已经垫付的医疗费理所当然应当扣除。譬如花了一万,车主垫付了五千,你不可能再起诉一万,应该就要五千。好了,车主和保险公司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即为共同被告,原告起诉五千,有理有据,保险公司赔钱毫无悬念。但是,车主呢?已经垫付的五千怎么办?反诉原告返还?

原告:笑话,你伤了人不应该拿钱?

车主:可这钱跟谁去要?

法院:找保险公司。

车主:你们就不能在这个案子中一并处理?

法院:这个是原告诉你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你跟保险公司是合同纠纷,根本就俩案由。再说了,在同一案子中,被告告原告叫反诉,被告告被告叫什么?安?

……车主哑口无言,转而找保险公司的律师。

律师:这个案子人家只要五千,我凭什么要拿出一万来?

车主:你有垫付的责任是我替你垫付了。

律师:对不起,我只负责这起原告起诉五千元的案子,其他我管不了。

车主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你只凭伤者一纸收据不符合理赔手续。

车主怒不可遏,找出保单要跟保险公司打官司,到法院立案,法官审查后说,你们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仲裁,按《民诉法》规定约定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

车主仔细一看,可不,纠纷处理方式:由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这个仲裁委员离他工作生活的地方有800里地。

车主最终口吐白沫晕倒在地……

后来,为了避免对车主的不公(咱也是车主),起诉前跟车主打招呼,把你们垫付的一起起诉,索赔回来给你。这样简单明了不用扯皮。开始几个案子尚可,大家遵守君子约定,两来无事。后来,就有的原告(特别是外地的)拿到钱玩失踪了,车主的钱就打了水漂。

我不是教你诈。救死扶伤,人道主义,即使不是你撞的人,也应该救,况且还是你撞的呢?我的意思是,你得明白,你垫付的医疗费最终是通过什么程序才能回到你的手中,这其中还有诸多打了水漂的风险。

保险公司,并TMD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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